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中国移民申请公民入籍,自称过去四年内仅离境249天,公民法官重新计算后认为离境273天,尽管在境内居住时间超过入籍所需的1095天,但因未及时提交公民法官要求的额外居住证明文件而遭拒。她不服提起上诉,但联邦法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7-26
中国移民申请公民入籍,自称过去四年内仅离境249天,公民法官重新计算后认为离境273天,尽管在境内居住时间超过入籍所需的1095天,但因未及时提交公民法官要求的额外居住证明文件而遭拒。她不服提起上诉,但联邦法 ...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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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的。真住在加拿大岂能拿不出证据。越是这种不想住加拿大的才越想快点入籍,加拿大真不需要这种人。既然不想住,何必拿身份,让给有需要的人吧,不就想两边占便宜吗? 造化 发表于 2013-7-26 08:47
所以那些因为可验证的居住时间不够, 不能入籍的移民, 按法律条文说, 没一个是被冤枉的. 看看被警察开罚单的司机, 哪个是没违反交通法的, 上诉只是想钻空子, 争取少罚或免罚, 成不成看运气了.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7-26 11: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个证据的问题, 你说你住在这里,拿证据, 住在这里却没任何证据,怎么知道法官就不了解这样的绕来绕去的伎俩,他们可是见得太多了。 tomm008 发表于 2013-7-2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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