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georgewenyu 于 2021-4-24 14:12 编辑
男子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测其达到醉酒标准,但检方决定不起诉,原因是醉驾男子身居要职(周某在公司内所担任的职位比较重要),且主观恶性低,对其从轻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涉及酒后驾车不予起诉本案不予起诉的依据应该是“犯罪情节轻微”,而不是“担任较为重要的职务”,身份不应该是免受处罚的理由,所以检方的决定是奴才的表现。(事发当晚,他和同事一起聚餐,气氛难得,难免喝了点酒助兴,饭局后,他让人开车把自己送到了小区门口,但他并不想将车停在路边,便坐进驾驶位,启动汽车,想要把车挪到小区车位,结果遇到了查酒驾的民警)。这种话也会有人相信?鬼才信。我就不信了,他要是死了,地球就不转了?工厂就停工了?请问,检察机关,谁给你的权力?对于酒驾而免于起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