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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璇赤脚出庭:语无伦次精神状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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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6-5 20:0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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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综合)然而当彭璇出庭时人们发现她头发凌乱,脸色苍白,光着脚,在法庭上又喊又叫,情绪极度不稳定。辩护律师称也是第一次发现彭璇这样的精神状态。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0-6-4
[quote]老公去哪了??
----这几天的报纸上说老公已经二婚了。。。。
无人拥抱的刺猬 发表于 2010-6-5 0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quo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这个女人的命运太悲惨了。
25#
发表于 2010-6-5 14:35:43 | 只看该作者
律師說上回見她時還不至如此
很容易讓人聯想這是律師不入流的策略
因為能做正式審判的案件辯護律師太少了
有能力上訴的律師更少
不入流的策略任何一位律師都懂
先裝瘋入精神病院住上幾年
將來就沒事了
北美很多先天殘疾的孩童就這麼被因愛面子的父母搞死
不入流律師的手段很容易看穿
除了嘆息之外還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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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6-5 11:18:4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加拿大向中国学习,加拿大司法界应该几年前把这个吃儿毒妇枪毙了,加拿大司法效率太慢了,要好好向中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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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6-5 11:06:42 | 只看该作者
靠,你凭什么要看到证据呢?当自己是一根葱???
骂甲再现 发表于 2010-6-5 10: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写的绘声绘色,原以为有所本,呵呵!

我看不看到证据没关系,至少要让法官看到证据。法官总不能以想象定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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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6-5 09:00:16 | 只看该作者
Where is evidence? or just your imagination?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0-6-4 22: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靠,你凭什么要看到证据呢?当自己是一根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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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6-5 00:48:20 | 只看该作者
老公去哪了??
----这几天的报纸上说老公已经二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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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6-4 22:49:29 | 只看该作者
她老公呢?怎么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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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6-4 21:21:01 | 只看该作者
看透加拿大了。其实这里的冤案错案在非白人中特别多。弄错了也没事。
华人黑人一直是替罪羊。华人一定要齐心联合起来,不再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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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6-4 21:08:26 | 只看该作者
想想这个妈妈亲手把自已的女儿摁在水下,让自已的亲骨肉在自已的手下争扎慢慢死去,那是多么残忍的心啊。
rosa1snow 发表于 2010-6-4 21: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Where is evidence? or just your imag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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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6-4 20:16:18 | 只看该作者
人说虎毒不食子,真不明白还有这么多人支持上诉的!不知陈行壮上诉时有无想想自已天真的女儿就这么溺毙了,支持上诉的人也该看看自已身边活泼可爱的小孩,就算他们有某些治不好的病,难道他们就该死?想想这个妈妈亲手把自已的女儿摁在水下,让自已的亲骨肉在自已的手下争扎慢慢死去,那是多么残忍的心啊。令人发指。东西方文化的差异?难道在东方,有残缺的人就该死去?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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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6-4 19:13:37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么多人替杀害自己女儿的罪犯辩护,真是悲哀啊!
骂甲再现 发表于 2010-6-4 19: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严重支持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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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6-4 18:55:3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怀疑被告是在装疯,太做作了。前此对她判罪的前提条件就是精神病学鉴定,显然已经排除了这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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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6-4 18:29:59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么多人替杀害自己女儿的罪犯辩护,真是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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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6-4 17:18:53 | 只看该作者

彭璇赤脚出庭:语无伦次精神状况堪忧

本帖最后由 夏天很短暂 于 2010-6-4 18:41 编辑

以灰狗上砍头的先生为鉴, 后边的人都变聪明,只要犯了案,都可以装疯,在加拿大不装疯对不起这仁慈的法律。

如果这位在自己家的澡盆里溺死自己亲子的女士也成功脱罪,就不知道后边还会有多少人,会更加的有样学样,又会有多少弱者被残杀了。

只是可怜了纳税人,交了那么多税,政府拿税钱养精神病院,而精神病院可能就成了杀人犯的庇护所。当然还不知道这位女士被脱罪后是不是也会被送进精神病院,有可能她更幸运,就直接回家了。酱紫的话,不杀人好像很对不起这个这社会哦,反正脱了鞋子喊一喊就可以没事。

其实有病没病,测试人是不是疯了,古代的庞娟对孙膑有过更好的测试哦,可惜,就那样也照旧没测出来,哈哈。不过那个方式倒真该给这位比虎毒,食子的女士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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