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帖子太恶心了,本人要你赔偿精神损失! 众生平等 发表于 2010-8-16 16: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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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啊,只是在网上帮助房客说几句话,就遭遇各路房东网友的围攻,如果我是A 女士,就一定告到房东家破人亡,看看那些房东对于A女士的恶毒人身攻击的语言, 还能不得忧郁症吗,应该是病情加重,现在不是几万,是几十万了,再说人家A女士 是搞保险的,房东这次受到报应要很大啊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6 11: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把房子分租给别人的房东都不是什么好鸟,以前有过8个房东,4个房东都想上俺的床, 2个房东夏天不开冷气,不给用洗衣机,另外一个房东经常进俺的房间督促俺要关灯, 还有一个房东比较好,但是房间有老鼠,半夜把俺书包的巧克力都吃了 那些房东把厅用板分成2间就出租了,以前住过那样的房间,隔壁是个小伙子,经常自淫自乐,俺都可以听见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1 09: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只能说明你该去看心理医生了 wahaha111 发表于 2010-8-16 11: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把他们在网上公开你的隐私也给法官,在网上受到攻击的贴都打印出来,精神损失是 要有根据的,可能会有忧郁症,不能上班,不能睡觉,都让医生证明吧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6 07: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A女士当时受到欺负后的过激行为还可以理解,你的行为呢?只能说明。。。。。。 wahaha111 发表于 2010-8-16 10: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租完房后,就告诉房东,钥匙押金我不要了。 meilancan 发表于 2010-8-16 06: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凡事多忍让.但是也有不该忍的: 做了事不给工钱, 把房客赶走, 却不退还押金. 3年前, 被人黑了20$ 钥匙押金,至今还觉得可恶. 他不住那, 要我隔天给, 后来就不给了. 很多一起租他的都这样遭遇. 佩服房客, 这种人需要上一课. 当然,做人适可而止, 把押金要回, 把起诉所付出的代价要回, 还有确实存在的精神压力损失. 其他就放过了吧 理文 发表于 2010-8-15 21: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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