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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真凶:比官员诚实坦荡的王书金赢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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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6 13:44: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boxun.com/news/images/2016/12/201612062143pubvp1.jpg
(王书金。资料图片)
   
    王书金,聂树斌冤案的真凶,一帮警官、检察官、法官让他多活了11年。可他却“恩将仇报”,完全不理会那帮人的庇护,坚称康菊花是自己所杀。
   
    对这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我忽然有了点好感,因为他诚实,因为他不屈。
   
    那帮警察、检察官、法官们,虽然王书金杀了人,犯了罪,但在实事求是上,他的人品赢了你们。
   
    一个杀人犯赢了一帮警官、检察官、法官,你说荒唐不荒唐?可现实就是这样!

1、他比那帮“官们”诚实坦荡
   
    2005年1月,王书金落网,他供述,1994年,曾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里奸杀一名女子。
   
    得知消息,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懵了。早在10年前,这起案件的“凶手”聂树斌已被枪决。
   
    当月23日,郑成月押着王书金去辨认现场。王书金说出了一个细节:他杀害那个女人时,拿起一串钥匙,因怕警察找到他,又把钥匙丢了,地方离尸体1米远。
   
    案发8月,地里杂草丛生,现场难以发现丢掉的钥匙,能描述这么详细,除非他是凶手。
   
    后来,媒体报道《一案两凶谁是真凶》。
   
    再过几天,河北省政法委召集公检法汇报此案。结论是,聂树斌案证据确凿充分,无任何过错,没有刑讯逼供,案子没有瑕疵。
   
    郑成月也参加了汇报,“那会儿就觉得失望,从小我就觉得高职级的官员水平高,我把他们看成圣人。可他们弄错案还一本正经说没错,这是草菅人命!”
   
    起初,王书金不知道中间还有个聂树斌,后来律师告诉了他,他听后表情复杂:“我做的就是我做的,不能让别人替我冤死。”
   
    瞧瞧吧,比起那帮警官、检察官和法官,王书金诚实坦荡,敢做敢当。

2、利诱不淫,拷打不屈
   
    从被抓到聂树斌被宣判无罪,长达11年间,王书金一直坚称,是他奸杀了康菊花。要知道,他的坚持,是在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下的坚持。
   
    对聂树斌案,河北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工作组了,工作组有人曾劝王书金“别趟聂树斌案的浑水”,并帮他编好了说辞——就说自己到地里悠,发现一个女人衣服,往前走看到一个女人光着屁股。一看这个女的身上挺白、挺好,虽是个死人,他也去跟她发生了关系,之后就走了。
   
    这帮人不写小说真是屈才了。
   
    他们还许诺王书金,如果不承认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是他干的,就给他的同居女友和孩子办低保。
   
    如果王书金照办了,然后再提出要求,想办法免他死刑,也许工作组还是可以做到的。
   
    在聪明人看来,王书金真是个笨蛋,他没有想到。所以,王书金也不为利诱所动。
   
    “敬酒不吃吃罚酒”,通常是小时侯看电影电视剧中,反动派或日本鬼子对付共产党的招数,没想到也被用到了王书金身上。
   
    工作组对王书金展开了刑讯逼供:用竹劈打他的脸,用木板抽打他的脚心,并让他在讯问室的铁椅子上坐了半个月之久。
   
    用王书金自己的话说,“照死里打”。但他始终没有反口,没有翻供。
   
    王书金真的挺“爷们”的,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他像历史上临危不惧的英雄,又像革命战争时期临死不屈的共产党人。

3、说实话不易,更何况一个杀人犯
   
    然后,我又感觉荒诞可笑、荒唐之至,可现实有时就是这样的。
   
    2013年6月,二审再次开庭,法庭上一幕让人瞠目结舌:王书金辩护律师称,自己的当事人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凶手,可检方却想尽办法证明凶手不是王书金。
   
    就这样,二审上演了控辩双方的“角色互换”,这一幕被称为,整个中国司法史上“绝无仅有”。
   
    可见,王书金实话实说真是不容易。
   
    作家阿城说过,世界上最难办到的事,之一即是实话实说。中国古代寓言发达,寓言就是把实话藏进去的话,从记载上看,基本上是臣讲给王的。臣为什么有话不实说呢?因为实话实说有掉脑袋的风险。
   
    尽管冒死,但臣们还是用委婉的方式说了。聂树斌冤案中这帮“臣们”,为什么拼命捂着盖着实情?
   
    郑成月说:“有人只顾个人业绩,案子破了,被上头奖赏了,就行了。那会儿命案必破,薪水、奖金、荣誉都会和破案量有关。”
   
    很明白了,这帮“臣们”格局不如古人。
   
    当然,如果没有王书金的不反口,没有郑成月坚持,没有媒体和律师的推动,没有最高院的异地重审,聂树斌案沉冤昭雪,或许只能留待历史学家们的研究了。

沙发
发表于 2016-12-6 23:36:56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是个罪犯,也算够爷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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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7 12:54:28 | 只看该作者
老扁, 你转的这个帖子基本上就是瞎扯蛋了。
凭什么说王书金聂树斌冤案的真凶呢, 这很荒谬嘛。
聂树斌杀人强奸, 20年后倒审重新判, 理由不过是事实不清, 证据缺失而不足。只能说法律上不能100%肯定聂树斌杀人强奸。 而事实上, 当年有在当时技术条件下, 比较完善的侦缉程序, 也有聂树斌自己多次的口供。 至于刑讯逼供 ,纯粹瞎扯淡, 这一招早就没人用了, 现在几乎所有死刑犯,张口就来刑讯逼供, 以此来干扰判决。
20年过去了, 有的证据丢失了或者无法保留了, 是很正常的。  如果全国所有的枪毙的案子, 20年后都重审, 几乎都该翻案。
原因都是事实不清, 证据缺失而不足。 然后, 罪犯家属变成了英雄, 还捞到几百万上千万的赔偿。

凡事要统一标准,如果聂树斌杀人强奸 事实不清, 证据缺失而不足, 同样, 现在所谓的真凶, 王书金的口供, 不过是复制了,本案过后, 街头巷尾的谈资而已。 直接物证,人证何在? 根据事实不清, 证据缺失而不足的理由, 一碗水端平, 王书金更加不是真正的凶手, 王不过是故意咬这个死无对证的案子, 来延长自己的寿命。 事实上, 王十二年前,就应该因其他犯罪被枪毙了,  但现在, 王还悠哉游哉地在人间苟活呢。

国内啊, 凡事总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这样的所谓翻案, 实际上是拿被杀的和杀人的,一起开玩笑, 来满足某些人变态的寻讯滋事的无尽折腾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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