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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拆迁 女主人自焚 警察只看不救 [打印本页]

作者: 刀近平    时间: 2009-11-26 10:11
标题: 成都拆迁 女主人自焚 警察只看不救
徐老太、捞尸大爷、围观自焚的警察...
作者: 吴蜀人    时间: 2009-11-26 10:53
标题: 成都拆迁 女主人自焚 警察只看不救
本帖最后由 吴蜀人 于 2009-11-26 10:56 编辑

看来是富婆阿,还不应到自焚的程度。钱多了有时也是烦恼,因为得而复失那么地看不开。还是多读些易经,万事过犹不及,包括钱。而且如果钱,房子,地都被富人占了,那穷人怎么办呢?最后富人还是要经历得而复失的涅磐。土地公有制,才有和平涅磐的希望。

还是多关心一下动不动就在小煤窑死上百的民工吧。他们不想自焚,却被活埋。可他们却没有那么大脾气。人的生命真有贵贱之分么?房地产商的房子不应该分给这些民工么?
作者: 中国节    时间: 2009-11-26 10:57
一般都是这样。一方从未还手,另一方又大又骂,而且是往死里打。而且轮子都相信。怎么我就遇不到哪?为什么我知道如果不硬撑,可以走开哪?为什么轮子认为浇了汽油烧得人可以随便救哪?如果是你,没有灭火器,一定会救。哦!
作者: 刀近平    时间: 2009-11-26 13:12
不明白抗拆迁时要插国旗。:confused:
拆迁队是政府组织的,让他们高举国旗才叫合理。
作者: 椰林树影    时间: 2009-11-27 09:00
"如果金牛区政府领导能真正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像唐福珍这样的悲剧还是可以避免的。"

原来避免悲剧的方法就是区政府领导能真正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作者: 夜行骑手    时间: 2009-11-29 12:32
自焚不可取!消灭对手才重要。
既然已经知道强行拆迁的人要来,又有你死我活的决心,就要早做准备,拿出当年对付日本鬼子的勇气,让地道战,地雷战,游击战,恐怖战,甚至超限战成为“违法强坼”者永远的噩梦!!
让“违法强坼”者们中,从领导者,筹划者,组织者,实施者,监督者,甚至得益者全都付出惨重的代价!
不如此,就绝对不会出现和平,安宁和法制的希望。为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战斗吧!!
旁观的人,你们如果不参与进去保护财产所有人的权利,那么,下一个被“违法强坼”者对付的,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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