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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案的审与判有违反加拿大法律的可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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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2-3 21:4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anxialiao 于 2013-2-4 19:52 编辑

看到唐炜臻被判刑6年外加刑满后5年内如果不能付清280万债将再服刑5年,实在是没想到,非常为他和他的家庭难过。本来以为他最多被判个几个月甚或监外服刑的,哪知事情如此严重,就不得不仔细看看他的案子了。

到今天为止我还没有弄清楚他案子的全部事实。但是就目前已知的情况来参照法律,法院对他判的刑肯定有不合法律的地方。我相信他的案子会至少部分在上诉时成功纠错。

第一,        唐炜臻被判有罪有显然的司法歧视因素

从环球邮报的报道看来,法庭判唐炜臻刑首要证据是他给他的顾客们说该公司的基金还有7千万,但是实际上银行账上只有一千。其次的证据是他给顾客做假账隐瞒了他们账上的真实投资价值。关于这点他在网上的申诉好像没有驳斥过,所以很可能他的确是这样造假了。
Mr. Tang was found guilty in October of operating a Ponzi scheme after his trial heard he raised $52-million from more than 200 investors in his Oversea Chinese Fund LP, many of them members of the Chinese community in Toronto. His trial heard testimony that he told investors in early 2009 that the fund had more than $70-million in assets, when in fact it had just $1,000 in its bank accounts. Mr. Tang was also accused of giving clients false account statements that misrepresented the value of their investments.

但是,是不是造假了就必然构成欺诈罪了呢?从几乎同期的另一桩北方电讯三头目欺诈的案子结局看来并不是如此:

At trial, Crown prosecutors tried to prove that Dunn, Beatty and Gollogly were complicit in releasing accruals – money set aside to cover future liabilities – onto Nortel's balance sheets during quarters that needed to show the company was turning a profit when it wasn't.
检控官指控北电三嫌疑人共谋篡改北电账上的应计费用,使得公司看上去在赢利虽然实际上并没有赢利。

The Crown argued that this practice, which was kept from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firm's investors, generated return-to-profitability bonuses for themselves even though the company was in the red. 检控官说他们秘密这样做,给他们自己挣了赢利的奖金,虽然公司已经亏损。

In his judgment, Marrocco said the decision to only release $80 million in excess accruals when it had $189 million to boost numbers during the company's first quarter of 2003 were not out of the ordinary.法官说嫌疑人这样做不是太出格。

This policy did not lead to misrepresenting Nortel's "financial results to the investing public or Nortel's audit committee or Nortel's board of directors," he wrote.法官说这不指向欺诈。

也就是说,北电嫌疑人也同样在账上造假了,私下违法篡改了帐目欺骗客户,跟唐炜臻的造假一样。而且他们的造假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奖金收入,唐炜臻自己没有得到任何法律规定之外的个人收入。我估计他一定是想要隐瞒亏损的事实,以求有时间周转挽回直到发现不可能。

即使如此恶劣,北电的嫌疑人被法庭认定不是欺诈。负责调查的还说要证明帐目造假了容易,但是要证明这样造假是有犯罪企图的就很难。

Greg Draper, who heads investigative and forensic services at chartered accountancy and business consulting firm MNP, says that the burden of proof was difficult to meet in this case.

"To prove that there was not just intention to do the conduct, moving the money and making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that were made, but to do it with a criminal purpose to defraud shareholders and the corporation is difficult to prove," he said.

那为什么唐炜臻同样的情况,就没有被这样认为呢?这就有司法歧视的嫌疑。

再看远一点,根据加拿大政府的数据,安省因为重罪欺诈被判刑的平均刑期是3到6年。唐炜臻却要服刑11年。在加拿大杀人罪包括谋杀和误杀,平均服刑才5年。难道唐炜臻的罪大于杀人了?

第二,        他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被判刑,这违反了他的宪法权利。加拿大宪法规定每一个被起诉面临进监狱服刑的人都有权得到律师的代表,叫做right to counsel,除非他自己不要律师。不能负担律师的穷人,安省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必须为他提供服务。如果这个权力被违反,审判结果可以被推翻。从唐炜臻依靠社会救济金生活的情况看他根本不能负担律师,他有权得到法律援助,即政府为他提供律师费使他能够找到律师。
97#
发表于 2013-9-21 00:17:02 | 只看该作者
唐也实在害人不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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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3-9-20 22:12:34 | 只看该作者
骗子就是骗子!
骗同袍老者更是无耻!
就算有人觉得对老唐“施法不公”,他仍是个骗子!
就算有华人律师帮他打赢,他就没骗过么。

为什么对骗子的“不公对待”这样不平,对被骗的人还要蔑视?

骗人是卑鄙违法行为,
贪心是人性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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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楼主| 发表于 2013-9-20 21:43:08 | 只看该作者
真够狠的,也只有华人他们才会敢这么狠吧。谢谢教会的好心人们相助。

想知道,不是说唐炜臻要出狱了吗?不是已经要去保释聆讯了吗?怎么没有下文了呢?

还有,法庭为什么不允许他动用那25万资金使他能够赔偿客户同时还房贷利息?法庭给出什么样的理由?什么样的法律根据?

这是不是有意坑害他?而且是因为他的侨领背景?和他与中国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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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3-2-24 21:33:28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我K, 壇子這一招對老於特好使  
壇子,你終於上路了,不罵人了,
這裏老抬還要教你一招:
這樣,你再加上一句:
“我的大宅,已經搬到老於這樣见多识广认识许多大人物 附近住啦!大家好幫襯!”
聽聽,這話兒多靚! 親一個!
抬头看 发表于 2013-2-12 11: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贼TM恶心愚老太婆不够你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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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楼主| 发表于 2013-2-24 21:30:39 | 只看该作者
君不见?天天我们喜欢在网络里内杠,内斗,内耗?
徐 曼 发表于 2013-2-24 21:05


正是这样。

杀一万个华人,等同于杀一个华人。
杀一个白人,等同于杀一万个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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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3-2-24 21:26:52 | 只看该作者
君不见?天天我们喜欢在网络里内杠,内斗,内耗?
徐 曼 发表于 2013-2-24 21: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人拉你来吗
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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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3-2-24 21:05:00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因为在一个中国人被杀戮的时候,他旁边的中国人不会为他奋起反抗,甚至不会有兔死狐悲的同情,说不定还要解释说他如何该死。所以这个被杀的人永远是一个孤立的孤独无援的个体,而且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结果施暴者杀一万个中国人,仅仅会遇到相当于一个单个的中国人的反抗,甚至根本就是无反抗!

而在任何其他民族,异族杀一个人,其他人会为他奋起反抗。这就是为什么一直到今天,一个黑人被白人警察殴打了,成千上万黑人上街暴动,心甘情愿地献出生命鲜血。这样他们的施暴者不得不适可而止,根本不敢太疯狂。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2-24 19:51


君不见?天天我们喜欢在网络里内杠,内斗,内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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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3-2-24 20:59: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徐 曼 于 2013-2-24 21:00 编辑
你说得很真实,一个非常让人悲哀的真实。的确,唐炜臻已经是很孤立,没有了市场。墙倒众人推。

但是,你也许没有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真实,也是我们华人这个民族每个人的真实。包括你自己和你的家人。有那么一天你落难的时候,你也会像他一样的孤独。你身旁所有的同族华人都会对你墙倒众人推,甚至对你落井下石。没有一个人会向你伸出援助的同情的手。说不定他们看着你沉下去的时候还会兴高采烈地喊活该。

全世界的其他民族没有哪一个像华人这样对自己的同族如此的冷酷自私。白人对异族可以搞种族灭绝,种族奴役,可是他们之间相互的同情和善良,又不能不让我感动。更不要说那些黑人了。就是我们讥笑的红头阿三印度人也完全跟我们不一样。(等我有空我会来举例。)我们中国人完全是一个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另类。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2-24 19:51


:confused:

字里行间,是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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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3-2-24 20:09:00 | 只看该作者
你说得很真实,一个非常让人悲哀的真实。的确,唐炜臻已经是很孤立,没有了市场。墙倒众人推。

但是,你也许没有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真实,也是我们华人这个民族每个人的真实。包括你自己和你的家人。有那么一天你落难的时候,你也会像他一样的孤独。你身旁所有的同族华人都会对你墙倒众人推,甚至对你落井下石。没有一个人会向你伸出援助的同情的手。说不定他们看着你沉下去的时候还会兴高采烈地喊活该。

我在加拿大20年了,与来自世界各民族的人相处过,仔细观察体验过。全世界的其他民族没有哪一个像华人这样对自己的同族如此的冷酷自私。白人对异族可以搞种族灭绝,种族奴役,可是他们之间相互的同情和善良,又不能不让我感动。更不要说那些黑人了。就是我们讥笑的红头阿三印度人也完全跟我们不一样。(等我有空我会来举例。)我们中国人完全是一个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另类。

这大概就解释了中国人在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另类历史。没有哪一个民族有过我们这样一再地被异族,不要说远远落后于自己的弱小民族,进行种族大屠杀的历史,而且是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被屠杀。

为什么,因为在一个中国人被杀戮的时候,他旁边的中国人不会为他奋起反抗,甚至不会有兔死狐悲的同情,说不定还要解释说他如何该死。所以这个被杀的人永远是一个孤立的孤独无援的个体,而且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结果施暴者杀一万个中国人,仅仅会遇到相当于一个单个的中国人的反抗,甚至根本就是无反抗,这个中国人自己一看鸡蛋打不过石头,就干脆放弃反抗了。所以那些异族杀中国人真是太容易,不多杀几个过把瘾都对不起自己了。人的兽性就此大发,索性杀了个痛快,把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一个个轮着杀过来了。杀一万个中国人,就跟杀一个中国人一样容易。

而在任何其他民族,异族杀一个人,其他人会为他奋起反抗。这就是为什么一直到今天,一个黑人被白人警察殴打了,成千上万黑人上街暴动,心甘情愿地献出生命鲜血。结果他们的施暴者杀一个黑人,遇到的反抗是千万个黑人的集体反抗力量。这样他们的施暴者不得不适可而止,根本不敢太疯狂。

现在整个北美的所谓民主法制不过是建立在物质丰富的基础上。到了地球资源再也不能养活这么多人,世界生存危机临近的那一天,一切人权,民族平等的社会秩序都将被抛弃,赤裸裸的以民族为单位的生存竞争就会开始。那时候,华人这个最自私懦弱所以最好欺负的群体就会第一个受到排挤,由黑人,底层白人出面进行的印尼式排华就一定会发生。那时候中国人又会重复自己被大屠杀的命运。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2-24 19:51


说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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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楼主| 发表于 2013-2-24 20:06:09 | 只看该作者
务实一点,唐的案子已经画上了句号,成了历史。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吃过包子的和没有吃过包子的都对老唐重提包子事件没有了兴趣。唐很孤立,没有了市场。墙倒众人推!

我觉得,也实在犯不着,唐以外的人,再争论个谁是谁非。实际上大家还是最后坚持自己的立场。所以我把心里很多要与你辩论的话,也许是一些不好听的话,都省掉了。

你不是唐以内的人吧?

这是我在这的最后一贴。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3-2-13 11:28


你是问我是唐炜臻一类的人?

正是。顺便说一下,如果再没有我这样的人出来帮别人打抱不平,你和你家人以及后代的生活会有更多的危机。看看近年来,几乎平均每年都会有华人被杀的案子,还一个个案子好像都销声匿迹没有后文了。柳乾,林俊,现在又有一个蓝可儿。。。他们生前也都很热爱加拿大,说不定也对其他倒霉的人喊过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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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楼主| 发表于 2013-2-24 19:51: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anxialiao 于 2013-2-24 19:58 编辑
务实一点,唐的案子已经画上了句号,成了历史。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吃过包子的和没有吃过包子的都对老唐重提包子事件没有了兴趣。唐很孤立,没有了市场。墙倒众人推!

我觉得,也实在犯不着,唐以外的人,再争论个谁是谁非。实际上大家还是最后坚持自己的立场。所以我把心里很多要与你辩论的话,也许是一些不好听的话,都省掉了。

你不是唐以内的人吧?

这是我在这的最后一贴。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3-2-13 11:28


你说得很真实,一个非常让人悲哀的真实。的确,唐炜臻已经是很孤立,没有了市场。墙倒众人推。

但是,你也许没有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真实,也是我们华人这个民族每个人的真实。包括你自己和你的家人。有那么一天你落难的时候,你也会像他一样的孤独。你身旁所有的同族华人都会对你墙倒众人推,甚至对你落井下石。没有一个人会向你伸出援助的同情的手。说不定他们看着你沉下去的时候还会兴高采烈地喊活该。

我在加拿大20年了,与来自世界各民族的人相处过,仔细观察体验过。全世界的其他民族没有哪一个像华人这样对自己的同族如此的冷酷自私。白人对异族可以搞种族灭绝,种族奴役,可是他们之间相互的同情和善良,又不能不让我感动。更不要说那些黑人了。就是我们讥笑的红头阿三印度人也完全跟我们不一样。(等我有空我会来举例。)我们中国人完全是一个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另类。

这大概就解释了中国人在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另类历史。没有哪一个民族有过我们这样一再地被异族,不要说远远落后于自己的弱小民族,进行种族大屠杀的历史,而且是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被屠杀。

为什么,因为在一个中国人被杀戮的时候,他旁边的中国人不会为他奋起反抗,甚至不会有兔死狐悲的同情,说不定还要解释说他如何该死。所以这个被杀的人永远是一个孤立的孤独无援的个体,而且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结果施暴者杀一万个中国人,仅仅会遇到相当于一个单个的中国人的反抗,甚至根本就是无反抗,这个中国人自己一看鸡蛋打不过石头,就干脆放弃反抗了。所以那些异族杀中国人真是太容易,不多杀几个过把瘾都对不起自己了。人的兽性就此大发,索性杀了个痛快,把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一个个轮着杀过来了。杀一万个中国人,就跟杀一个中国人一样容易。

而在任何其他民族,异族杀一个人,其他人会为他奋起反抗。这就是为什么一直到今天,一个黑人被白人警察殴打了,成千上万黑人上街暴动,心甘情愿地献出生命鲜血。结果他们的施暴者杀一个黑人,遇到的反抗是千万个黑人的集体反抗力量。这样他们的施暴者不得不适可而止,根本不敢太疯狂。

现在整个北美的所谓民主法制不过是建立在物质丰富的基础上。到了地球资源再也不能养活这么多人,世界生存危机临近的那一天,一切人权,民族平等的社会秩序都将被抛弃,赤裸裸的以民族为单位的生存竞争就会开始。那时候,华人这个最自私懦弱所以最好欺负的群体就会第一个受到排挤,由黑人,底层白人出面进行的印尼式排华就一定会发生。那时候中国人又会重复自己被大屠杀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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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3-2-13 11:28:26 | 只看该作者
对,我是很感兴趣,前面已经希望凡是有麻烦的人,我很愿意帮忙。华人社区,律师都不愿意,只好我们自己相互帮忙。

欢迎你来跟我讨论。大家的确是应该心平气和地讨论,不要个人情绪化。我有什么说的不对的,有理有据地请提出来,非常感谢。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2-12 22:01


务实一点,唐的案子已经画上了句号,成了历史。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吃过包子的和没有吃过包子的都对老唐重提包子事件没有了兴趣。唐很孤立,没有了市场。墙倒众人推!

我觉得,也实在犯不着,唐以外的人,再争论个谁是谁非。实际上大家还是最后坚持自己的立场。所以我把心里很多要与你辩论的话,也许是一些不好听的话,都省掉了。

你不是唐以内的人吧?

这是我在这的最后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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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楼主| 发表于 2013-2-12 22:10:10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thestar.com/business/2012/11/28/crown_seeks_8year_sentence_for_chinese_warren_buffett.html

The self-proclaimed “Chinese Warren Buffett” should also be ordered to forfeit $2.84 million for defrauding hundreds of investors out of more than $20 million.
“This was a major, major fraud,” Crown attorney Gavin MacDonald told the Ontario Superior Court during the sentencing hearing.

A jury convicted Tang of one count of fraud over $5,000 last month.

The court heard during the trial that Tang collected about $52 million from over 200 investors through his company, the 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About $19 million was lost in the market and $2.8 million was funneled into personal accounts belonging to Tang, his businesses, and his family. The rest was returned to investors.
He promised investors guaranteed returns as he built up his image as a high-profile business leader in Toronto’s Chinese community.

Tang comingled investor funds and used money from new investors to pay previous ones, creating an illusion of blockbuster returns that prompted investors to borrow from family members, the bank, and even mortgage their homes to give more of their money to Tang, the trial heard.

看上面的报道,似乎他账上的钱去处都查明了,就是没有说明那一笔钱是他造假账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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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2 22:01:05 | 只看该作者
虽然wanxialiao一直对一些涉及华人的案件的审判很有兴趣。我最终还是认为其不应该是一个专业人士。跟其学不到法律知识,只会多些感情用事,个人偏见。其实际不是律师的思维,是陪审团的思维。可惜,其既没有成为陪审团成员,也没有成为辩护律师。现在这些马后屁,如果能起点效果,也更可能是损坏加拿大华人的形象和至少是长远利益。

我有很多话可以与其一辩。我没有时间在这瞎扯。等我有时间的。。。。。。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3-2-10 12:54


对,我是很感兴趣,前面已经希望凡是有麻烦的人,我很愿意帮忙。华人社区,律师都不愿意,只好我们自己相互帮忙。

欢迎你来跟我讨论。大家的确是应该心平气和地讨论,不要个人情绪化。我有什么说的不对的,有理有据地请提出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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