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查看: 6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吴滨江 | 来源: 加拿大新闻商业网 |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12:2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的位置:加拿大新闻商业网 >> 新闻 >> 多彩社区 >> 名人追踪 >> 详细内容
不平则再呜!质疑<安全课程>考试

发布: 2013-1-29 04:41 |  作者: 吴滨江 |   来源: 加拿大新闻商业网 |

不平则再呜!

      一一 质疑<安全课程>考试不允许用中译文资料及无中文口译协助的法理性!

(加拿大新闻商业网 www.newnews.ca2013年1月29日讯)近几天,我们频繁接到加拿大中医药针灸学会(CMAAC)会员及中医针灸执业者的投诉电话;大家反应一月二十六日,由"安大略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过渡 委员会(CTCMPAO)"(以下简称:"过委会")委托给加拿大课程服务中心(Curriculum Services Canada)承办的<中医师及针灸师安全课程>(以下简称<安全课程>)考试,监考者不充许用中译文<安全课程>教材;当与考场负责人交涉时她说:"过 委会"未通知我们可以用中译文,故考场只允许用英文原复印件。因考场准备的英文<安全课程>原文材料数量不够,造成许多考生实事上是闭卷考试,己影响到考 生们的情绪,而且也可能会影响考生们的成绩。

     我们CMAAC曾在1月21日致函"过委会":鉴于之前的<法律课程>考试己有中文口译的协助,要求确认<安全课程>考试有无中文口译协助;1月23日得到答复:"过委会"将<安全课程>考试外包给第三方(加拿大课程服务中心),并签有英文考试的合同。

     在此,我代表CMAAC公开质疑: <安全课程>考试不允许用中译文资料及无中文口译协助的法理性,并要求依法合理妥善处理该事件!

一、不合法:

     <安全课程>考试无中文口译协助不符合"祖辈法"。"祖辈法"规定:祖辈法注册者不必需熟练地使用英语和法语。"过委会"制定的法律,首先应确保自己完全 地执行,而不应该选择性执行,更不应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安全课程>考试既无中文口译协助,又不允许带入中译文资料做参考,这样做不合(袓辈)法!

二、不合理:

     注册条例规定,在注册之前要完成<法律课程>和<安全课程>两门考试。之前的<法律课程>考试已有中文口译协助,并允许将中译文的<法律课程>带入考场做 为参考;而<安全课程>考试则无中文口译协助,并不允许将中译文的<安全课程>带入考场做为参考。同样考生考两门同样重要课程,却受到不同对待,这样做不 讲道理!

三、不合情:

     安省中医针灸界内有一批中/老年执业者英文不很流利,甚至有相当一部份老中医看不懂英文,这是不爭的事实。允许考试时可带<中英字典>进考场,说明"过委 会"承认这??事实。既然如此,为何不让考生参考中译文的<安全课程>?是考他(她)查字典的速度吗?<法律课程>考试已有中文口译协助,而<安全课程> 考试则无同样安排,是因为<安全课程>的英文比<法律课程>还重要吗?所以要强制测试<安全课程>的英文程度! 对祖辈法注册者不重点考专业而考英语,如同要求PIZZA店的厨师必须考意大利语一样,不合情理!

四、缺乏法理依据的做法后果堪忧:

     明知实事存在一大批中医执业者不可能用英文考试,而非逼其考试时只能使用英文,其结果可能将是输不起躲得起的"罢考",并迫使他们转入地下非法行医;如果走到这歩"违法"境地,非我会众之过也!

     缺乏法理依据的做法,会把原本支持立法注册甚或许多中立的执业者推到反面;为了生存、为了不违法,而被迫走上街头成为反对者,增加了许多动荡因素。

五、"过委会"业界人士应反眏实情:

     当我们重温<法律课程>时会发现:决定<安全课程>考试有无中文口译协助及是否允许带中译文资料做考试时的参考,是属"过委会"的附(By一Law)例, 可甴"过委会"委员们来决定。<安全课程>考试承包的第三方(加拿大课程服务中心),也必须按委托方"过委会"的决定办理。

     "过委会"由专业人士代表和公众人士代表所组成,专业人士代表略多过公众人士代表。公共人士代表对中医界的现状可能了解有限,西人的业界代表也许对中医界 不十分淸楚;但几位华人业界代表应该很清楚中医界有一批老中医看不懂英文,应该站出来替他(她)说几句公道话!应该反眏实情说服公众人士代表。

     "过委会"的责任是保护公众利益,但也要兼顾专业者利益;否则,就没必要选专业人士代表参加,并且人数要略多于公众人士;如专业者的核心利益不存在了(中 医执业者无法开业),公众利益也就无从谈起。专业人士代表是业界与"过委会"的桥梁,如实反眏业界的情况是贵代表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做为"过委会"的委 员们不仅有荣誉,更应尽责任和义务,历史和业界会记住您们的贡献和做为!

     我们相信"过委会"会倾听CMAAC会员和业界的合理诉求,并相信"过委会"有能力依法、合理、妥善处理该事情。我们CMAAC在坚持和争取会员们的核心利益前提下,会配合立法注册的平稳过渡。
      

吴滨江 愽士/教授/主任医师

加拿大中医药针灸学会副会长(教育学术部)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常务理事
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世界卫生组织非政府组织机构)执行委员
打印 | 收藏此页 |  推荐给好友 | 举报
上一篇下一篇
runrusu (2013-1-29 10:00:47) 引用
专业管理的根本,是"依据专业标准决定谁合格谁不够格"。

中医业者鱼龙混杂,各协会学会只图扩充,不分真假,任从会员蒙骗病人和保险公司。一个专业"自己"不管,无能力清理门户,更加上自己也造假,请问,该谁来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