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港两地查梁振英“秘捞”400万镑丑闻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0月10日 转载)
香港特首梁振英2014年9月13日与前任特首董建华共同出席港府主办的纪念抗战胜利活动。
路透社/Bobby Yip/Files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香港特首梁振英涉嫌为澳洲上市企业UGL兼职“秘捞”400万英镑的丑闻,在香港和澳洲都引起当局注意,根据悉尼晨锋报报导,澳洲参议员Christine Milne已经将UGL与梁振英秘密交易一案要求澳洲联邦警方介入调查。香港廉政公署亦接获泛民派议员对梁振英涉嫌受贿的投诉,而香港律政司已经授权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处理案件。
在此同时,皇家苏格兰银行亦发表一项对梁振英和UGL不利的声明,声称对上述两者之间的秘密协议毫不知情。早前UGL发表声明指出,公司与梁振英签署的协议未予公开,是一贯的商业手法,而且债权银行苏皇和梁振英拥有股份戴德梁行DTZ(楼宇测量师事务所)对协议知情。
除了DTZ最大债权银行对密议不知情之外,据澳洲传媒早前报导,作为财困的DTZ之管理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时任DTZ主席的Tim Melville Ross均表示对有关利益并不知情。换言之,梁振英可能在DTZ的其他股东不知情下,与DTZ的买方UGL达成秘密协议。
根据报导,身兼澳洲绿党党魁的Milne参议员已将UGL与梁振英签署的秘密协议一并转交新成立的澳洲联邦警察,要求调查UGL公司秘密付款给梁振英,是否违反澳洲的外国贿赂法例。在澳洲的外国贿赂法例下,任何为了利益而涉嫌贿赂外国官员的澳洲企业或个人,将会被澳洲联邦警方调查,如果拥有足够证据,澳洲总检察长将会对该企业或个人提出起诉。
至于梁振英收取的400万英镑应否付税,应该向那一个政府付税,又成为问题的焦点之一。香港特首办发言人回覆传媒的查询时,承认去年曾就梁振英收取UGL款项一事,谘询过执业会计师意见,认为根据香港《税务条例》,400万英镑的离职协议款项,不计入薪俸税的范畴,因此毋须交税。
不过香港NOW电视新闻引述资深大律师兼立法会议员汤家骅指出,梁振英与UGL的协议不在香港签订,或无须在香港报税,但有需要在签订协议的地方缴税,否则会负上刑责。而戴德梁行的小股东亦有权向梁振英提出民事索偿。熟识公司法的汤家骅大律师指,有关协议是在英国进行,梁振英有需要缴付英国当地税项,否则会负上刑责。他又认为,有关协议今已公开,梁振英有可能面对戴德梁行的小股东民事索偿。
原标题:澳港两地查梁振英“秘捞”400万镑皇苏银行否认知悉密议
来源:法广中文网 (博讯 boxun.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