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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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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5-28 08:4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领导要求我们不能上网,更不能对此案在网上发表任何评论,但看到大家拿着网上的谣言,用着自己的主观臆想不断的争吵,有些已经上升到政治层面上,真的没办法不出来说清楚。 这就是一起很简单的刑事案件,我们之所以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5-27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到底看完这篇文章没有?这个公安有否认邓贵大先打人吗?他不同情邓玉娇吗?我说了,我也同情邓玉娇。但她杀了邓贵大怎么说也是个过当防卫。具体会是怎样的判决我们谁也不能下结论。如果她真有精神疾病,倒给了她无罪的机会。

但是,这整件事的主要问题在于,就如这个公安说的,已经被上升到政治层面了,已经被人利用。自己看看51论坛里的帖子吧,我也不多说了。看得出这里不少人巴不得中国再来一次群体事件。故意扩大事端,兴风作浪的人最可恶!
22#
发表于 2009-5-27 21:52:47 | 只看该作者
你以为人都傻,不会自己分析啊,还在这里放迷雾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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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5-27 21:16:34 | 只看该作者
邓母已经洗了当时的衣服。知道是谁叫她洗的吗?我们对她的询问得知,是两夏叫她洗的,之前没洗是因为衣服带回家就一直放在一边,心里挂着女儿的案子,就没注意,衣服虽然洗了,却是完好无损的,我们还是带回做了证物。


洗了的衣服还继续做证物。现在大陆公安不是一般的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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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5-27 21:13:48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那个猫,别用这种眼神看着耗子同志,怪吓人的。

我是爹,然后才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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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5-27 21: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耗子同志,别不好意思,我帮你把话说完吧:

邓贵大 追认为革命烈士, 举行国葬
邓玉娇 性侵犯杀人,从严处罚
两律师 反革命煽动罪,乱棍打死
网上邓玉娇的支持者 定性为网络暴民,抓一个杀一个
耗子 革命立场坚定,赏金5毛,并赐过街不被喊打

你这就是极端的做法,起码不是在理性地讨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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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5-27 19:08:0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那个猫,别用这种眼神看着耗子同志,怪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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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5-27 19:0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说句实话,看了不少报道,但我比较相信这个,和另一篇邓的自述。现在比较客观看待此事了。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

邓是值得同情的,但看了这篇文章,就很清楚这件事是怎样被利用,作假和激化以至于发展成网络群体事件。这两个律师一定会被判刑。也许能讨一个政治迫害的原因到美国去。呵呵


耗子同志,别不好意思,我帮你把话说完吧:

邓贵大 追认为革命烈士, 举行国葬
邓玉娇 性侵犯杀人,从严处罚
两律师 反革命煽动罪,乱棍打死
网上邓玉娇的支持者 定性为网络暴民,抓一个杀一个
耗子 革命立场坚定,赏金5毛,并赐过街不被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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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5-27 18:58: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你到底看完这篇文章没有?这个公安有否认邓贵大先打人吗?他不同情邓玉娇吗?我说了,我也同情邓玉娇。但她杀了邓贵大怎么说也是个过当防卫。具体会是怎样的判决我们谁也不能下结论。如果她真有精神疾病,倒给了她无罪的机会。

但是,这整件事的主要问题在于,就如这个公安说的,已经被上升到政治层面了,已经被人利用。自己看看51论坛里的帖子吧,我也不多说了。看得出这里不少人巴不得中国再来一次群体事件。故意扩大事端,兴风作浪的人最可恶!

我想被人利用。谁来利用我?不过利用我的理由得让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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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5-27 18:25:41 | 只看该作者
这帮中共淫官遭报的时候,你就跟着它们一块儿下地狱

你以为人都傻,不会自己分析啊,还在这里放迷雾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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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8:2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还搞什么"自称公安发贴", 怎么验证这个所谓的"公安"的身份? 明天哪个人上网 "自称共产党员总书记胡锦涛发贴"说什么事, 就真的是共产党员总书记表达的意思了?

咦?你不是法官吗?怎么说出这样外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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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9-5-27 18:2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你信这个人的话?反正我是一点都不信!邓贵大到水疗房去打一个女子干什么?不想得到特殊服务,他们去打一个女的干什么?是特殊服务没得到!淫官该杀!!!!!!!!!!!!!!!1

你到底看完这篇文章没有?这个公安有否认邓贵大先打人吗?他不同情邓玉娇吗?我说了,我也同情邓玉娇。但她杀了邓贵大怎么说也是个过当防卫。具体会是怎样的判决我们谁也不能下结论。如果她真有精神疾病,倒给了她无罪的机会。

但是,这整件事的主要问题在于,就如这个公安说的,已经被上升到政治层面了,已经被人利用。自己看看51论坛里的帖子吧,我也不多说了。看得出这里不少人巴不得中国再来一次群体事件。故意扩大事端,兴风作浪的人最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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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5-27 18:11:14 | 只看该作者

假的

想借此进一步激起民愤。用心可以理解,但文章写得并不怎么样。事件本身就足以激起民愤了。

我对本案的建议是:

邓贵大 - 碎尸,JJ喂狗。

黄德智 - 留条狗命,割下JJ焙干捣碎,令其自己以洗澡水冲服。

其他涉案官员及商贾 - 参照黄德智法。

欢迎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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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5-27 17:0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还搞什么"自称公安发贴", 怎么验证这个所谓的"公安"的身份? 明天哪个人上网 "自称共产党员总书记胡锦涛发贴"说什么事, 就真的是共产党员总书记表达的意思了?

不要计较别人的用名,先看文章后再做分析。现在大家都是在听着、在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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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5-27 16:57:17 | 只看该作者
本案定性故意杀人就是错误,邓玉茭为什么要杀人?一个故意杀人是有目的,预谋的,在被迫的情况下自卫,误伤对方没有错.如果定过失杀人或防卫过当或许还有点道理,至于神经病一说哪是后话.本案与强奸与否没有太多的直接关系,实施强奸或侮辱妇女都可以防卫,在几个男人的情况下用刀防卫正当,致他人受伤而死,不一定有错.如果有所有的战士只要杀人了都是犯罪吗?


是这个意思。故意杀人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把邓当作精神病人处理也是不妥当的,受到刺激而反抗的当事人需要的是精神疏导。

还有如果真的是公安局内部的人违反纪律透露消息,为什么在记者提问的时候,那个公安局长不能直接说出来? 老是暗箱操作,避重就轻,甚至想蒙混过关,小道消息就会到处传,真的假的? 反正民众是越来越不相信这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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