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超速撞死人,本宅软禁对罪犯心太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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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中茉莉
时间:
2007-6-12 06:26
标题:
[评论]超速撞死人,本宅软禁对罪犯心太软吗?
闭门思过的幽禁。
作者:
密码区分123
时间:
2007-6-12 10:08
在那里都一样, 有钱就行. 律师能把稻草说成黄金. 不要迷信西方所谓的法治社会.
作者:
movesale999
时间:
2007-6-12 12:05
最初由[密码区分123]发布
在那里都一样, 有钱就行. 律师能把稻草说成黄金. 不要迷信西方所谓的法治社会.
聪明人不多了 :smile:
作者:
bootstrap
时间:
2007-6-12 15:48
标题:
BULLSHIT!!!
作者:
哈里法斯
时间:
2007-6-12 20:02
这类“在家服刑”正在鼓励人们犯罪,看看近几年的社会治安就清楚了。引进“鞭刑”才是良策,“鞭刑”不必入狱,不增加经费,但有很强的阻嚇作用,否则,很快加拿大将不适合良民居住。有人说:“对年轻人社会的责任重在教育而不是惩罚”。我们有停止教育吗?结果如何?现在的年青人精的很,如此宽松的法律形同虚设。。。。。
作者:
冬日
时间:
2007-6-12 22:53
not fair!!!
作者:
luv51
时间:
2007-6-13 08:20
最初由[密码区分123]发布
在那里都一样, 有钱就行. 律师能把稻草说成黄金. 不要迷信西方所谓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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