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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为什么同情夏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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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 15:36: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ime123 于 2013-10-2 16:39 编辑

一个小贩,昨天被处决了,用了非常温柔的方法,据说这方法原来只是用在高级领导人身上,属于“特供”,他们叫“注射处决”。据说没有什么痛苦,我们当然没有资格享受,倒是希望共朝有更多的官员试试,以便推广。当然,如此优厚的待遇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的,那些被某些官员恨极了的,枪毙也就罢了,连家属也不让见最后一面,也是有的。

一群自称为人民说话的毛子毛孙们,对这个案子訾议颇多,特别是长得很瘪的美女某香更是对伊能静收养夏俊峰的儿子为义子,觉得不爽。她觉得伊能静可恶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什么不收养那被杀掉的两个城管的孩子呢?是呀,伊能静很可恶,她竟然收养了刑事犯的儿子做义子。可是,某香等人你们为什么不收养那两家所谓受害人的孩子呢?这是多么好的一个机会,以便实践你们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理想。可惜,这样的事情,他们谴责别人不做是可以的,让他们做,那就坚决不可以了!

其实,某香很气愤的当然不是夏俊峰杀人这件事,对毛子毛孙们而言,他们从来就没有是非,他们的是非总是针对某些他们早就判定的敌人,所以让他们稍微具有一点人的某些情感,那简直比让猪变美女还难!当然,和伊能静一比,不仅精神很难高尚起来,就是外在的气质与容貌,如梅干菜般有营养的某香,也必然自惭形秽,因妒生恨也并非不能!不然她为什么总是针对美女进行攻击呢,而对所谓的帅哥,不论老嫩,总是摆出一副爱恋倍加,仿佛不能自拔的样子?

某香们的智商“太高”了,以至于无法理解大众为什么同情夏俊峰。用人的思维来思考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

在一个自称是无产阶级统治着的国家,竟然没有给无产阶级一个最基本的生存机会,这不是个笑话,而是事实!在共朝,原则上是没有给自古以来中外都存在的流动商贩生存的空间的!固然他们提供了一些所谓的安置场所,但是,多数是收费的,而且价格绝对不菲,穷到要摆地摊的人们有钱进去吗?于是,城管与小贩,也就展开了共朝,不,是人类历史上最持久,最血腥的战争。城管不仅要奉命驱赶这些小贩,而且也可以利用职权要挟压榨这些小贩,当然,小贩不仅要防范这些城管,有的时候也要被迫去贿赂这些城管。他们是一对共生的敌人,他们的战争不仅肮脏,而且越来越血腥。

一个奉命下岗的工人,摆个摊位赚点小钱,只是努力让家庭稍微宽裕一点,让孩子受到的教育稍微好一点,这足以证明,他们对这个国家,对这个社会并没有失去最后的信心,他们依旧争扎着!而城管们呢,他们依照上级的命令,注定要打碎这些小贩的最后希望。他们从来就不肯规划出一个合理的地点,依法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办法,让这些小贩们能够苟延残喘。甚至我们寄希望于他们用了大笔的公帑去外国学习以后,能将美国和英国的那种比较文明的流动摊贩准入制度移植到中国来,以便让中国的无产阶级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过上稍微体面的奴隶生活。但是,他们不肯,他们唯一肯做的,就是用武力驱散,驱散,再驱散,然后还是驱散!

完成了上级的命令,也就断了别人的生路。世界上还有比这更邪恶的职业吗?因为从事这样的职业而被杀掉,而受伤害,怎么可能得到人们的同情呢?这就是为什么凡是城管遇害,叫好的声浪会超过钱塘潮。

而夏俊峰们呢?除了乞丐之外,他们大概是这个社会当中最底层的无产者了!他们得不到无产阶级领导的政府的更多的资助,但是他们有更高的人的需求。摆个摊,虽然违反了他们制定的那些法律,但罪不至被打,罪不至于财产被没收,因为共朝的宪法里面没有一条规定允许公权力可以殴伤人命,可以没收人民的财产,可以在大街至上践踏人民的尊严。可是,共朝“伟大”的城管们,他们管理城市,他们驱逐小贩的手段,恰恰是殴打、没收、践踏尊严!当他们在执行他们无耻的公务的时候受到伤害,怎么会得到人民的同情呢?

当我们看到有关报道指出,被夏俊峰杀死的某城管,早有打人前科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城管在殴打小贩时简直就是不择手段,甚至有故意谋杀的嫌疑的时候,我们有理由怀疑,夏俊峰确实受到了攻击然后还击的!尽管法院并不采纳这种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将同情送给被害者呢?一个正常人,怎么会不将同情送给加害者呢?

当然,我们必须指出,不论是杀人的,还是被杀的,他们都是受害者!他们是一种制度的受害者!这种制度让城管成为暴力的象征,这种制度让小贩充满了仇恨。就这一点而言,不论是杀人者还是被杀者,都值得同情!

但是,我们仍然不应该原谅因为加害而受害的人们!倘若有三分慈悲心,即便是在执行恶法的时候,也应该将那恶降到可以让人忍受的程度,而不是竞相将那恶放大到玉石俱焚。夏俊峰杀人固然不对,但是,那不是城管们将恶肆意放大导致的结果吗?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有什么好同情的呢?

这几年,颇有几次城管殉了他们的职的事情发生,虽然无产阶级领导的伟大政府大肆褒扬,但是,在公众心中竟然荡不起一点涟漪。这绝不是哪个公知可以做到的,这叫公道自在人心!

更何况,城管伤人甚至杀人,哪有一次得到如夏俊峰一样地严厉惩处呢?而小贩伤害了城管,哪一次不是如夏俊峰一样地严惩不贷呢?两相比较,公平与否,连傻子都看得出来!在这种情况,共朝的人民将同情送给谁,岂不是不判自明吗?

两个城管的死亡,给他们的家庭必然带来巨大的灾难。但是,这难道不是他们用暴力执法的必然结果吗?他们做为有理智的人,应该想到有这样的结果发生,但是,他们还是故意放纵了这个结果的发生,求仁得仁,又何怨哉!

孟子曰:术不可不慎择。中国又有一句老话,叫做“公门以内好修行”。如果各位城管无法再选择你们的职业,那么请你们把这个职业当成一种修行吧!

好制度让好人更好,让坏人难坏。坏制度,让好人变坏,让坏人更坏。伤人者与受害者,都不应该是坏人。但是,制度毁了他们和他们的家庭,就这一点而言,每个受害者与加害者一样,都值得同情。

近年来,沈阳城管文明多了,为什么呢?
沙发
发表于 2013-10-2 15:36:47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世界人民都喜欢骂政府?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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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2 16:44:16 | 只看该作者
顶!写得好!如果这世界上有一种职业,他们的工作就是切断别人的生路。
那如果有什么事发生在这种人身上,还抱怨没有得到同情,那真是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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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2 16:47:01 | 只看该作者
所谓“城管工作”,其出发点应当是服务性的,是政府帮助小商贩谋生。理由不是很简单吗,流动小贩是失业群体,没有创造出足够的就业机会本来政府就有一部分责任

他们应当做好规划,同时方便小商贩与市民。

而中国大陆,城管的工作方式只能用烧、杀、抢、掠四个字来描述。这就是客观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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