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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万锦华人买房毁约,法官判赔开发商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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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6:47:37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亏的大了。买房房子没捞到,却要赔进56万。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9-7-20
应远离楼花,开发商毁约可一分不赔,你毁约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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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6:48:28 | 只看该作者
谁都想参与房产投资获利,但相当一部分人没有什么风险意识,盲目相信什么只涨不跌的神话,真碰到一次一辈子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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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9-7-30 20:47:32 | 只看该作者
wuhuakesuo 发表于 2019-7-29 13:55
没有亲身体会,那你如何这么自信?

你没有亲身体会,也不会去招惹老虎和棕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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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9-7-29 13:55:38 | 只看该作者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9-7-29 00:28
我是餐馆的服务员,和这类高端职业无关。

没有亲身体会,那你如何这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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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9-7-29 00:28:30 | 只看该作者
wuhuakesuo 发表于 2019-7-25 12:31
你不会是侓师或会计师吧?

我是餐馆的服务员,和这类高端职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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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9-7-25 12:31:09 | 只看该作者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9-7-22 23:07
犹太人说,不能在律师和会计师身上省钱。如果这个房主当年愿意花5000刀在律师身上,他今天绝对不需要赔50 ...

你不会是侓师或会计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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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9-7-23 21:14:38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太多了,从17年到现在,还是很多人不能close的,虽然开发商起诉成功,但是不一定都能够顺利执行法庭的判决,一旦被起诉人申请破产,大部分情况开发商都得不到全额赔偿,至于申请破产的人到底都失去了什么就看每个人的资产收入状况了。买楼花是投资也是投机,赚了也不会分给开放商,赔了就是认赔。愿赌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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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9-7-22 23:07: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显示名称 于 2019-7-22 23:08 编辑
wuhuakesuo 发表于 2019-7-21 14:44
律师真的有用吗?很多都是走江湖

犹太人说,不能在律师和会计师身上省钱。如果这个房主当年愿意花5000刀在律师身上,他今天绝对不需要赔50万。花高价也可能买烂货,但花低价肯定买不到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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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9-7-22 00:13:01 | 只看该作者

法官判的悠闲, 但没错, 能否执行另当别论。
1, 炒家可以把房子交割, 最简单。
2,炒家可申请破产, 判赔成一纸空文。
3, 炒家愿赌服输, 不能赚了钱不吭气, 赔了钱就鬼哭狼嚎, 一副没人性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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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9-7-21 15:33:28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当年的疯涨就是这么些炒家炒出来的,一个字,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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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9-7-21 14:44:36 | 只看该作者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9-7-20 20:45
合同是卖方提供的,条款当然有利于卖方。买家签字说明他同意卖方的条款。现在想后悔太晚了。如果买家一开 ...

律师真的有用吗?很多都是走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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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9-7-21 13:04:42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这也太背了。 如果是炒楼,这种惩罚我能接受,但要只是为了自住的,我觉得应该衡量一下, 建筑商也赚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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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9-7-21 09:49:29 | 只看该作者
20年前买一个。15年前买一个,10年前买一个。5年前买3个。。。。。。。。。你准备卖那个??呵呵。。。20年前你舍不得卖。。。5年前卖不出去。所以啊,,,一堆房子在手开家庭旅馆了,,你说你直接开旅馆不就完了么,,,没有商品只买不卖。也没有商品只涨不跌的。。根本就是违背经济常识的。这些房子地税,维护。房客,都需要大量现金流支持。,,,到80岁自己留一堆房子还有何意义,留给谁都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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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9-7-21 09:06:10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牢记楼花的铁律: 只准卖家毁约,不准买家毁约。所以有条件的要做个卖楼花的,切勿做买楼花的。资本主义要保护资本的利益,你说话我那160万不也是资本吗?是的,两个资本利益冲突的时候,保护资本规模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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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9-7-21 08:49:33 | 只看该作者
“买房毁约赔开发商” 是和同中规定的吗?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法官凭 什么判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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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9-7-21 07:21:19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签字就是责任,不负责任就要接受惩罚。天晴还要防天雨,房子既然能涨100%,跌50%就是有可能的(回到原点而已)。跟风炒作又不考虑下跌时能否承受,只能是愚蠢至极,无法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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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9-7-21 07:11:19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认赌服输,既然超出了自己承受范围去赌,那就要在输了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试想一下,如果房子没有跌而是涨了50万,还会有这个案例吗?既然房价是变动的,开发商才跟你签合同以保证他到时能够顺利成交。开发商既然这样做就是要防止市场下跌时他不至于破产所以才让所有的买家共同承担风险预售楼房。同时他放弃的是房价上涨他可能损失的利润。楼花的作用就在于此,不然这个行业是没办法做的。至于开发商可以取消交易,这本身就是合同规定了的事,只要开发商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就不能指责他。因为商业行为的目的是盈利,如果出现任何事情让盈利成为不可能事件时,商人考虑的事如何使亏损降低到最低。他如果按合同规定取消合同并不能说他真正违约,只是执行合同上规定的条款而不交付房子而已。炒楼花这些风险是开始的时候应该清楚的。不能超亏了就耍赖,合同就是合同,签了就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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