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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开车撞死人被判无罪的事跟柳乾案没有可比性。 那个案子的确也是偏袒了权势一方,但是这个死者最基本的司法程序权力没有被剥夺,比如,他的验尸报告有没有被扣住不公开?没有。加拿大现代历史上好像还没有任何一个死于凶案的人有过这样的事。 你们不觉得自己也危险了,反而还帮洋人说话。是不是有点迟钝?是不是觉得自己老命不值钱?
还有, 那个前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开车撞死人被判无罪的案子,本来就是一个可以是boarderline的案子,可是可否的,因为那个死者当时的确是死于他自己违背交通规则,骑着自行车攀附在那司法厅长开的车上。那是自己冒了不该冒的险,在那样的时候司机可以不负责任,就好象好几个在行人道上走着被车撞死,汽车人虽然有错但是按照交通法只能罚款3元一样的道理。前不久就有一个日本人在人行道上给骑自行车的撞死,肇事者只给罚款3块几。这样的案子,全看司法系统执法人的同情倾向于那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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