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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esigner/draft 于 2014-8-1 22:12 编辑
派出所把女孩叫去问过情况后就让家长带回家了,并且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女孩家长第一次也是我所知道的在各网站相关新闻被屏蔽前的唯一一次给了原原家7万8人民币。事发第二天女孩没上学,上午她妈妈打电话告诉班主任说女孩病了,下午班主任下课后回到办公室就听说女孩妈妈给女孩办了转学手续。后来就不知去向了。后来警方宣布:因为女孩事发当天不满14周岁(刚开始网上都传女孩10岁,后来都更正了,当时女孩是再有8天就12岁),所以不按刑事案件立案。不知是谁把电梯录像上传到网上后,引起民众注意,大家纷纷质疑,为何女孩可以来去自如,女孩爸爸说已通报警方,警方解释是:她不是犯人,我们也无法阻止她去哪,并也告知了原原家人。但原原爸爸坚称他和原原妈妈根本不知道。当时国内几位著名法学工作者署名发表文章,说警方是管查案办案和抓人的,至于犯罪嫌疑人是不是罪犯,是不是该承担刑事责任,则是由法院判决的(我也和大家一样,在这些文章出来前也跟帖提出过同样问题)。所以一再要求警方尽快立案,因为从事情发生到登上网络并引起公众注意大概已经有近10天了。这些天完全足够毁灭一切证据了,特别是灌木,每天都在生长!可警方没有任何答复。后来舆论铺天盖地了,警方解释说:不按刑事犯罪立案不代表不立案,可以按民事案件立案。不过没人看到有谁去小区搜索证据,勘察现场,至少网上没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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