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多伦多箱尸案主犯杀女友逃回国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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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ada 51
时间:
2007-7-27 22:23
标题:
[评论]多伦多箱尸案主犯杀女友逃回国判无期
遥遥无期
作者:
lindayangcn
时间:
2007-7-28 10:18
标题:
不移民,会是一对模范夫妻
作者:
胡硕士
时间:
2007-7-29 17:19
只判无期,不是死刑.老赖可以放心的回去了. 应该再没有呆在加拿大的理由了:死不了.
作者:
加拿大总书记
时间:
2007-7-30 14:27
如果是误杀的话,量刑过重;
估计此人根本上就没有抓,而是被监视居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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