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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G这帮sb尽造他们nn的谣.
连个猪脑袋也不如, 可能在他国打人?打了人没事?人家也不告被打了?
其实练轮子跟卖臭豆腐的一样, 你卖给喜欢吃的人, 可如果在人多的地方卖, 不喜欢的岂不是被熏死. 卖臭豆腐在这里街边卖肯定有人告你. 轮子也是, 我绝不反对练轮子, 你们祖宗8代都练才好呢. 可你们非出来臭大街, 不讨厌你们讨厌谁.
77_88_77 发表于 2010-6-18 23: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随时栽赃,你可真是龌龊! 正相反,法*轮*功比你更值得尊重。这让我想起几年前的多伦多的中国大使馆,墙上贴满了的血淋淋的照片,“宣传”**功的危害,可笑之极,这样的土壤出你这样的垃圾也是必然。“大陆人”的说法是香港和台湾的华人急于拉开距离,羞于为伍。中国的国际形象就这么个德性,你这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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