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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调侃而已
最初由[yidaofa]发布
调侃而已
佩服楼主调侃功夫。
中国的宪法诞生就是被用来轮奸的,哪一天有人提出要象拯救山西童工一样拯救宪法,党国是不会同意的。宪法说白了就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必须遵守的最为基本的“协议”。可悲的是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契约社会,毁约是家常便饭,更别提作为“家长”的中共了。
我曾经一直搞不清楚为什么中国不能进入“契约”社会,来了加拿大立马明白了:个体平等是一切的基础。
其实这个道理民法上说得很清楚,“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平等是基石,要不然优势方毁约几乎没成本。
TOTALLY AGREE WITH YOU. GUYS LIKE THE TOP ONE DON'T DESERVE DEMOCRATIC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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