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24日,我去位于Warden/Finch 的Zellers商店买平底锅。平底锅标价$38.46, 我拿两张$20去买单。当日给我收款的是一个印巴籍妇女,条码输入电脑后电脑上显示价格为40多块,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商品上的标价为优惠价,只要填一个表格,申请一个优惠卡就可以即时享受这个优惠价。由于考虑到太多各种卡不好保管,我也难得到Zellers买几次东西,当时就说算了,不申请了。没想到这个lady倒是热情有加,拿出表格给我说:“very simple, you really don’t want? Why not?”我注意到表格上还要求填社会保险卡号码(SIN),就更加不想申请啦,说:“I didn’t bring my SIN card”. 没想到这个lady说,“we don’t need your SIN number, you can just leave it blank”.当时虽然对这种多余的热情多少有些反感,但是为了这个优惠价,还是按照这个lady 的指示填了表格,签了名,按照优惠价交了现金。本以为此事已经了结,却没想到事情才刚刚开始。
一个多星期后(2月2日),Zellers寄来一个优惠卡(rewards card)和一些广告单。
三个星期后(2月22日左右),Zellers寄来一个出乎意料的信用卡(credit card),虽然信用卡上贴着一张标签,上面印着“IMPORTANT: You MUST activate your card before use. Call this toll-free number from your home phone:1 800 366-4995” ,但是随信寄来的还有一张$38.46的账单,Date due: March 15,2007. 我在银行有信用卡,我的信用记录very good. 我从来没去碰那个Zellers 商店的“credit cards”, 从来没有去打电话激活它,更不可能用它去购物。我当时的第一感觉是碰到骗子了,不去管它,把它扔到了一边。
没想到大概三个星期以后(3月20日左右)又收到Zellers的催款信,信里寄来了新的帐单,说由于我越期没有支付“信用卡”,追加$1.66的Fiance/credit charges. 共计$40.12.
这时,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我到Zellers的客户服务中心去找她们,她们给我拨通credit department 的电话让我给他们解释,电话上他们答应查一查电脑记录看那天我买锅是否用的cash. 随即,我又写了一封信给他们寄去。但没过多久,他们来电话又在摧支付“信用卡”。
朋友劝说,还是先还了 “信用卡”上的帐再说吧,免得背上 “ 信用不好” 的黑锅。
由于害怕胳膊拗不过大腿,我与前天到Zellers商场连本带利还了这个路边飞来的冤枉债。有什么办法给自己平反呢? 我写信给Consumer Affaires Office, 但愿能够有回音。
本人教训:在外面有任何签名,千万看明白了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