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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早年美国《排华法案》的来龙去脉,背景在此------
《华人在全球都受歧视?》
1885年,美国怀俄明州爆发了一场针对华人屠杀,死了几十人,唐人街火光冲天,浓烟久久不散。
受颟顸无能的清政府拖累,19世纪的海外华人饱尝歧视,忍辱负重。但细究史料不难发现,此次屠杀的确是由白人策动的,不过并非普通的美国白人,而是刚刚移民至此的西班牙人。
15年后,德莱赛的名着《嘉莉妹妹》出版,里面有段情节描述的是芝加哥工人大罢工。 作为一个失业已久的流浪汉,主人公听说电车工人罢工,电车司机不上班了,心想“我能不能去挣点钱呢?”。于是,跑去开电车;结果,被工人痛扁,头破血流,工钱也不敢领,逃回了家。
而当时的华人,很多时候也扮演着类似的角色,即工人阶级眼中的“工贼”。
以加利福尼亚州的劳工骑士团为例,这是美国历史上的排华急先锋,叫得最响,喊得最凶。但说到底,它又不是KKK党这样的邪恶团体,只不过是当时遍及世界各个工业化国家角落里的工人运动的分支而已。并且,翻检其主张,“不分种族、没有歧视、同工同酬、不用童工”等伟大光明正确的字眼也目不暇接。
美国《排华法案》的出台,盖因华人不参加工人运动。
工人阶级是弱势群体,想跟资本家斗,除了抱团,别无他途。如果大家都罢工,你去上班,势必使整个运动溃于蚁穴,分崩离析。而当时的华人不仅不参加罢工,还破坏行情——拿着及其微薄的工资也能埋头苦干,这是其他少数族裔绝对无法容忍的。
1882年,美国出台了历史上唯一一部针对特定种族的法案——《排华法案》。 这件事的吊诡之处在于,彼时美国的远东政策是扶持中国,牵制日本的。中美两国政府层面的关系很好,好到美驻华公使 蒲安臣卸任后,居然当了清政府的首任外交使节。并且,天朝第一批公派留学生,去的正是美国。
事实上,排华也不符合美国当时的主流精英意识形态。
法案是在阿瑟总统手上通过的。此人是林肯的好友,废奴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政治家,一贯反对种族歧视,曾经说过:“种族平等,尤其是移民自由,针对世界上任何苦难的人张开怀抱,这是美国的立国精神。”阿瑟一再否决排华法案,最后实在顶不住才勉强通过。
为什么还是通过了呢?
阿瑟总统无从反驳支持者的合理而正当的理由:华人破坏民主制度,从来不参加选举,即使给了他们选票,也被工头的小恩小惠买走。
两千年的君主专制,耗尽了国人的爱国精神。没有一个国家像古代中国一样,如此高调地宣传忠君思想;但也没有一个国家如它一般,随时准备推翻君主。
“彼可取而代之”、“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以乡土为存在单位的中国人,一旦离开土生土长的地域,就会感觉很陌生。事实上,秦汉以降,中央政权是靠政治强力而非情感认同把臣民归拢到一起的,基层仍呈现出“碎片化”,用孙中山的话讲,就是“一盘散沙”。
这样的人民,可能有私德,而极少有公德。要么做稳了奴才,得过且过;要么忍无可忍,揭竿而起。在契约和法治的框架内,伸张权利的公民意识,则几不可见。
华人除了具有小强般的生命力和忍耐力,还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封闭和神秘。即,从不参加公共生活,毫无参政意识,对融入当地没有任何兴趣,只是不停地干活、赚钱、储蓄,夜以继日,不知疲倦。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国民天生不想拥有人的权利(人权),也没有一个国家的国民不想度假、旅行、衣食无忧,除非肉食者不愿让他们有;但华人传统文化偏偏可以把这一切都漠视!可以天生就不想拥有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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