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对西方文明的影响——兼谈人权和民主思想的渊源 (from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5dbcde0101eemd.html)
基督教对西方文明的影响——兼谈人权和民主思想的渊源
西方文明是个内涵相当宽广而丰富的概念,作为其主流的,则是基督教信仰和人权、民主思想。
西方人多数信仰基督教。他们认为,一个人一旦出生,上帝就赋予以做人的基本权利,即称天赋人权。人权的主要内容是自由权和平等权。自由包括思想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平等即指任何社会成员在人格尊严和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除了自由权和平等权外,人权还包括生存权、财产权等。
民主即由人民作主,以使人权中的各项权利得到保证。民主的最大原则是主权在民原则。即权力是属于人民的;权力的运用是为了保障和促进人民的利益。如果权力的运用不是为了实现这一根本目的,相反是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就有权取消这样的权力。同时,为了使人民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力,并防止权力在运用中出现问题,权力在运用时要尽可能地让全体人民来共同参与决策,或让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委托的组织和代表来参与决策,并遵照法定程序进行。
谈到西方文明中的人权、民主思想,不少学者认为它发源于古代的希腊罗马文明,通过十五到十七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得到发掘和提倡,经过十八世纪的思想启蒙运动得到全面推广和普及,最终成为西方世界普遍认同的主导思想。正是出于这种认识,所以不少研究介绍西方文明的书籍,都把希腊罗马文明作为西方文明的主要源泉来介绍。
诚然,古代的希腊、罗马是很早就具有平等自由思想,进行民主施政的地区。希腊文明中的雅典城邦制,实行公民大会制度,一切重大问题由公民集体决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开创了人类历史上民主体制的先河。罗马文明中的共和制政体,实行公民大会、执政官和元老院三者分设的体制,为近代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特征的共和制政体提供了范例。而罗马文明中的法律体系,更以其内容广博、法理精深而为近代西方社会所接受和借鉴。从这些方面来说,希腊罗马文明确实为西方人权和民主思想的形成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在西方文明中自有其不容置疑的重要地位。然而,如把希腊罗马文明当作西方文明的主要源泉来看待,把它们对人权民主思想的促进作用加以夸大,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事实上在人权民主思想的确立和发展过程中,基督教比希腊罗马文明发挥了更为巨大的影响力,不仅在时间上比希腊罗马文明要多出十个世纪,而且所涉及到的深度和广度,也大大超越于希腊罗马文明。
人权和民主的概念虽不是基督教所直接提出来的,但它们的实质内容,特别是人权思想中的实质内容,却是基督教早就予以关注并特别强调的。基督教所信奉的上帝之道,其内涵和实质就是上帝的仁爱、公义之道。基督教所提倡的,就是希望人们能遵循上帝的意志,尊重人、爱护人,秉行公义,做到正直、公平、公正。
请看以下方面的具体事例:
一、提倡爱人如己。
据圣经《马太福音》记载,有人曾问耶稣基督,律法中哪一条诫命最大。耶稣答:“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在此,耶稣基督把爱人如己提高到了与爱上帝几乎同等重要的程度,把它作为律法的总纲来加以谈论,从中足见基督教对人的重视和关爱。
基督教提倡爱人如已,并不是泛泛而谈,而是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的。圣经《约拿书》上记着这么一件事:上帝曾派先知约拿去尼尼微城,宣告要毁灭此城。当尼尼微人知罪悔改,上帝收回成命后,约拿就怨上帝使他失信于尼尼微人。当约拿因自己在乘凉的一颗大树被虫咬死而惋惜时,上帝就对他说了:这颗树不是你种的,你尚且爱惜它,何况尼尼微城住着那么多我的子民,我岂能不爱惜呢?圣经多次提到,上帝最爱人类,尽管人类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但只要真心悔改了,他必广行赦免。基督教提倡尊重人、爱护人,正是建立在其忠实信奉上帝这一坚实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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