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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3-27 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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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4-3-27 17:12 编辑
《史记·西南夷列传》:“滇王与汉使者言曰:‘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以道不通,故各以为一州主,不知汉广大。”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4-3-27 16:24
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1936年宪法草案(五五宪草)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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