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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 - 中国女留学生赵巍命案:李昂改判7年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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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2 07:0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拿大都市网】中国女留学生赵巍命案,疑人李佳明(曾用名李昂)北京时间周一,获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其故意杀人罪及无期徒刑判决,改判因玩「枕头大战」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入狱7年。赵巍母亲杨宝英指改判为法权交易。
判决书重点指李佳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决书指:「在案证据证明,李佳明与赵某系恋爱关系,案发时李佳明是18岁的年轻人,与赵某同居期间无矛盾。案发前二人有亲密行为,李佳明供述二人玩『枕头大战』游戏过程中,感觉赵某的力气大了,李佳明遂加大了力气,导致被害人死亡;根据在案证据能够认定李佳明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过失致人死亡犯罪。」
因此,判决书最后判定「上诉人李佳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有期徒刑7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7月29日至2016年6月27日止。)」
另外,民事部分则维持中院的原判,即李佳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子生、杨宝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百一十三万三千三百元。」最后註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赵巍的母亲杨宝英发出声明,直斥为改判是「体现了法律在我国是法权交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不得不对中国的法律产生极大的质疑。」
沙发
发表于 2014-7-2 08:36:11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中国的法院确实存在问题。但如果说是故意杀人,要有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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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2 08:46:4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法律在我国就是法权交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只要是一方强势,一方弱势,就会出现。除非双方都是弱势,还有可能出现一点公平。很多与政府或官员相关的案件,法院是根本不给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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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7-2 09:07: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枫林愚公 于 2014-7-2 10:08 编辑
虽然中国的法院确实存在问题。但如果说是故意杀人,要有证据支持。
云高天阔 发表于 2014-7-2 09:36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拿大警方就不会发出逮捕令,疑犯就不会逃跑(加拿大没有死刑),中国的一审法院就不会有无期徒刑的判决。从一审的无期变成终审的七年,这种匪夷所思的变化,是一审法官腦残,还是终审法官枉法?
李家必有后台,又财大气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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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2 09:14:0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变化真大 太多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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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4-7-2 09:15: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枫林愚公 于 2014-7-2 10:18 编辑
我认为法律在我国就是法权交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只要是一方强势,一方弱势,就会出现。除非双方都是弱势,还有可能出现一点公平。很多与政府或官员相关的案件,法院是根本不给立案的。
绿柠檬 发表于 2014-7-2 09:46

看看那些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半官方网站上每天铺天盖地的负面新闻,城管打死人;警察刑讯逼供,制造冤案;从上而下的官员几亿,几十亿的贪污索贿,在中国死一个赵巍算什么。
要不是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我真不知道该怎么看中国的现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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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7-2 10:26:10 | 只看该作者
冤啊李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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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7-2 12:3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竹本小川
中国法官、检察官死了以后,可以看到门口的冤魂成千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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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7-2 19:50:15 | 只看该作者
花钱买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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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7-2 21:14:3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拿大警方就不会发出逮捕令,疑犯就不会逃跑(加拿大没有死刑),中国的一审法院就不会有无期徒刑的判决。从一审的无期变成终审的七年,这种匪夷所思的变化,是一审法官腦残,还是终审法官枉法?
李家必有后台,又财大气粗而已。
枫林愚公 发表于 2014-7-2 10:07


是这样啊。 这事儿我了解不多,怎么又跑到中国去审判了?是在加拿大犯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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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7-2 21:30: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不是拼爹,拼钱的年代吗?俗话说“有钱能买鬼推磨”,现在是“有权能买鬼推磨”,有钱不一定有权,但有权就一定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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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4-7-2 23:17: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枫林愚公 于 2014-7-4 00:40 编辑
是这样啊。 这事儿我了解不多,怎么又跑到中国去审判了?是在加拿大犯案的吗?
云高天阔 发表于 2014-7-2 22:14

李昂犯案之后,谎报赵巍失踪,在张瀚的协助下逃离加拿大。
2002年10月9日,一名居住在本拿比的中国留学生李昂,报警声称他的同居留学生女友赵巍,在步行到寓所附近的杂贷店后失踪。接到报案后,皇家骑警却等到10月17日才公布赵巍的资料寻求公众协助。由于早前有另一名韩裔女留学生外出被暴徒攻击受重伤,传媒对赵巍失踪案高度重视,本地的中、英文媒体都走访李昂,并拍下他含泪诉说担忧女友安全的电视片段。
李昂的女友赵巍,当时21岁,来自北京,于2001年7月来到加拿大,就读高贵林学院。她家境并不富裕,虽然父母因支持独生女到加拿大求学导致债务缠身,但赵巍来到加拿大后学习非常刻苦,被老师赞为“校内最好的学生”。
10月20日,据赵巍被报失踪已经过去了10几天,两名远足者在米逊北部一个湖的堤岸发现一个旅行箱,内藏一具女尸,后被证明死者就是赵巍。警方把此案列为凶杀案处理调查。
赵巍的死讯震惊了社会,舆论除了关注留学生的安全,亦批评皇家骑警失职,指责警方不应在赵巍失踪后一个多星期才寻求公众协助。
赵巍尸体被发现后次日,皇家骑警盘问了李昂,但却认为他并非嫌疑犯。10月23日,李昂在温哥华乘坐飞机返回中国。
赵巍的父母及表姐稍后抵达温哥华,警方提示赵家最好保持低调,不要接受媒体访问。
后来,越来越多的线索显示李昂有杀害赵巍的重大嫌疑。12月2日,皇家骑警正式检控李昂在温哥华的19岁表弟张瀚为赵案的从犯,指控其曾协助处理弃置赵巍的尸体。在起诉书里,警方指出李昂为杀人凶手。
2003年5月12日,媒体报导皇家骑警起诉已不在加国的李昂二级谋杀罪(不过赵家却说皇家骑警告诉她们是一级谋杀)。稍后,李昂带同律师到北京公安局接受问话。但以加拿大与中国没有签署引渡罪犯的协议,即使骑警已经锁定李昂为疑凶并且落案起诉,中国公安无责任逮捕及引渡李昂到加拿大接受审讯。
李昂的父亲有军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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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7-3 09:01:53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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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7-3 09:4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枫林愚公

这挺蹊跷,在加拿大犯案,中国的法官是根据什么判案的?是否从加拿大警方获取了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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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7-3 21:21:22 | 只看该作者
李昂的父亲有军方背景。
枫林愚公 发表于 2014-7-3 00:17 [/quote]
我就说嘛别人的爹行。
加拿大警方最大的错是不应该放李昂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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