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14日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使用道具 举报
别耗上五六十年了。 再耗三十几年,一国两制就耗完了。 wuliaomm 发表于 2014-10-8 01:14
事实上已经输了。你只是心有不甘而已。 人都撤了,和港府谈判,能谈出个什么结果呢? wuliaomm 发表于 2014-10-8 00:25
......和中共顽固派耗上五六十年,看谁笑到最后。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10-8 00:50
23条和公民教育法对象是港府,现在的对手是人代,可能幕后是习近平,香港学生初生之犊,猛不畏虎,无论成败,亦留青史!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0-8 00:29
这倒也未必,以前23条和公民教育法两次都是抗议者赢了。这次得到了这么多市民,乃至世界的支持,也没有输,接下来看和港府谈判的结果。 回复 骑马海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10-8 00:09
没用也要扯啊!不扯就一面倒。拼命扯说不定扯破悪人的蛋蛋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0-7 23: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您将要访问以下网页
请注意:您将要访问的站点不是 51.CA 官方网站。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请不要在该网页输入您的QQ密码、Facebook、微信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不了解该网站的详细情况,请谨慎访问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