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北美素质教育体现在学校教育及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其核心是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从入学前开始,学生便要自己找房,找到房后要自己做饭,还要自己选择课程。学校不分配宿舍,不设饭堂(只有餐厅),也不分年级和班级。学校虽然有包伙食的宿舍,但比较贵,只有极少数学生去住。年轻人从18岁开始便跟父母“划清界限”:父母的抚养责任已经完成,子女从此要交房租,如没有钱可以去打工,或向政府贷,当然也可向父母借,但要打借条。很多年轻人成年后都到别人家去租房住。学校里也没有班主任,没有人去管你的“思想政治工作”,也不再有人教训你,包括父母,别人最多只能给你advice。但你如果不好好学习,你可能毕不了业,而且你的成绩会被记录在案,伴随你终生。你如果违法犯罪自然有警察管你,学校不会去担保、领人的。大学也不开设电脑课,教授只是要求你的作业必须是电脑打印件,至于你是用一个指头打字还是用十个指头打字,会不会用电脑绘图,that’s your problem.这种素质教育似乎并不是刻意安排的,而是贯穿在整个社会生活中。
研究生课程更是以学生做presentation为主,教授只是主持讨论,评分,指导论文。教授从来不提供“正确答案”,也不管你的结论是否符合“正确答案”。他只看你的研究方法是否正确,是否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他们看来:“How to find the answer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answer itself”。
北美大学的学术精神的另一个体现是强调质疑,学生要learn to doubt and dispute,决不可人云亦云。我的教授曾给我一个论题范围:比较人文主义大师Dewey与社会行为主义大师B. F. Skinner.我就顺着这个题目写。写完后交给教授,自我感觉不错,还等着教授表扬呢。谁知教授看后说:人文主义大师和社会行为主义大师是标签,我给你这个题目是指望你去质疑这种标签,你居然毫无保留地接受了!
北美大学做学问的方法非常严谨。从态度上说,很多中国人认为抄袭是小事一桩,而在北美却是非常非常严重的问题,你可能被终生取消做学问的资格,还可能被起诉。此外,任何说法和结论都要有依据或来源,不能想当然。我曾经写过一篇关于一部悲剧的论文。教授看了第一稿后指出,你的悲剧的定义是什么?我说悲剧就是悲剧,这是常识,难道还需要定义?他告诉我,悲剧有十几个定义,你必须在论文开头交代清楚你采用的是哪一个定义。另外,很多中国人下结论时喜欢说“勿庸质疑”,“放之四海而皆准”,而北美大学则特别强调用may, probably这样的词,并且要“qualify your conclusion”(限定结论范围)。不能把在广州作的实验结论说成是普遍真理,甚至不能说在北京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