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人理呢?成不成给个回话呗~
NONOka 发表于 2010-7-8 04: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人理就是没有同意呗!这就跟高考一样,只发录取通知书,不发未被录取通知。。。
骂甲再现 发表于 2010-7-10 10: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实在抱歉。这两天我个人有些事情,所以没有及时答复。
谢谢您的热情和对我们的支持。每天“翻墙”过来看帖子,辛苦了!
不过,我们是多伦多地区的论坛,版主一般不由国内的网友来担任。而且您的发帖数量和注册时间都没有达到申请版主的标准。
小牧 发表于 2010-7-11 02: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有点歧视国内人哦~呵呵
算了,我还是继续翻着玩吧
NONOka 发表于 2010-7-11 20: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打倒共产党!
遇到这种情况,翻墙出来的版主
删贴?
这个口号,符合加拿大法律,没有违反51版规。
不删?
这个口号,违反河蟹天朝法律,构成颠覆国家罪。
-------------------
惹法律麻烦的事,还是免了吧。
野驰 发表于 2010-7-15 21: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彻底明白了~
原来是这个
不过翻墙后言论应该自由吧~
这里不是挺自由吗,要是再受限制,那就憋死了
NONOka 发表于 2010-7-21 04: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