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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打工陷阱!请大家小心上当!!!(多伦多人士,留学生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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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1-31 07:2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不管是你的信箱里头的垃圾邮件,或者是论坛上面的广告,甚至街头的传单.以及报纸上面的招聘广告.
我们都不难发现有这么一条招聘启示:

====[公司急聘,请兼职月入800-1600,全职月入2000-3000]====


其内容包括减肥公司急聘,美商公司招聘,公司请人等字眼。

拿起你的电话,打过去。
结果就是:对方先记下你的名字,电话号码,来加多长时间,是否有车,工作经验,国英粤语能力如何。(问题基本上不会超过以上我所列举

的六条)
然后对方会告诉你:
“我们是一间在美国拥有25年经验的营养食品公司(或者减肥公司),现因要开拓加拿大市场,短期内必须成立华人筹备处,急于招聘工作人

员。
阁下的资料我们已经记录在案,会交由主管审批,一两日之内主管将会安排你请来面试,请问什么时候方便给你电话?”

两日内,你会接到对方打来的电话:
“经过审批,你的工作经验完全不符合我们公司的要求,但是没关系,我们公司将会免费提供3-6个月的培训计划,
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接受培训.我们的主管安排你于某日某时前来我们公司interview.
如果面试通过,你可以选择兼职数百块一个月,或者全职三千月一个月的工作.
请你用笔记下我们的地址xxxx."

跟着,你前去面试了.
结果呢?首先就是签名,然后你会随同一批跟你一样的应征者进入一个会议室,里头摆放着一台放映机。
随着放映机画面的交替,讲解人流利既解说和思想引导,恭喜你.基于求职面试的紧张心理,和月入三千加币的诱惑力,
你将会全神贯注,提足十二分精神,认认真真地上好这一堂精彩绝伦的"传销会"!

听完之后.对方会安排你去见其中一个主管.
然后对方会要求你先交数百元费用作为你取得该公司传销执照元的一个资格.


接着,请你一定要记住.
第一,永远不要问此公司如何运作,你的工作实务是什么,在你不提交那数百元之前,对方什么都不会告诉你,
只会跟你说我们有一套非常完善的运作系统,在以往25年的经验中,已经证明了这套系统的是绝对可行的.
只要你付费,就可以学习这套系统,只要你愿意跟着这套系统教你的方式去运作,不怕辛苦,月入数千根本不是问题!
好像麦当劳一样,有着自己的一套运作系统,任何一个加盟商只要付出数十万加盟费,麦当劳就会把这套运作系统的技巧传授给你.
而我们只是收你数百元.怎样?很reasonable吧?

第二,请你一定要相信,如果你问他们是否这是传销,是否这是行销,是否需要向自己的亲戚朋友推销产品的话,他们只会摇头.
并且把话题转向公司产品的见证人,月收入的见证人,自己在这行业的喜悦感受和公司运作系统的不可怀疑性上面去.

第三,从逻辑上来说,请你一定要明白这点:

今天,你通过网络或者传单或者报纸看到一份招工启示后而前去应聘,结果却是上了一堂传销课.
将来,你也有很大的可能做着同样的事情,由你去刊登招工启示,由你去主持传销课,吐沫纷飞地介绍着公司的产品效果和月收入的保证.

今天,你说看见对方众人一副急于招聘人才的模样.瞪着发亮的眼睛,插死自己的良心和诚实,一脸对前途充满期望和自信地告诉你自己月入多少

个千元的神情.
将来,你也要表演出同等的模样去应付你所接待的"应征者".

他们都是这个公司的员工,他们所做的,已经是最好的例子来表明此公司是如何运作的.

将来,不用说将来,就现在,只要你掏出几百块去报名.那么你的工作,就是模仿他们现在所做的.
如果你不愿意,没关系,先派你去发传单,派你去接受培训,直到哪天你觉悟了.明白一个人的诚实在这个现实社会里头一点都不再重要的时候.
恭喜你,你已经有足够的资格加入他们的行列.


======================================================================
据调查:

1>此公司是美国加州一间著名减肥食品的传销公司.分公司遍布全球59个国家。
但在加州本地被控告为非法金字塔吸金和老鼠会.

2> 近年网络上所流行的(QSTR快速致富系统),(WFH在家创业系统),(NWTW新致富之路系统),(LGS 领袖营养营)都是由此公司在其背后

操纵,
而实质却是指向其公司的产品推销.

3>行销方式:
   1,通过报纸,职业介绍所和路上派传单刊登招工启示。实质是听传销会。      
   2,垃圾邮件,论坛广告,减肥问卷.
   3, 要求先付费,再去让你了解公司运作系统是否适合你自己

4>此公司招聘的主要对象都是一些容易被人洗脑,雄心壮志的年轻一代,年龄介乎20-27之间.年轻人占工作人员总数的60%.

5>以台湾为例,以下是一些我找到的关于此公司的报告.

xx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召開第四八四次委員會議,會中決議認定xx股份有限
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xx公司)參加人薛揚倫君及賴美崙君從事多層次傳銷業務違反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四授權訂定之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第一
項之規定,同時各處新臺幣五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xx公司參加人薛揚倫君及賴美崙君自八十八年十月間迄八十九年十二月
間,以發放傳單之方式招募下線參加人,惟該徵才傳單內容並無表明係從事多層次傳銷行
為,倘收達傳單者未直接詢問是否為傳銷公司,則待邀其實際面談時才說明為從事多層次
傳銷活動;另自八十九年二、三月間迄同年四月間,賴君復於網站刊登徵才廣告,然亦僅
說明為「美商公司」、「一個事業的機會」等,並未表明係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再者,
前開傳單內容雖宣稱「我從兼職到現在月入超過二十萬」,然依該二人八十九年度一至十
一月間所得經濟利益總額獲悉,系爭內容顯為虛偽不實且足以引人錯誤。


公平會指出,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增訂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明示從事傳銷行為之
義務」及第二十條「宣稱案例之具體說明義務」規定,係期藉由資訊透明化的方式,規範
傳銷招募行為,以確保被招募者之權益,如第十九條係考量多層次傳銷事業或參加人往往
利用報章廣告方式從事招募參加人之行為,惟多有未明示其係從事多層次傳銷活動,且以
廣告媒體招募者,其影響層面較廣,另第二十條係鑑於多層次傳銷事業或參加人往往於各
種場合宣稱,可快速致富或以特殊成功案例誘使他人加入,致陷他人產生錯誤之認知,爰
俱予以明文禁止。該會並呼籲無論是傳銷事業或參加人,凡於從事傳銷活動時,對於相關
法令規範均應確實遵守,切勿因輕忽而觸法受罰。

========================================================================

=完=


PS:此文章,希望大家可以遍布宣传开去,同时告诉你身边不会或不能上网的朋友,以及正在找工作的朋友。
你的宣传不知道将会挽救我们多少个同胞的多少份几百元.

并且,在这里提醒大家:

"当面试的时候,发现面试内容完全变质之时.请你立即醒悟."

"当你听见:哪些多少人已经取得成功的例子,哪些月入薪金如何丰厚的诱惑,此工作比以往的LABOR不知轻松多少倍的时候,请你立即醒悟."

"当你完全不了解一间公司的历史,运作手法,你还没有作出相关调查的时候,就要求你付费培训,请你立即醒悟."



                                                                                       作者:一个看上去很笨的人
25#
发表于 2005-2-25 19:22:38 | 只看该作者

一,
传统观念中,我们都知道生产者是赚钱的人,消费者是花钱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每天都在花钱,由于我们一般把注意力集中在支出上,我们就会去追求更多的折扣,这就是大型连锁超市吸引我们的地方。但是折扣并不能为我们创造收入,折扣是用来掏走我们口袋里的钱,为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去创造收入的。

如果我们换一种思维模式,不把注意力集中在支出上,而把注意力集中在收入,我们去思考如何通过日常的消费去获得收入,会出现什么结果呢?

这个理念在佛罗里达大学市场营销学教授,比尔·奎恩博士所著的畅销书《生产消费者力量》中已经得到了非常详尽的论述。“生产消费者”在国外是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它不仅仅是一项运动,“生产消费者”运动,而且是一场革命,正在引起人们购物观念和工作方式的变革。

其实在我们每个家中都贮藏着黄金,但是却在被别人在开采着。我们一生中只有20%的花费用在房屋和车辆这些大型开支上,却有80%的花费用在日常的消费支出上。一般我们会把花费在房屋上的开支看成是投资,因为房屋会给我带来收入,我们可以出租或者在房屋价格上涨的时候将房屋出售获取利润。但是如果能够将那80%的花费也变成一种投资,为我们带来收入,那岂不是开启了一座巨大的金矿吗?

二,
如何在花钱的同时还能够赚钱呢?很简单,你需要做的就是同一家生产商合作建立一个生意。每个消费者都拥有时间,都认识一些其他的消费者。因此,从消费者出发,投资时间去向人们分享这个“在花钱的同时还能够赚钱”的生意机会,组织消费者进行消费,并教授他们也做同样的事情,建立一个生产消费者联盟,建立一个自用消费型组织,如果维持住这一定的消费额,你的合作伙伴会永远将节省下来的广告费用定期支付给你,这就是被动收入。

如果你能建立起这样的一个生产消费者联盟,你就掌握了产品制造商和终端消费者之间的销售通路,掌握了这样的销售通路就是掌握了致富的渠道。

大家所熟知的家乐福,沃尔玛就是掌握了这两者之间的通路渠道,它在这之间拿走了通路的财富。

因此,生产消费者是一个具有双重身份的人,他首先是一个消费者,其次他是一个生产者,他通过改变其他消费者的购物观念和购物习惯,组织消费者进行消费,生产出同自己有关的消费者,通过更明智地购物来创造财富。这是普通人都能做到的建构自己创富事业的机会。

有本非常流行大家都可能看过的书《管道的故事》就是谈到要当一个自己管道的建设者,就是说的要建立属于自己的事业管道。


举一个例子,你经常要给汽车加油,如果一家连锁加油站告诉你,你来这里加油并且你也推荐你的朋友来这里加油,他们也推荐他们的朋友来这里加油,这家加油站也会将节省下来的广告费用作为奖金返还给你,你是否愿意来这里加油呢?


三,
你真正想要拥有的是什么?折扣还是自由?

但自由需要两个条件来保障,足够的金钱和时间。你是愿意向一家为了吸引顾客而花费数百万美金请明星做广告的折扣公司购物,还是愿意向一家不做广告,而将这些钱以奖金的方式支付给生产消费者的公司购物呢?你是愿意让自己缓慢地变贫穷,还是愿意让自己快速地变富裕呢?如果能够以公道合理的价格购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就有机会实现财务自由,你是否愿意改变你的购物习惯呢?

每个人都可能会从事生产消费,生产消费会无处不在,即使你不参与,你的朋友也会参与其中,那么,你是希望自投罗网,还是希望主动编织跟自己有关的消费者网络呢?

那么为什么不把“生产消费”的理念告诉给更多的人,把别人的消费管道跟自己的对接起来呢?全世界数以百万计的人们正在通过生产消费走向财务独立,那么为什么下一个不是你呢?

健康和财富能同时获得,为什么不呢?
(当然一切的基础都建构在产品是否有市场,是否真正的值得我们推广和介绍的基础上。我们选择的这个公司,这个合作的生意伙伴,是否能提供给我和我的整个消费群体们绝对优质,能不断更新换代,不断提高质量,有研发生产,确保产品质量优质的能力的绝对值得的产品,是让我们建构销售通路的努力不会白费,从而能让我们获得真正稳定的持续性收入来源的真正关键保障。)
2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4 23:49:20 | 只看该作者
不要一再重复说过的话.

更请阁下不要把带有广告成分的字眼拉进回帖.

那些“努力一阵子,享受一辈子”的谎言,已经被千千万万的加盟者认证过了.
就连阁下,也在为所谓的"自己的事业"而努力奔波着.

什么叫做自己的事业,哪天你搞了一瓶由你自己开创出来的"感冒灵"或者"腹可安"之类的药品,以其效用鹤立鸡群于同类型产品之间的时候,那才能说你的事业算是成功了.

一个加盟者,以个人印象和吐沫积下的所谓业绩,投保在公司产品的风险上面,在泡沫未曾破裂之前,揣测着不知长短的有限时机,花费着个人屈指可数的青春和精力,为他人兜售着自己心里实际上毫无把握的产品.明知此路不能富裕,仅能维生或小康.却自欺这是自己的事业.幼稚地在自己的岁月黄金时期,亲手葬送了自己真正可以开创事业的时机和机遇.

换来的,就是在此类型健康食品公司倒闭之后与自己成为其加盟者之时此中间的一段时间,所仅仅能赚取的那些佣利的累积.

你明白吗?你所谓的事业,其生死去向,根本不在你手中.
充其量,就是此公司的一个跑腿,在公司的有生之年,不断地为它兜售产品.当它一旦倒下,尽管赖以生存的推销技术,心里技巧还在,但是已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如果继续选择从事这个行业,那就等于阁下一辈子从事着一个连self-employee都不如的事业。

重新评估事业两字究竟在你心中,是什么含义,什么定义。
然后问问自己,在将来的五年,你带着面具推销着A产品,往后的五年继续戴着面具推销B产品,未来的10年,依然带着面具推销C产品...

这种日子,你好受吗?
这种事业,就是你所追求的吗?
这种拼搏,就是你所谓的”努力一阵子,享受一辈子“吗?
23#
发表于 2005-2-23 23:40:27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100美金 和 一瓶营养品, 放在你面前,你要哪一个?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100美金。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直销(中国专用名称)/传销公司用事业机会来作为卖点,来吸引人的原因。
有很多人一开始的确是因为看重事业机会来选择参与的。
但,在过程中,很多人当然会使用产品,而有的因为产品的确是好,的确是有服用效果体会了,就会更有信心更坚定的持续经营下去。
而有的产品不怎么样,推广起来当然也很吃力,就不会长久。
所以,美国每年有2-3万的新传销公司成立,但能够经得住5年的市场考验期存活下来的,每年不超过29家。
产品能否经得住市场考验,能否真正的有市场,是我们选择经营这个行业获得持续性收入,真正达到“努力一阵子,享受一辈子”的关键因素!
所以说产品非常重要,产品能否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并且传销公司是否注重产品的质量,有自己的科研技术力量,能不断更新换代,不断推出更好的产品,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直销/传销也好,都不过是一种销售方式而已,所以,想在这个行业中取得成功,当然和其他销售行业一样,也要学会销售技巧,也要研究消费者的心理,这都是无可厚非的吧。
22#
发表于 2005-2-23 23:39:43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呢?!

首先,非常同意决定销售的关键在产品是否有市场,这个观点。

然而,市场这个东西最没办法掌握的。有很多好东西,其实都非常好,也肯定有市场,但没人知道,东西再好,恐怕也没有销售额。“好酒也怕巷子深呀!”:)

而现在,传统的广告,如电视,报纸等,这些的广告效果实在不是太值得期待了。大家在电视插播广告的时候做别的事情,在报纸上看到广告的时候,自动跳过。这些都在在是我们处理传统广告的方式。而传统广告的费用同时也是惊人的!2004年中国广告费近3593亿。这些钱都出自于哪里呢?都出自于产品身上。由产品的消费者来支付,被广告商赚走。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这个道理。

而这些广告的效果如何呢?广告商们都有体会:以前企业只要做广告及肯定有钱赚,再后来是只要敢花大把的钱做广告就肯定有钱赚,然而现在是花了很多的钱做广告却未必有钱赚。根据调查,大多数人在选择产品的时候,亲朋好友的推荐和介绍意见占决定购买因素的份额,达到了70%以上。

这就是口耳相传这种传销方式出现的背景条件。

而所谓的金字塔,不过是个数学游戏,在金字塔里面,产品根本没有或者只是符合。
但是,因为产品到底好坏也很难说清楚,这就产生了,金字塔(老鼠会)和正规传销公司这样一对表面上看上去非常像的孪生兄弟,
而一个比较有效的鉴别方法就是,一旦招募发展新人停止,上面人的收入就会停止。而正规的传销公司,因为产品有固定的消费者,所以就算没有新人加入,因为老消费者的回购持续,上面人的收入还是不会停止。

如果是对此的专业研究有兴趣的人可以参考这个网页的一篇分析文章:
http://www.westca.com/blogs/blog_oc...full/17001.html

第三,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适合用传销的方式的,这也是将出台的中国直销法只允许营养保健品,化妆护肤品,日用洗涤品这三大类产品可以采用直销方式的原因。
具体可以多看看:http://www.cnmlm.com 这个专业直销网站上面的内容。
21#
 楼主| 发表于 2005-2-22 13:31:24 | 只看该作者
一。
安利的成功,在于客源的稳定。
所谓客源,是长期有人跟公司要货。
而这些人,都是加盟者。一份合同签下去,
不管你能否卖出产品,每个月货都会送来,钱照样收。

擦亮一下眼睛,身边到底有多少个人在使用安利的产品呢?

其实加盟者,才真正成为了安利公司的主要顾客。

二。
一点都没错,直销的产品大多数产品都是营养品和美容品。
加盟者通常都会接受一定程度的学习,为顾客提供购买建议。
而他们所学习的所谓健康知识,美容知识,全部都是围绕着公司产品的片面之词。不像我的女朋友去美容的时候,美容师都可以说出每个产品的好坏,优缺之点是什么。

况且,尤其是健康食品,这些吃下肚子的东西,并不是随便翻了几页一面之词的书就自以为很专业,拿着公司的"专业理论"劝人服这药吃那丸的.

三.
我承认我说这些传销直销的人都是对身边的人下手,这点的确是未免太极端了.
但为什么一旦提起传销,直销,就会让绝大多数的人立马联想到骗局呢?
的确,在这一行里头,存在太多的虚伪烟幕,还有违背良心的代理.他们的数目远远大于那些认真正直做事的人.正所谓群众,顾客的目光是雪亮的,如果不是存在如此多的欺骗,人们又怎么如此抵制传销直销呢?

那些真正真正热衷于传销直销的人,
并不是因为他们需要这些产品,
也不见得他们对这些产品有什么信心.
他们最大的目的是为了维生和盈利.
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奖金制度.
所以他们的产品总是最好的,总是在世界上数一数二的.

从风险评估的角度去看.
市场如此泛滥成灾,这样子的传销直销,还值得一赌吗?

不向身边的人下手,难道像基督教那样上门去传销推销?
当你向身边的人推销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不管是生意,还是贸易,不可能不会出问题.总会有出麻烦的时候.
而你却明明知道生意上必然存在的这些风险,冒险地落实在朋友身上.

说实话,对我来说,赌不过.

我并不是认为身边所有的人都比佣金,奖金制度重要,
但是我知道损坏了个人信誉,将来就很难在社会上再度立足.
20#
发表于 2005-2-22 08:58:20 | 只看该作者

不了解怎么会知道?!

最初由[启动元素]发布
单单最近的两年,rogers和bell的所谓的什么直销代理闹出来的骗局还少吗?上网查查看去.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至于问什么本地人,直销是否合法.
还是算了吧.我都来了6年了.这个我还不清楚么.

直销当然合法.只是我比较接受像interwood那种直销手段。
人家在电视上大作广告,顾客可以直接打电话过去要货,或者从网上下订单.
完完全全的独家直销,根本不需要谁来做什么加盟者推销什么产品.

所以,问题就来了.

正如你所说:
直销是这样的:厂家->直销商->消费者

可是目前的情况却是: 厂家->直销商->代理->消费者

为什么那些公司要让外人插一腿进去?
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加盟者向身边的人下手.

你说的那种直销是单层次的,比如dell,他打广告的费用到了最后自然是分担到消费者身上。

多层次的直销是以人为通路,广告基本是不会有的,比如我们的USANA公司,而直销商靠自己的努力为公司找倒客户你说是否应该对这些劳动付出报酬?!安利在全球40年的成功运作不是一个典型代表吗?!

而且不同产品适应不同的销售方式,直销的产品大多数产品都是营养品和美容品,你如果直接去商店买售货员一般是不懂健康和美容知识的,他们不学习,建议不能给你提供参考。但是直销商是需要学习的,对公司产品的学习,并且能够告诉买产品的人针对什么情况买什么样的产品,而且是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你说从身边的人下手未免太极端了,公司产品不好,怎么会有人去买,即使有人受骗上当买了这样你认为能长久吗?产品质量是直销公司生存的基础。现在每年都有20000家直销公司成立,到5年以后剩下的不到千分之一也是这个道理
19#
 楼主| 发表于 2005-2-22 01:09:54 | 只看该作者
单单最近的两年,rogers和bell的所谓的什么直销代理闹出来的骗局还少吗?上网查查看去.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至于问什么本地人,直销是否合法.
还是算了吧.我都来了6年了.这个我还不清楚么.

直销当然合法.只是我比较接受像interwood那种直销手段。
人家在电视上大作广告,顾客可以直接打电话过去要货,或者从网上下订单.
完完全全的独家直销,根本不需要谁来做什么加盟者推销什么产品.

所以,问题就来了.

正如你所说:
直销是这样的:厂家->直销商->消费者

可是目前的情况却是: 厂家->直销商->代理->消费者

为什么那些公司要让外人插一腿进去?
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加盟者向身边的人下手.
18#
发表于 2005-2-20 23:3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应那些对直销一直误解的朋友们。

回应那些对直销一直误解的朋友们。

您知道您平时在市面买到的商品是怎样到达你的手上吗?
过程是这样的: 制造厂家 ->全国经销商->地区经销商->零售商->最后到用家手里
假如您买到价值10元的商品大概是这样的 2元的出厂价->全国经销商以大约5元批发价卖出->地区经销商约以7.5元卖出->零售商以约10元卖到消费者手上。
在这个过程中间商就赚取大部分的利润,而消费者得到的只是价值仅不到2元的低成本产品(其中还有很多人工,杂费,广告费等)。
直销是这样的:厂家->直销商->消费者
这样就没有了中间商,假如以同样10元的价格卖到消费者手上,意未着厂家可以制造成本更高的产品或厂商可赚到更多的利润。

例如像Dell电脑这个牌子,是以直销渠道来销售他们的商品。假设您买到同一档次,性能差不多的电脑往往比其他牌子的平宜一些,虽然是卖平了,但由于通路上的优势,Dell的利润还是比别的高!

同样的道理,通过直销的商品跟通过传统渠道销售的产品假如价格上没有优势,往往通过直销的商品质量上都较为优胜。试想一想,如果一个高成本的产品也是通过传统的渠道来卖的话,到消费者手上时就变成了天价,有几个人能消费得起??

对直销行业来说还分成单层和多层的定义,发展到今天,多层次直销已发展到第三代(消费致富的概念-让本来就需要用这些产品或服务的客户,通过跟别人分享产品或服务的好处的同时亦能得到一些额外的收入)通个这个简单的动作就可以为自己累积财富,同时也让厂商做更多的生意,并走向成功。这不是一个消费者跟厂家都双赢了吗??
更多的资料请到这里来
http://msi-team.com/mars
http://whymsi.com/mars
17#
发表于 2005-2-20 23:32:03 | 只看该作者

你了解合法传销和老鼠会的区别吗?!

最初由[启动元素]发布
合理避税的手段当然合法。

但是以招聘的名誉骗人加入传销会,
请问这种做法有没有违法?
有没有违背良心?
算不算亏心事?
是不是等于见到老鼠屎那样恶心?

老鼠会是应该被取缔的,合法的直销现在北美一直不都是运作吗?!我的Bell高速网络就是从直销来的,而且价格比直接去bell申请要便宜,这个是直销减少中间销售环节的好处。

你可以去当地人中打听一下,传销是否合法,我相信没有人说是非法的,而且我相信很多人都在作
16#
 楼主| 发表于 2005-2-20 22:26:33 | 只看该作者
合理避税的手段当然合法。

但是以招聘的名誉骗人加入传销会,
请问这种做法有没有违法?
有没有违背良心?
算不算亏心事?
是不是等于见到老鼠屎那样恶心?
15#
发表于 2005-2-20 00:16:4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说的好

做了亏心事的人当然是要受到报应的,这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联系”

其实作事情只要不违法和违背良心,基本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这里不是很多人都在使用合理避税的手段吗?!你说这样合法吗?!
14#
发表于 2005-2-19 21:3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不过我听说传销在北美合法的,而且中国市场也要开了

最初由[planet004]发布
回复:不过我听说传销在北美合法的,而且中国市场也要开了



传销是合法的,但是老鼠会也还是有。
中国市场开放是没有错,估计不久直销法就会出台。我们公司USANA绝对是一家运作良好的直销公司,产品打分是北美第一,你有兴趣可以来了解一下
我的MSN&E-MAIL:[email protected]
下面是网站,你可以先看看
http://msi-team.com/mars
http://whymsi.com/mars
不新鲜,在这里不违法的都合法,作亏心事的人早晚有报应。看到那些骗子,就象见到老鼠屎那样恶心
13#
发表于 2005-2-14 21:4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不过我听说传销在北美合法的,而且中国市场也要开了

最初由[charlesbai]发布
不过我听说传销在北美合法的,而且中国市场也要开了

楼主帮着查查看行吗?合法的我也要做,如果产品好的话。

传销是合法的,但是老鼠会也还是有。
中国市场开放是没有错,估计不久直销法就会出台。我们公司USANA绝对是一家运作良好的直销公司,产品打分是北美第一,你有兴趣可以来了解一下
我的MSN&E-MAIL:[email protected]
下面是网站,你可以先看看
http://msi-team.com/mars
http://whymsi.com/mars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2-10 01:13:18 | 只看该作者
还有,我已经向相关的政府部门检举了他们的做法。
至于是否有效,我还不知道。

如果真的有被此公司欺骗过金钱的朋友们,
可以去这个政府网站投诉:
http://www.phonebusters.com
(加拿大专门办理受骗个案的以及举报行骗者的一个网站)

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不要让这些骗子再害我们的同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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