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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警方严打单车违规 没铃铛或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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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0-6 22:5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本网综述)本市警悄然加强了对骑单车人士的注意,采取了“严打”措施。在上星期的某一天晚上,本市某区警方便在从下午4点到晚上9点的5小时内便开出了184张和单车违规有关的罚单。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10-5
完全赞同雪瑞的看法。让自行车和机动车混道,无疑会增多交通事故。制定这个不合
理法规的人员,不是冷血,就是白痴,所有的受害者应该控告他们,这些法规的出
台也许没有经过仔细的考虑,是政府工作的失职。一条法规出台,会涉及到成千上
万人的利益,或者生命的安全,如此草率的决定,简直视群众的生命当儿戏。政府
应该对这个规定的制定过程做一调查,惩戒失职人员,都百姓有个交代。
10#
发表于 2009-10-6 10:5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骑单车走机动车道实乃愚蠢的选择!

单车并非机动车, 和机动车跑在同一条路上实在危险极了, 想想到底是单车走机动车道的事故率高,还是行使在人行道上的事故率高呢? 显然是前者的事故率更高, 所以在没有解决单车专用道之前,为什么不允许单车走人行道,而非要骑单车的走机动车道呢? 况且骑单车并不需要考车牌,骑车人可能连起码的交通知识都不清楚, 什么时候必须完全停下,什么时候可以左拐弯,或右拐弯,一个没有经过交通知识学习和考核的骑但车的人士, 很难说会懂得什么交规, 很多骑单车人是和行人一样,只知道认人行灯, 所以本人认为,让单车走机动车道是个极端愚蠢的决策!

    在大路上跑着的汽车速度至少也是50km--60km的时速, 单车走在其中的确是相当危险的, 为什么要在高速公路上限制最低时速? 道理一样,因为在同一条道上,车速相差太大,不仅会影响正常车辆行驶,阻碍交通,事故率也会急剧升高. 那么单车走在机动车上同样会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  一旦有一辆单车在前方行使,后面的车辆就根本无法按正常速度行驶了,尤其是对于那些急于赶时间去上班的司机们会火上加油, 要么绕过单车,要么和单车抢道,总之不仅容易犯规,更重要的是会伤及汽车人安全! 就算单车每个部件按规定配备齐又有何用? 这道理是很简单的! 对汽车司机不利,骑单车人也同样没任何好处!
    其实, 很多没有单车专用道的国家都是让单车走在人行道上的, 在中国即使在首都北京都是如此,上班的高峰期, 大群大群的单车都行驶在人行道上,他们几乎用同样的速度很有次序地行使在一起,很难看到有单车事故. 一年365天,天天如此. 几乎所有的单车事故都是在单车和汽车行驶在同一条路上互相抢道的情形下发生的!
     行使在人行道上的行人看见单车从前方使来时,正常情况下是来得及躲闪的, 骑车人看见前方有人,也同样是来得及躲闪或刹车的. 就算单车为了躲闪行人急刹车, 发生意外倒在人行道上或路边的草地上,也没有什么大危险,总比倒在机动车道上的危险小多了吧!

        综上所述, 强迫单车走机动车道弊端远大于走人行道, 不明白警方为什么要做这样的选择? 希望能够修改这一规定,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当然有条件建单车道就更好了!


完全同意雪瑞MM的意见. 加拿大洋人就是蠢,不讲理. 单车在人行道上最多是撞伤人.在机动道上将是死或重伤. 在没解决单车道前为什么不允许在人行道上行? 汽车人多了也减少污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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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0-5 21:40:19 | 只看该作者
自行车占机动车道既不安全又不合理。

我前两天急着赶路,前面一自行车挡着,跟着他慢慢悠,让人心急火撩。好不容易瞅一空档想加速变线超了他。谁知左道后面是位开霸王车的,速度超快还坚决不减速。我速度刚加上,想减也来不及了。于是3车并行完成了超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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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0-5 21:17:59 | 只看该作者
我开始时就骑在机动车上,开始觉得很爽。但听着一辆辆车子呼啸而过时,就产生了一种恐惧,最后决定管他罚,生命还是重要的,就是17.8元吗?于是现在车子就上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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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0-5 21:02:50 | 只看该作者
以前有个同事告诉我,如果自行车的轮子直径小于24英寸,是可以使用人行道的。想骑车可以去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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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0-5 20:52:38 | 只看该作者

骑单车走机动车道实乃愚蠢的选择!

单车并非机动车, 和机动车跑在同一条路上实在危险极了, 想想到底是单车走机动车道的事故率高,还是行使在人行道上的事故率高呢? 显然是前者的事故率更高, 所以在没有解决单车专用道之前,为什么不允许单车走人行道,而非要骑单车的走机动车道呢? 况且骑单车并不需要考车牌,骑车人可能连起码的交通知识都不清楚, 什么时候必须完全停下,什么时候可以左拐弯,或右拐弯,一个没有经过交通知识学习和考核的骑但车的人士, 很难说会懂得什么交规, 很多骑单车人是和行人一样,只知道认人行灯, 所以本人认为,让单车走机动车道是个极端愚蠢的决策!

    在大路上跑着的汽车速度至少也是50km--60km的时速, 单车走在其中的确是相当危险的, 为什么要在高速公路上限制最低时速? 道理一样,因为在同一条道上,车速相差太大,不仅会影响正常车辆行驶,阻碍交通,事故率也会急剧升高. 那么单车走在机动车上同样会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  一旦有一辆单车在前方行使,后面的车辆就根本无法按正常速度行驶了,尤其是对于那些急于赶时间去上班的司机们会火上加油, 要么绕过单车,要么和单车抢道,总之不仅容易犯规,更重要的是会伤及汽车人安全! 就算单车每个部件按规定配备齐又有何用? 这道理是很简单的! 对汽车司机不利,骑单车人也同样没任何好处!
    其实, 很多没有单车专用道的国家都是让单车走在人行道上的, 在中国即使在首都北京都是如此,上班的高峰期, 大群大群的单车都行驶在人行道上,他们几乎用同样的速度很有次序地行使在一起,很难看到有单车事故. 一年365天,天天如此. 几乎所有的单车事故都是在单车和汽车行驶在同一条路上互相抢道的情形下发生的!
     行使在人行道上的行人看见单车从前方使来时,正常情况下是来得及躲闪的, 骑车人看见前方有人,也同样是来得及躲闪或刹车的. 就算单车为了躲闪行人急刹车, 发生意外倒在人行道上或路边的草地上,也没有什么大危险,总比倒在机动车道上的危险小多了吧!

        综上所述, 强迫单车走机动车道弊端远大于走人行道, 不明白警方为什么要做这样的选择? 希望能够修改这一规定,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当然有条件建单车道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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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0-5 13:27:28 | 只看该作者

汽车撞自行车多半应是汽车驾驶员的责任,多伦多如果能象渥太华那样划出自行车专用道出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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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10-5 13:04:3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觉得这边自行车都没有铃铛很奇怪。而人行道都空着不让骑自行车,非要自行车在大路上和汽车争道。如果自行车都有铃,在人行道上骑,遇到行人按下铃提醒一下不是大家都方便安全么? :confused:


象上海一样每个汽车牌照拍卖,卖个4-5万加币,路上汽车就少了,市府也有钱了,污染也解决了,骑车人也安全了。哈,一石三鸟。还是共产党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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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10-5 10:44:2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觉得这边自行车都没有铃铛很奇怪。而人行道都空着不让骑自行车,非要自行车在大路上和汽车争道。如果自行车都有铃,在人行道上骑,遇到行人按下铃提醒一下不是大家都方便安全么?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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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0-5 09:53:58 | 只看该作者
单车必须装置铃铛﹑车前车后都必须安装反光灯,或者贴有反光条、夜间行车更要配置电池驱动的闪光灯。如果没有这么做,警察就有理由开罚单(当然也可以教育后放行);同时,如果在人行道上骑车罚款18.75元(童车除外);被控不小心驾驶(careless driving)者,罚款更可达325元。虽然法规没有要求成人骑车一定要戴头盔,但是警方一直鼓励市民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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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0-5 09:46:45 | 只看该作者

[评论]多市警方严打单车违规 没铃铛或被罚款

加拿大人就是猪脑袋,和汽车挣道非常危险,即使戴头盔,穿铠甲装反光灯也没用,司机不一定能看到你,注意到你。前不久多伦多一个van全速撞向正在等红灯的bus,车毁人亡,如此亮着红灯的庞然大物都没看见,一定能看见你吗?即使看见了,汽车也要变线,有时慌忙变线,非常危险。905地区,有些路是70-80公里,基本上可以当高速开,撞上就没命,不撞上也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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