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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传销——从数学游戏到经济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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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11-17 01:3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传销——从数学游戏到经济邪教       

—— 前言:作者对传销认识教早。每当受到同事和亲朋的推销时,都再三解释,有醒悟者,也有执迷不悟者。早先看过一些反传销的文章,或欠全面,或未击中要害。因仍不时见到传销者害人害己,作者终于不忍坐视,乃做此文将传销的要害彻底披露,也省去我再解释时的许多口舌。本文以科普的风格,力求生动有趣,通俗易懂。文虽较长,但不如此,恐不足以让一般读者深刻地认识传销的欺骗本质。作者已不厌其烦,读者当不畏其难,高中文化的读者应不难完全读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了解现在的所谓“传销”,先要从几个数学小故事开始。

故事一:据说一位国王问他的宰相要什么赏赐。聪明的宰相说,“我所要的从一粒谷子(没错,是1粒,不是1两或1斤)开始。在这个有64格的棋盘上,第一格里放1粒谷子,第二格里放2粒,第三格里放4粒,即每下一格粒数加倍,……如此下去,一直放满到棋盘上的64格。这就是我所要的赏赐。” 国王觉得宰相要的实在不多,就叫人按宰相的要求赏赐。但后来发现即使把全国所有的谷子抬来也远远不够。(具体数学运算见[注1])

故事二:假如你能这样启动你的汽车,第一分钟里,车速提高到2公里;第二分钟里,车速提高到4公里;第三分钟里,车速提高到8公里;即每过一分钟车速加倍,……如此下去——你大概想不到,只要不到19分钟,你的车就可以超过光速(每秒三十万公里)!(具体数学运算见[注2])

故事三:假如你还没有从上面两个故事里找到感觉,我用中国的成语“一传十,十传百” 再讲一下。请你估计一下,如果按照“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这样下去,传多少步,就可以传遍十亿(1后面9个0)人口?用小学的知识估计,你应该得到最多传九步(每传一步增加一个0)就够了——这么快?以前没想过?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数学心理现象,即几何级数(Geometric Progression)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

很多年以前,我还在国内S大学数学系读书。当时知道有同学收到一种叫“连锁信”的信件,我并未在意。后来自己也收到一封,便忍不住好奇起来。这种连锁信的内容大意是说,你收到信后,给发信人寄上一张明信片,然后照抄此信六份,寄给其他的六个人。不久你就会收到六张明信片。如果你中断此信,就有什么不幸降临到你身上等恐吓语言。

我当时想,要是把明信片换成一元钱,岂不是一元钱变成了六元?天下居然有这等好事?常识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当时我学的所谓政治经济学也告诉我,“剩余价值”不能在流通中产生。于是我做了一个简单的数学分析(其实只要高中的数学知识就够了)。第一步,第1个人传6个人;第二步,6个人传36个人;第三步,36个人传216个人;即每一步都是每个收到明信片的人再传给下面的6个人,……如此下去,只需仅仅十二步就足以传遍全中国的人口,十三步就足以传遍全世界的人口(具体数学运算见[注3])。下图可以帮助你做直观的理解:

1
6
36
216
1,296
7,776
46,656
279,936
1,679,616
10,077,696
60,466,176
362,797,056
2,176,782,336
13,060,694,016

不难看出,在这个金字塔中,越靠上层,人越少,回报的可能性越大。因为收信人的人数增长极快,金字塔下面的人必然会(也只能)传递给已经收到过此信的人。果不其然,我很快又收到了同一类的连锁信。这个游戏(还算没有大的恶意)正是利用了“级数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这一数学心理现象,让你觉得“连锁信”会传很久才会覆盖全部人口。而现在你应该认识到,这样的传递是如此之快,尤其是在如今的网络时代。

我当时即给发信人回了信,给出了上面的分析。令我感叹的是,如此并不困难的分析,堂堂大学数学系的学生居然花时间去认真地抄写(那时复印机还是极端的奢侈品,用的是复写纸)并传递此连锁信,而不能或不肯做这样简单的数学应用。此也可见当时中国教育制度的缺陷与悲哀(现在也许“与时俱进”了?)。

——现在来看看为什么“传销”是一种经济邪教。

来美很多年后,有一次同事向我兜售传销,我立刻意识到这是“连锁信”的变种游戏。没想到多年不见,“数学小鬼”已摇身一变,成为“经济妖魔”了。连锁信本来就是洋耍,不知是否发源于美国。但美国人的“创造性”确实令我惊讶。记得曾经看到过电视新闻里揭露传销,但美国至今好象仍未有禁止传销的法律。随着技术的进步,传销在美国也不断地变换花样。而且老美都是玩法律的高手,非常善于法律上的自我保护。当你发现上当受骗后,你居然没法起诉这些公司。首先,传销公司事先并没有保证你一定能发财,而是说成功取决于你的能力,特别是你的推销能力;其二,因为不懂上述“连锁信”里的数学游戏,你会以为真的是自己没本事。有人感觉受骗了,却说不出所以然。也有人知道自己上了贼船,又悟到了一点“贼理”,便顺势将错就错地继续骗别的人,完全悟到“贼理”的人甚至自立门户。所以美国的传销公司居然还很“繁荣”。

中国的改革开放使国人能很快的跟进国外的风潮,不论是艾滋病还是数码像机。不难想象,此类传销很快就在中国有了“盗版”。中国人又加进了自己的特色(国内报纸有不少关于传销悲剧的报道)。我知道中国有的市县有专门的传销聚集地,后来发展成为罪恶之所,以至不得不被关闭取消。正当作者写此文之际,看到中国政府(国务院)最近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注4]。从以行政手段禁止传销这一点上,我看到了中国政府“专制”的优越性。

我本以为此等并不高明的骗术会久之自灭。但传销象“白骨精”一样会多种变化,而且不断地“与时俱进”,其欺骗性远超过我的想象——我见过有相当层次的中文报刊也正面报到过所谓的“成功的传销人士”,我认识的不少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也卷入进去,美国的一家传销公司居然挂靠在一家大的银行下——许多聪明人居然不识如此简单的游戏,真是令人扼腕浩叹!

——那么,什么是“传销”邪术的秘诀呢?

作者曾硬着头皮看了一些传销录像,亲自听了几场传销报告,发现“传销”在“连锁信”的基础上加的东西并不多。现总结如下——

模式一:几乎完全是无本生意,以会员费、手续费骗取钱财。传销不与销售产品相联系,而只是推出一个所谓的 “卖点”,比如什么新产品的投资一类。传销公司会尽全力让你相信有“无数的人”迟早会加入这个“卖点”,然后给出榜样,说自己或几个朋友已经靠此发了大财。但要加入,就得交会员费。既然你已经相信有“无数的人”会象你一样感兴趣,你以为你也会象“榜样”们一样,不难成功。

这种模式与上述 “连锁信”几乎完全类似。“卖点”只是一个晃子,真正吸引你的是“1张明信片换6张”的把戏。比如,我给你设计这样一个传销公司:说火星移民是迟早的事(前不久从网上看到,Bill Gates已经向联合国提出了关于火星开发的申请),未来三十年内会有成千上万的人移民到火星上去。所以我的传销公司叫“火星移民及投资协会”。再包装一下,我提供有关火星的航天技术进展资料,火星开发的法规更新,火星土地的销售信息和很多关于地球的坏消息——地震、海啸、禽流感等等。加入本会的人可优先取得“火星移民资格”。入会吧,晚了就赶不上了。会员费是多少?100美元吧。

假定估计会上当的总人数是一百万(1,000,000)人。然后我做了几场报告,有一千人上了当,成了我的徒弟。所以我挣了100,000美元(羡慕吧?)。回想一下上面的数学故事三,我已经做了“一传千”的第一步。如果我的“徒儿们”赶不上我这祖师爷,每人只给我发展了100 个“徒孙”——也不错了,空手套白狼,减去交给我的100美元,“徒儿们”每人也净赚了9,900美元不是?那么我现在又有了十万(100,000)“徒孙”了。知道可怜的“徒孙们”还有多少“徒曾孙”可以发展?平均每人不到10人!就算是10人吧,减去交给“上线人”的100美元,“徒孙们”每人也挣了 900美元。现在光是“徒曾孙们”已经是一百万(1,000,000)人了,早已到了金字塔的底层——即市场已经饱和了。在这种情况下,“徒曾孙们”只能是向已经是会员的人推销。但已经入会交了费的人,谁还会傻乎乎地再交一次?还记得前面“连锁信”的故事?第二次收到类似的信的同学,没有人有兴趣再回信。所以“徒曾孙们”全都是亏本的主。这不奇怪,他们不亏,我赚的钱从哪里来?

这个金字塔只有四级,“我—徒儿—徒孙—徒曾孙”。传递了三步,“一传千(我传徒儿)、千传十万(徒儿传徒孙,每人传100人)和十万传一百万(徒孙传徒曾孙,每人传10人)”, 就达到了一百多万人。赚钱的是前三级的人,“我—徒儿—徒孙”,总共骗财是:
1*100,000 + (1,000 * 9,900) + (100,000 *900) = 100,000,000美元,

这个数字正好是金字塔底层的“徒曾孙们”所交的钱的总数。骗子的“级别”越高,骗的钱越多。亏钱的人(徒曾孙们)的总数是1,000,000,而赚钱的人(我—徒儿—徒孙)的总数是:
1+ 1,000+ 100,000 = 101,001人。

我在骗了100,000美元就可以逃之夭夭。如果我想再多骗一点,可以对上面公司的政策略改一下,要求下一级会员发展了新会员后需向“上线人”交纳10% 的提成。这样我就赚得更多一点,“徒儿们”也稍微多赚了一点。但“徒孙们”就少赚了,因为最底层的“徒曾孙们”再没有新的会员可以发展,“徒孙们”只能向上交,向下则拿不到任何提成。如果我再坏一点,给徒儿徒孙们规定一个每月必须完成的定额,否则会员资格取消。那就等于让这个级数增长的每一步的时间缩短,让可能骗到手的钱尽早到手。想想看,是不是?

模式二:与模式一唯一不同的是,改“卖点”为某些产品的推销,即传销与一个或多个产品的销售相联系。当然,有些产品本身也具有“卖点”的功效,比如什么“抗癌营养品”一类。这次传销公司得与厂商合谋(有些厂商可能是无辜的,以为这样产品会卖得快一些。其实完全未必),同时欺骗性也增加了。它的运作方式是,入会才能有销售产品的资格;会员除了销售产品外,还被要求不断发展新会员。其中最主要的一招是,混淆“靠卖产品挣钱”与“靠发展会员挣钱”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当我用上述金字塔模式证明“靠发展会员挣钱”发财是不可能时,传销人就说我们主要是 “靠卖产品挣钱”;当我指出“靠卖产品挣钱” 你跟一般的推销员没有两样时,他就又回到“靠发展会员挣大钱”的可能性上。

传销模式二的一个伟大谎言是所谓的“直销”,即产品通过传销公司减少了中间环节。“直销”本来是一个很简单清楚的概念,即由厂家直接做销售,不通过批发商和零售商。比如,你现在可以通过上网或电视直接购买厂家的产品,如机票、照相机、电脑等。但你会发现,直接购买并不一定便宜。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向航空公司买机票比通过旅行社买反而要贵。这是由社会的分工协作造成的。大多数厂商并不愿意兼做零售。实际上,“直销”与信息的“直递”相对应,如广播电视;而“传销”与信息的“传递” 相对应,如“一传十,十传百”。在金字塔结构的信息传递中,你不妨问一下自己,你是“第几级”上的会员?上面多少双“提成”的手?与电视的真正直销相比,又怎么会是减少了中间环节?

当“传销”把自己打扮成“直销”时,就带出另一个谎言,就是通过中间环节的减少而没有了库存和售货员工资等零售成本。那么,传销商节约的库存节约到哪里去了?节约到你家里了。你当然不会无缘无故让别人在你家里放存货。可你想的是,我可能借此发财呢。请仔细想一下,假如你是正常消费而不考虑传销带来的发财梦,你愿意到“传销朋友”那里买一堆东西放在家里,还是去正规零售商店?你的家不仅成了仓库,而且你成了“义务售货员兼推销员”。——“怎么会是义务?”你会问,“我不是能得到利润吗?”没错,你可以得到“你亲自卖掉的产品”的利润(且不提还要被“上级”提成),就象一般公司的推销员一样;但当你期望“靠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挣大钱”时,你就又掉进了“级数增长”的陷阱里。且听下面的分析——

“靠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挣钱” 是最有诱惑又让最让你糊涂的一点,它好象是“靠发展会员挣钱” 和“靠卖产品挣钱”的结合。传销公司让你产生这样的错觉,除了“我发展会员所得的会员费”和“我卖产品所得的利润”外,只要我的“下级会员”卖得好,我就可以什么事也不用做,“下级的利润”自然会滚滚而来——美妙的前景,是不是?可惜,这只是一个肥皂泡。这事要成功的关键是:
1) 你能发展几个下级会员?难道这么快你又忘掉金字塔和级数增长的事了?喝点凉水,再复习一下上面的数学故事和模式一?
2) 产品是否畅销?假如你特别幸运,发展的一个下级会员卖出了很多的产品,你当然可以坐吃他的利润提成。但想想看,你都卖不出去,你能指望别人创造奇迹?所以传销公司的产品不可能是真正的畅销产品。非常自信自己产品会很畅销的厂商绝不会通过传销公司做销售。

不难看出,上述的传销无论是模式一还是模式二,都是在利用“连锁信”里的数学心理现象。传销公司总是向你描述一个巨大的市场,明示或暗示你“靠发展会员挣大钱、挣快钱”,而“靠卖产品挣钱”和“靠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挣钱”都是幌子。实际上,当“卖点”或所谓的“产品”越有吸引力时,则会员发展就会越快,快的超过你的想象。所以当你入会后去推销时,绝大多数时候你会发现对方或者不感兴趣,或者已经是会员(属于你的传销公司或类似的公司)。

“一传十,十传百”作为一种信息传递方式,本身无所谓好坏,并没有“阶级性”。比如美国有一家专门做邮购计算机书籍的公司——大概在美国读计算机的学生都知道 ——是这样经营的,读者每介绍一个新的购买者可以得到两本书的优惠,但没有会员费或向下提成利润之类,谁也不可能通过这样介绍朋友买书而发财。但这样的广告策略就专门推销计算机书籍而言,确实比报纸电视更有效。因为读计算机的学生是一个联系紧密的群体,很容易“一传十,十传百”,而电视或报纸广告的听众或读者大部分不会感兴趣。

——总结起来,我所说的传销邪教,是指“以发财为诱饵并以传递方式(即上述的金字塔结构)收取会员费或提成销售利润的传销方式”。区别一个销售公司是否在搞传销的一个简单标准就是:是否有涉及金字塔传递结构的钱财摄取,如“提成新会员的会员费”或“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读者应当明白,所以的传销都利用了级数增长的数学心理现象。

——下面是传销公司的基本秘诀:
1)先让你钱迷心窍。煽动词是:“做雇员可能被解雇,做专业人员(如医生)太累,政府的退休保证金会破产。所以要自己做老板,早发财,早退休。本传销公司正好可以圆你的快速发财梦。而且事情并不难,不过是找人推销几个产品而已。” 然后宣扬一些本公司的“成功人士”。更可笑的,有的推销人甚至提问听众:“假如你发了财想做什么呀?”好象你马上就要中奖了;
2) 接着吹,把美丽的谎言具体化。传销公司总是选某些所谓的热门新产品(如“抗癌营养品”)或选某些日用消费品(如维他命、化妆品)。前者给人有巨大新市场的假象,后者可利用你“反正自己也要用”的心理。
3) 终于你动心了,交钱入会了,上了贼船了。然后传销公司的发起人(一个或几个)通过合同督促你接着帮他散布这个谎言,并监控着这个谎言传了多少人,而且要求每一个听到谎言的人付钱给他(们)!
4) 还有什么?没了,就这么简单!秘中之秘是先让听众钱迷心窍。当人一旦钱迷心窍,就会失去正常的判断能力。

——上当传销的常见错误心理及其矫正:
1) 这么多人搞,产品这么好,一定有很大的市场。实际上,“产品”越好,则会员发展就会越快;已经这么多人搞,说明你已经是金字塔的底层。而无论多大的市场,会员发展都会快得超过你的想象(请回头看看前面的数学小故事)。
2) 反正我自己也要消费这种产品,说不定还真会发财呢。请仔细想想,如果你不是通过“传销”买此产品,你需要交纳会费吗?你有帮人推销产品的义务和压力吗?
3) 不要被“向下提成利润”所迷惑。只要有金字塔结构,你就是上了“级数”的当。要卖产品,还是去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推销员吧。
4) 有人上过一次当后却归结于某些传销公司不正规,或是传销的产品不好。传销公司不“正规”,还怕你起诉它呢。“产品”越好,只能说明上当的人越快越多而已。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得出关于传销的几个结论如下:
1) 传销公司里人只有两种人——骗人的或被骗的,无论是自觉或不自觉;
2) 某种传销的发起人是非常诚心的骗子;
3) 绝大部分想靠传销发财的人都会以赔钱失败而告终。

以上已将传销的“秘诀”和邪教本质尽情揭露。我知道,想利用传销而尚未完全悟出“秘诀” 的人也可以从中学到东西。但我更相信,反对传销的人和上当受骗的人是多数。上述“秘诀”的披露将会有助于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如果你看懂了上面文字,而且上过经济邪教传销的当,或者愿意帮助你的家庭和朋友脱离传销的苦海,请将此文广为传播。假如有兴趣,你可以按如下方法自己验证上述的数学心理现象。

我在此文末尾记下了第一次发文的时间。当你转贴时,可以用Google 看一下此文的出现次数,然后每天检查一次。趋势应该是前几天激增,然后很快稳定下来不再增长。——不要忘了, “级数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你可以把这看成是一次“反传销的传销”,只是我没有要各位的“会员费”和“提成利润”而已。

转贴请不要附加任何商业信息。


作者于美国,首发于中文网站——《万维读者网》,时间:2005年11月8日
[email protected]

致谢:此文写作期间,一位网友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并做了润色修改,另两位朋友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此深表感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需要的米粒数S = (2^0 + 2^1 +2^2 + 2^3 +···+ 2^(63)) = 2^(64) – 1 =
18,446,744,073,709,551,615,去掉小头也有10^(19)。假如1斤米里有100,000粒米,则需要10^(14)斤,也就是一百万亿斤(one hundred trillions)。
[注2]数学表示是S = 2^N,让S = 3*105(三十万公里),可求出 N是18.26,即车达到光速所需的分钟数。
[注3]数学表示是:S = (6^0 + 6^1 +6^2 + 6^3 +···+ 6^N) = (6^(N+1)– 1) / 5,其中S是人口数,N是所需的步数。用对数运算,知道了S,不难求出N,反之亦然。
[注4]2005年8月10日,中国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禁止传销条例》。8月23日,国务院令第444号公布了这个条例,同时规定《条例》从今年11月1日实施。
22#
发表于 2005-12-16 13:00:22 | 只看该作者
看不明白。
这个不是数学的问题,用数学来解释,好像不太对。
这个是个心理问题。有专家跳出来吗?
我的理由是:
1、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商品
2、商品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销售的技巧
3、如果70元的牙膏被卖出,这个是个优秀的MBA案例
4、技巧的高低决定了你的收入,而不是什么上下家关系
5、不是你的下家弱智,而是他们觉得100元也许会有个希望,也许没有,但是无关紧要
6、制造这个希望的人就是一手的高级销售人士。不做传销他也一样可以赚到比一般人多得多的钱
结论:传销不是罪,他符合商品交易的各个条件。如果你觉得合适,你用10000元买支牙膏,是你对这个牙膏价值的判断,没有人能拦得住你(一切游戏规则在明示的情况下)。
我们没有权利可怜谁,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我只买5毛钱的牙膏,在我眼里它就是这个价,你用金粉做的我也没有兴趣;但是我期待见到一个可以让我愿意掏10000元买下牙膏的主,毕竟这样的人,不是普通人能够相比的~算见面费,好么?我觉得还是值的~动物园还收门票呢
21#
发表于 2005-12-12 22:3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好算术功底!

最初由[robinson9992]发布
回复:好算术功底!




------------------------------------
我想你可能就是一个传销者
       这些传销的规则都符合等比数列的特性,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请赐教,符合那个等比数列呢?能列一下吗?
20#
发表于 2005-12-12 16:53:06 | 只看该作者

gogle搜索结果(2005-12-12)

Web  Results 1 - 10 of about 12,300 for 从数学游戏到经济邪教. (0.10 seconds)
19#
发表于 2005-12-4 20:1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好算术功底!

最初由[比特流]发布
好算术功底!

楼主好数学功底,算的如此清晰!可惜毕竟是学数学出身,如果所有的商业运作模式都按照纯数学运行估计共产主义时代的物质极大丰富在1900年就已经实现了。

商业和数学密切相关,但人性是可以用数学来模拟和猜测的吗?要不您列个方程模拟一下“商业决策”的过程?

传销公司千千万,敢问您了解过几间?您可能说:都是差不多骗人的东西,看一间,两间不就够了。确实,男人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都一样吗?问问女生怎么选男朋友就清楚了。

希望下次再拜读您的大作的时候,能看到多点真正的学术研究的痕迹,不是满篇的假设和臆断以及纯纯数学上的什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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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可能就是一个传销者
       这些传销的规则都符合等比数列的特性,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18#
发表于 2005-12-4 13:37:32 | 只看该作者

第2例,举例不妥

哪位可以将他的汽车在第一分钟里提速到2公里/秒?那就是7200公里/小时?
光速是30万km/秒,而不是30万km/小时.
17#
发表于 2005-11-28 23:41:57 | 只看该作者

片面,幼稚

:confused: 看了文章,感觉又臭又长,关键是没有可读性。文中用数字游戏来肤浅地解释经济学的必修课,市场营销学中的一个重要的销售模式,不知作者是修哪个专业的??
16#
发表于 2005-11-26 19:22:21 | 只看该作者
无聊
15#
发表于 2005-11-25 08:11:58 | 只看该作者

too bad article

14#
发表于 2005-11-25 08:0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好算术功底!

最初由[ntnguy]发布
回复:好算术功底!



这位先生应该是做传销的。 可怜


不做传销的觉得做传销的可怜,做传销的觉得不做传销的打工者可怜,看来都很可怜,哈哈
13#
发表于 2005-11-25 01:31:34 | 只看该作者

Thanks!

Thanks for sharing your calculation and explaination. It is a good article to explain with those who are considering to do 传销, considering they are still open-minded enough to understand.
12#
发表于 2005-11-24 22:4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好算术功底!

最初由[ntnguy]发布
回复:好算术功底!



这位先生应该是做传销的。 可怜

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吗?还是......
11#
发表于 2005-11-24 19:2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好算术功底!

最初由[比特流]发布
好算术功底!

楼主好数学功底,算的如此清晰!可惜毕竟是学数学出身,如果所有的商业运作模式都按照纯数学运行估计共产主义时代的物质极大丰富在1900年就已经实现了。

商业和数学密切相关,但人性是可以用数学来模拟和猜测的吗?要不您列个方程模拟一下“商业决策”的过程?

传销公司千千万,敢问您了解过几间?您可能说:都是差不多骗人的东西,看一间,两间不就够了。确实,男人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都一样吗?问问女生怎么选男朋友就清楚了。

希望下次再拜读您的大作的时候,能看到多点真正的学术研究的痕迹,不是满篇的假设和臆断以及纯纯数学上的什么分析。

这位先生应该是做传销的。 可怜
10#
发表于 2005-11-23 20:51:34 | 只看该作者

好算术功底!

楼主好数学功底,算的如此清晰!可惜毕竟是学数学出身,如果所有的商业运作模式都按照纯数学运行估计共产主义时代的物质极大丰富在1900年就已经实现了。

商业和数学密切相关,但人性是可以用数学来模拟和猜测的吗?要不您列个方程模拟一下“商业决策”的过程?

传销公司千千万,敢问您了解过几间?您可能说:都是差不多骗人的东西,看一间,两间不就够了。确实,男人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都一样吗?问问女生怎么选男朋友就清楚了。

希望下次再拜读您的大作的时候,能看到多点真正的学术研究的痕迹,不是满篇的假设和臆断以及纯纯数学上的什么分析。
9#
发表于 2005-11-23 16:03:45 | 只看该作者

传销的目的是“传”

传销的目的是“传”,而不是销。理论上讲,任何东西都可传,包括一片树叶,一根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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