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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对“失控怒追公交车”一文中出现的法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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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08:5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首先,作为一位公车驾驶者,对公众的安全是第一位,这包括了车中和车外的任  何个体,都要小心,在与周某的倒后镜擦伤后,竟然以不知情的借口不理不睬而自顾开走,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或者是职业操守有问题。
2.在周某按喇叭追赶了2公里的情况下,不可能再不知情,反证了以上知情不理的违法做法,最起码应该停车询问。试问,如果公车驾驶者在真的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无故追车,威胁到公车的安全,她为何当时不报警呢?
3.警察和TTC人员来到以后,TTC的管理人员不是听取证人意见,而是“要证人没有确切把握不要乱说”,这很明显在现场有“威胁证人”之嫌,明显偏袒公车驾驶者。
4.“警察抵达现场没有听他说话,一名警察把他头按到警车上,他几次试图解释,警察都勒令他不要说话,要老老实实把头贴在车盖上,然后给他戴上手铐押进警车内”。很明显警察办事不公,因为当警察到场时,应该没有见到周某有威胁他人的危险,而且在不听取周某的陈述就用警力强行办案(这并不是个别案例,笔者有些朋友都有类似遭遇,无法申诉),很明显警察偏袒公车局,而不是尊重事实和法律。这里的解释是警察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做出处理,这样,在“文明”的国家里,就会有很多不公的个人臆断的事件发生!
5.接第4点:警察在没有看到当事人(周某)有任何暴力的情况下,给当时人带上手拷,是对当事人的人身侵犯,但这在这里又是“合法”的,因为警察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自己判断来做出“他自己认为合法”的行为。
6.在警察不询问周某的情况下,警察就“根据司机的报警就指控他袭击罪”,这与笔者的朋友遇到的情况是一样的,不得不使人相信这里的警察办案的主观臆断的错误判断,造成当事人很大的委屈和不公。
7.警察到场后,明明知道此类案件可以24小时报案,作为公民的公仆,有责任告诉公民处理的方法,为何不利用这种案件来告诉公民,提高法律意识呢?
8.文中说到“多伦多公交车局主席赞邦尼(Adam Giambrone)”强调公车司机被骚扰的事件很多,“公交车局的容忍度为零”,言下之意,所有的案件,都是公民错的,公车司机不会有错,再说,要是发生问题,要容忍的就应该是公民,是弱者,因为他们公车司机不仅有公车局的“蛮横”支持,还有警察可以作为“坚强”的后盾。

总之,一切的一切,在加国就得忍气吞声,不然就得破财挡灾,就如有的律师所说的,就是没钱还可以“以房产作抵押分期付款”,直搞到你倾家荡产为止!
沙发
发表于 2009-5-19 09:00:49 | 只看该作者
基本上这位周先生可以说是咎由自取

他应该做的是记下车号, 到事故中心申报, 而不是鸣笛追车, 本来有理的事故这么一追都变没理了

总之,一切的一切,在加国就得了解加拿大的常识,不然就得破财挡灾,就如有的律师所说的,就是没钱还可以“以房产作抵押分期付款”,直搞到你倾家荡产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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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09:13:57 | 只看该作者
基本上这位周先生可以说是咎由自取

他应该做的是记下车号, 到事故中心申报, 而不是鸣笛追车, 本来有理的事故这么一追都变没理了

总之,一切的一切,在加国就得了解加拿大的常识,不然就得破财挡灾,就如有的律师所说的,就是没钱还可以“以房产作抵押分期付款”,直搞到你倾家荡产为止!

很多华裔在加国出现问题,或看到其他华裔出现问题,就以“加藉华裔”的身份来“评论”一些社会问题,反讥华人的“种种不是”。当然,从自身反省是应该的,可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崇高境界”,但这是“阿Q”!!!在自誉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国土里,法律和现实,社会和个人等等的种种不相容或不兼容的不平之事时时在人们身边发生,这是辩证的看法,奉劝一些自誉为“加藉华裔”的“华裔”,在分析问题时,不要带上有色眼镜,想想自己的“根”,想想自己万一遇到问题后的烦恼,一个人不会一辈子不遇到问题和一帆风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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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5-19 09:25:37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华裔在加国出现问题,或看到其他华裔出现问题,就以“加藉华裔”的身份来“评论”一些社会问题,反讥华人的“种种不是”。当然,从自身反省是应该的,可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崇高境界”,但这是“阿Q”!!!在自誉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国土里,法律和现实,社会和个人等等的种种不相容或不兼容的不平之事时时在人们身边发生,这是辩证的看法,奉劝一些自誉为“加藉华裔”的“华裔”,在分析问题时,不要带上有色眼镜,想想自己的“根”,想想自己万一遇到问题后的烦恼,一个人不会一辈子不遇到问题和一帆风顺的。


在自誉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国土里,法律和现实,社会和个人等等的种种不相容或不兼容的不平之事时时在人们身边发生,这是辩证的看法,奉劝一些来到加拿大“华裔”,在分析问题时,不要带上有色眼镜,总认为自己受到歧视, 总去有意无意地强调自己所谓的“根”。。。。

想想自己万一遇到问题后的烦恼,一个人不会一辈子不遇到问题和一帆风顺的, 所以熟悉这个社会的常识和找个好的家庭律师是十分重要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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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09:29:18 | 只看该作者
在自誉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国土里,法律和现实,社会和个人等等的种种不相容或不兼容的不平之事时时在人们身边发生,这是辩证的看法,奉劝一些来到加拿大“华裔”,在分析问题时,不要带上有色眼镜,总认为自己受到歧视, 总去有意无意地强调自己所谓的“根”。。。。

想想自己万一遇到问题后的烦恼,一个人不会一辈子不遇到问题和一帆风顺的, 所以熟悉这个社会的常识和找个好的家庭律师是十分重要滴

以上这位仁兄,你在做“律师”的广告吧,找错发表的场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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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5-19 09:32:43 | 只看该作者
以上这位仁兄,你在做“律师”的广告吧,找错发表的场合了。


以上这位仁兄, 你是新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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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5-19 09:34:14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华裔在加国出现问题,或看到其他华裔出现问题,就以“加藉华裔”的身份来“评论”一些社会问题,反讥华人的“种种不是”。当然,从自身反省是应该的,可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崇高境界”,但这是“阿Q”!!!在自誉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国土里,法律和现实,社会和个人等等的种种不相容或不兼容的不平之事时时在人们身边发生,这是辩证的看法,奉劝一些自誉为“加藉华裔”的“华裔”,在分析问题时,不要带上有色眼镜,想想自己的“根”,想想自己万一遇到问题后的烦恼,一个人不会一辈子不遇到问题和一帆风顺的。


俺认为生活质量是人生最重要的,什么歧视,不公平,都是自己想象出来了,打官司要最少一年时间,让自己生活在痛苦中有何必,法庭都不可能绝对公平,人生最大事情就是要让自己开心,减少麻烦这种自找麻烦事情还是避免为好


宽恕就是爱,宽恕别人就是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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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10:06:51 | 只看该作者
俺认为生活质量是人生最重要的,什么歧视,不公平,都是自己想象出来了,打官司要最少一年时间,让自己生活在痛苦中有何必,法庭都不可能绝对公平,人生最大事情就是要让自己开心,减少麻烦这种自找麻烦事情还是避免为好


宽恕就是爱,宽恕别人就是爱自己

谁会去自找麻烦,自找烦恼,歧视、不公平不是想象,也无法靠想象来制造歧视和不公平,这和宽恕和爱一样,单靠想象,不真正的去做,就能得到的吗?否则,法律就不会有条例来制止歧视和不公平。大家都知道宽恕和爱,但如果每人都这样的话,社会的警察和法官、律师就不存在了,也没有必要了。天真了吧!你要的是警察宽恕犯人,法官去爱罪犯,那么世界就“和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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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5-19 10:17:28 | 只看该作者
小心兄,钦佩钦佩!!!和个法盲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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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5-19 10:49:44 | 只看该作者
小心兄,钦佩钦佩!!!和个法盲辩论。


主要是楼主盲的太厉害, 有误导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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