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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为何why 于 2015-8-4 21:45 编辑
我建议习近平本人一般不敲定杀谁或不杀谁,应该搞出一套新办法来做决定。
1、应该杀头的国家级大贪官,让全国人民的代表投票表决、让最高检院与最高法院的行家里手与高官投票表决、让中央委员投票表决。
全国人民的代表表决结果至少占50%的权重,三次大的投票表决决定谁死谁不死!
把每个大贪官的犯罪事实全部公示于众,把有关法律法规全部附在后面。
需要解决如何产生全国人民代表的问题,基本上都是没有担任过官职的平民百姓。
让成千上万的人承担历史责任,让被杀头的大贪官后人无法报复习近平等人。
2、应该杀头的省市级、县团级的贪官可以采取与上面类似的办法。
先把大贪官抓起来,把所有犯罪事实搞清楚,早杀、晚杀几个月不是啥大问题。
现在的通讯等技术手段很先进,我认为通过一套办法能产生10万个全国人民代表,通过网络投票很快能出现投票结果。
必要时搞出500万个全国代表,通过一套很好的投票软件投票,身份证号、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都记录在案,投什么票则保密。
500万个人投票决策杀掉100个大贪官,则被杀掉的贪官后人报复谁去呀?不灰溜溜地过日子就不错了,你的亲人是大贪官、是中国人的一大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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