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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人发帖领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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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5 14:51: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omm008 于 2014-9-11 09: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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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4-9-11 12:20:58 |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的是,在这里专门骂街的,没有一个敢声称自己支持中共,他们都把自己和共产党切割开,以“爱国”的姿态出现。这本身就说明点问题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9-11 09: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糟别瞎掰了, 你这个专门骂街的,天天哭着喊着,寻死匿活地共爹长党妈短地孝敬你眷恋的中共, 还切割啥呀,没你共爹党妈你这恋共癖一天都活不下去呀     :bra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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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4-9-11 08:59: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4-9-11 10:02 编辑

看看这位"爱国"者自己顶自己多麽可怜!不给这位“爱国”者顶帖的中国人据说不是正常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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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4-9-11 08:36:10 | 只看该作者
证明大多数爱国网友并不像狗粮意淫的那样是中共收买的,证明逢中必反必然遭到所有正常中国人的一直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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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4-9-11 08:29:57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爱国,抑或是反共。
一味吹捧己方或一味贬低对方都是底气不足的表现,结果是引起反感事与愿违。
给人的感觉是,这世界不是向左倒下完蛋就是向右倒下灭亡,其实都不一定。

拿出点水平,表现些度量,尽量符合逻辑,效果会更好些。
皇上都不在乎批评,太监急什么?
Tomm008 发表于 2014-9-11 09:19


有意思的是,在这里专门骂街的,没有一个敢声称自己支持中共,他们都把自己和共产党切割开,以“爱国”的姿态出现。这本身就说明点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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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14-9-11 08:19:14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爱国,抑或是反共。
一味吹捧己方或一味贬低对方都是底气不足的表现,结果是引起反感事与愿违。
给人的感觉是,这世界不是向左倒下完蛋就是向右倒下灭亡,其实都不一定。

拿出点水平,表现些度量,尽量符合逻辑,效果会更好些。
皇上都不在乎批评,太监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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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4-8-30 13:30:46 | 只看该作者
[quote]我的帖子沒有指名道姓, 卻有人对号入座, 忙不迭撇清关系, 卻露出了馬腳: “发15个帖要多少时间,转个贴 ...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30 11:34 [/qu

    发誓是俺提的,你现在又想说你不是说俺,敢说不敢当,龌龊小人。不就是前几天掀了蒋委员长底裤,用的着这么气急败坏吗。毒誓不能随便发,心里没鬼的怕什么。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8-30 13:00


是你提又怎样? 我只是就事論事,並非特別針对某人。

房祖名吸毒, 如果有人叫人不要吸毒, 就是針对房祖名嗎?

我發的帖子, 对於收錢發帖,都是持肯定的态度, 还把这些人抬舉到翰林學士的地位, 看看你: "龌龊小人。不就是前几天掀了蒋委员长底裤",究竟誰气急败坏?

收錢發帖是合法買賣, 沒有什么見不得人, 我好心劝你, 不要為為这本來是正当的行為無端惊动鬼神, 免得招致鬼神憤怒, 你不信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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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4-8-30 12:06: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4-8-30 13:25 编辑

我也觉得发贴应该拿点钱, 我发了这么多贴, 51网也应该鼓励鼓励才对啊!。。。。一分钱稿费也没有见到, 太没有良心了.
起码精华稿, 原创稿应该意思意思的嘛!难道非要美分党、五毛党才能拿钱吗????强烈呼吁51网创新一党:”加元党"!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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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4-8-30 12:00: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满 江 红 于 2014-8-30 13:11 编辑

[quote]我的帖子沒有指名道姓, 卻有人对号入座, 忙不迭撇清关系, 卻露出了馬腳: “发15个帖要多少时间,转个贴 ...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30 11:34 [/qu

    发誓是俺提的,你现在又想说你不是说俺,敢说不敢当,龌龊小人。不就是前几天掀了蒋委员长底裤,用的着这么气急败坏吗。毒誓不能随便发,心里没鬼的怕什么。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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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4-8-30 10:34: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4-8-30 11:36 编辑
都什么時代了, 竟然还拿毒誓这玩意忽攸大家。

一天之內, 連發十五个新帖, 至於跟帖則無法統計, 如果不拿錢, 誰肯拿出这么多時間。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25 16:10
回复  费事傾
    嘿嘿,即便如此当初没几个人敢发呢,轮子更是一个没有。顺便说,你到底有多老,发15个帖要多少时间,转个贴就是按几个键的事。当然你相不相信关俺屁事。
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8-25 16:22

我的帖子沒有指名道姓, 卻有人对号入座, 忙不迭撇清关系, 卻露出了馬腳: “发15个帖要多少时间,转个贴就是按几个键的事”。

我当然知道是 “按几个键的事”, 但若是負責任的話, 先要仔細閱讀內容, 認為跟自已的覌点吻合才轉貼的, 如果內容跟自已的覌点有出入, 甚至完全相反, 就要在文章後面寫出自已的評語, 这不用花時間嗎?

原來这么簡單, 只是“按几个键的事”, 难怪有一向親共的人, 忽然發起神經, 貼出駡共産党的帖子, 讓人們看得一头雾水, 原因就是“按几个键的事”。

其实, 收錢發帖不是坏事, 外國有个加拿大, 中國有个大家拿, 維稳經费就放在那裏, 不拿白不拿。為皇帝執笔寫文章, 在古代的名銜是翰林學士, 地位崇高, 為什么不肯承認? 如果你想低調, 不愿意炫耀, 也可以理解, 但為什么緊張到要發毒誓呢?


毒誓不可以隨便發的, 請參看73#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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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5:46:54 | 只看该作者
老兄, 你搞錯了, 發毒誓不是叫人來做見証, 而是叫鬼神來做見証, 所以我才會說: “都什么年代了”。

如果有人說要發毒誓, 我首先問他: “你信不信鬼神?”

如果不信鬼神, 免了! 这是呃神騙鬼。如果信鬼神, 我會告訴他, 毒誓不可亂發。原因是發毒誓要請鬼神來做見証, 而鬼神不可隨便惊动的, 除非是含寃受屈, 有口难言, 為了还自已一个清白, 始不得已而為之。

今日的司法原則是除非控方能証明被告有罪, 否則必須假定被告清白, 但古代則相反, 若被告不能自証清白, 則是有罪, 而且古代的查案技朮亦無法與今日的先進科技相比, 故往往做成冤案, 含寃受屈之人, 百詞莫辯, 只好不問蒼生問鬼神。

例如, 有人訪友, 見房門虛掩, 推門進內, 赫見其友倒臥血泊,
登時目定口呆, 不知所措, 其友之親人衝進來, 把他抓住, 控其謀財害命, 此人如何自辯? 除發毒誓之外, 有何良策?

收錢發帖, 不是殺人放火, 不是謀財害命, 不是包娼庇賭, 不是製毒販毒, 而是合法的買賣行為, 收錢不怕認, 但若認為屬於私事, 無必要公開, 則可以不認, 無必要發毒誓。

倘若有人見別人踩死螞蚁, 竟報警說目击命案, 後果如何? 此人必被控浪费警力。收錢發帖而發毒誓, 惊动鬼神, 若因此而惹怒鬼神, 必遭惩罰, 輕言發毒誓者宜三思。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8-28 16: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
能不惊动还是别惊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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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4-8-28 15:13: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4-8-28 16:20 编辑
如果真较真儿了可能请你做个见证啊。
不过我看未必了。
Tomm008 发表于 2014-8-27 22:27

老兄, 你搞錯了, 發毒誓不是叫人來做見証, 而是叫鬼神來做見証, 所以我才會說: “都什么年代了”。

如果有人說要發毒誓, 我首先問他: “你信不信鬼神?”

如果不信鬼神, 免了! 这是呃神騙鬼。如果信鬼神, 我會告訴他, 毒誓不可亂發。原因是發毒誓要請鬼神來做見証, 而鬼神不可隨便惊动的, 除非是含寃受屈, 有口难言, 為了还自已一个清白, 始不得已而為之。

今日的司法原則是除非控方能証明被告有罪, 否則必須假定被告清白, 但古代則相反, 若被告不能自証清白, 則是有罪, 而且古代的查案技朮亦無法與今日的先進科技相比, 故往往做成冤案, 含寃受屈之人, 百詞莫辯, 只好不問蒼生問鬼神。

例如, 有人訪友, 見房門虛掩, 推門進內, 赫見其友倒臥血泊,
登時目定口呆, 不知所措, 其友之親人衝進來, 把他抓住, 控其謀財害命, 此人如何自辯? 除發毒誓之外, 有何良策?

收錢發帖, 不是殺人放火, 不是謀財害命, 不是包娼庇賭, 不是製毒販毒, 而是合法的買賣行為, 收錢不怕認, 但若認為屬於私事, 無必要公開, 則可以不認, 無必要發毒誓。

倘若有人見別人踩死螞蚁, 竟報警說目击命案, 後果如何? 此人必被控浪费警力。收錢發帖而發毒誓, 惊动鬼神, 若因此而惹怒鬼神, 必遭惩罰, 輕言發毒誓者宜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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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4-8-28 00:10:48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那些每天都把大把时间(不管是休息时间还是和家人在一起聊天的时间)耗费在网上发帖,家事什么都不管,还不领钱的的人才是大傻瓜呢。
51该多高兴啊!用你们免费为他们赚钱,你们还认为自己有多高尚!实际上你们是最chea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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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4-8-27 22:54:31 | 只看该作者
罐儿,实话再告诉你一遍,我不光是凌晨4点,凌晨1点,2点、3点、4点、5点、6点、7点、8点,9点、10点、11点、12点、13点、14点、15点,16点、17点、18点、19点、20点、21点、22点、23点、24点,只要我愿意,随时把可以把你打破了再粘,粘好了再摔
爷不差钱也不差时间,我就喜欢单纯滴把你摔碎了再粘好,粘好了再摔碎,这个爱好个性、高雅吧?
念来过倒就猪是 发表于 2014-8-26 09: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酒糟都被你气疯了呢,下手太重,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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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4-8-27 22:50:52 | 只看该作者
你ya口出狂言,这话算数麽?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8-27 11: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糟拿钱发帖,出卖心肺,还骂人,卑鄙龌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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