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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124之矛,攻反124之盾,如何?
反对124法案的人士真能忽悠!
文章的前一部分,引述钟先生等人的话说,行业监管机构具有很好的操守,对新移民没有歧视,欢迎具备专业技能的新移民加入,公正合理。因此124法案没有用,是对监管机构管得太宽,是“多此一举”,重复立法,设立“公平专员”是浪费……
文章的中间一部分,引用新民主党议员的立场,认为124法案力度不够,是“皮毛”法案,“公平专员”的权力不够,因此需要建立独立的上述法庭,强力约束那34个行业监管机构,
一边是嫌124法案多此一举,根本不该管;一边又嫌不够,呼吁设立更强力的约束…..,左右开弓,到底哪边更合适?反正只要是反对政府的这一立法就是好?
惊叹!当主流社会、安省政府、各政党甚至保守党都认为行业监管机构的现状需要改进的时候,作为新移民主体的华人内部还有人认为监管机构“万事大吉”!
难道华人真是满足“每小时8.5元”的非专业工作, “他们亦乐于接受”……?
就拿文章中提到的医生行业来说吧,近十多年来加的中国移民当中,想必有许多曾经是国内著名医科大学毕业,具有职称不低的医生经历,英语水平也不错的,但是有多少真正拿到加拿大的医生执照?有多少被迫转行、或是安于实验室工作?有多少人不得不下决心重新拿学位?这样的现状难道是正常的吗?
问题在哪里?
移民加拿大20年,目前在一间大公司担任技术主管工程师的李先生完全赞同钟新生的观点。他认为:“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迅速令海外专才与本地市 场接轨,这才是新移民就业的关键。安省政府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应该将重点放在培训上。现在有没有歧视呢?有。但歧视并不在专业协会内,海外专才假如具备 相应的英语能力,具备本地专业经验培训,自然能获得专业认证。真正对海外专才歧视的,不是专业协会。
“谁在歧视海外专才呢?是政府。
――为什么非要“具备本地专业经验”?
“本地专业经验”正是挡住许多新移民求职的重大障碍。加拿大雇主讲究“加拿大经验”,行业监管机构讲究“加拿大经验和训练”。有很多专业工作,没有拿执照资格就很难进入,进入了也很难获得高位。
那个安省移民厅长科尔曾经在被“资深人士”称为“频繁在华社出现”的讲话中说过一个例子,一个从事过三峡工程设计的资深技术主管移民到加拿大,在求职方面可能竞争不过一个初出茅庐仅仅从事过小项目设计的毕业生,因为前者没有“加拿大经验”!
他曾表示,监管机构、雇主和全社会要从只认“加拿大经验”转变到重视“国际经验”。这是在全球化趋势下一个观念的转变。提出124法案正是为了打破移民就业的障碍,以立法形式把“国际经验”和“国际训练”(教育)的概念引入加拿大的行业监管机构。124法案不可能解决新移民专业就业的所有问题,但起码是实实在在的第一步,也是影响人们观念转变的一步。他希望新移民能够支持这样的转变。
社区的“资深人士”,不知道在反对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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