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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妇带领团伙1年贩婴223名 不服死刑判决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feiyu    时间: 2013-5-29 10:49
标题: 农妇带领团伙1年贩婴223名 不服死刑判决
想想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这判的一点不重。
作者: 易径    时间: 2013-5-29 11:05
不服判决罪加一等。
作者: videogame    时间: 2013-5-29 12:18
回复 1# xiaofeiyu

好像是买卖婴儿,这说明不是丢失。
作者: 祈祷和平    时间: 2013-5-29 22:36
买卖 和 偷盗抢劫婴儿,不一样吧?

如果是父母主动、自愿出卖孩子,是不是政府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啊?

这叉叉叉什么政府啊?

谁不愿意和自己的亲生孩子相依为命一辈子啊,把老百姓逼到要叉叉叉卖儿卖女的地步,不是穷的实在没钱,就是违反那个狗P的计划生育政策,才会走投无路的走这一条路吧?

这些人贩子固然该受重罚,难道中国政府不应该好好检讨一下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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