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认为对付刁民最好的办法是既不取消双重国籍,
也不是对入籍要求作出硬性规定以避免引起不平等人权的纠纷。
最聪明的办法是打太极拳,
移民部用笼统的语言出一个移民法大纲,
同时出一个类似于guideline of citizenship application之类的指导性非法律文件,
让申请人大致有数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有较大可能获批准,
这些suggestive requirements里可以包含6年住满4年之类的具体条件
同时扩大移民部官员的独自审核权。
好处在于既避免了违宪的风险,
又体现了政府批准入籍的主权,
还让刁民们不敢乱来。
跟某些一肚子坏水的刁民斗就是要讲策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