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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同志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考

发表于 2020-11-6 18: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朱佳木

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陈云同志从5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有过比较长期和比较深入的思考。我从1981年至1985年担任陈云同志秘书,那几年正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由酝酿到实行、由农村到城市、由局部到全面逐步展开的时期,使我得以就近观察和了解陈云同志关于这一问题的一些思考。下面,仅就我记忆所及和个人理解,谈一点有关情况和学习体会,供经济学界和党史国史界研究这个问题时参考。


关于“在计划经济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提出


在我被调到陈云同志那里工作之前,就听说过“在计划经济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这一提法,而且知道这是由陈云同志首先提出的。例如,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李先念同志就是根据陈云同志的这个意见,在讲话中指出:“在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也是根据陈云同志的意见,写上了:“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然而,他曾就这一问题专门写过一份2000余字共6条的提纲,却是在我调到他身边工作将近一年之后才知道的。

那是1982年5月的一天,陈云同志叫我到他办公室,把几张写满铅笔字的便条交给我,说这是他过去写的一个提纲,原来打算把它写成一篇东西,但现在没有精力写下去了,要我拿去收起来。我回去一看,讲的是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便一口气看完。我看后感到非常兴奋,因为当时理论界、经济学界正在讨论这个问题,但还没有看到哪篇文章论述得像这份提纲这样透彻,理论和实际结合得像这份提纲这样好。我想,这么重要的东西不能压在我手里,要想办法把它发表出来,让它发挥作用。那时,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正在编辑《陈云文选》,我便把复印件送给他们。他们经过研究,决定把它先拿到中央文献研究室专门发表党和国家领导人文稿的刊物《文献和研究》7月出版的第5期上发表,题目就拟为《计划与市场问题》。中央文献研究室刚好在编辑《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书,于是又决定把它收到那本书里。发表前,编辑部门要求注明文稿的写作时间,我问陈云同志,他说记不清了,反正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写的。根据这一线索,我由那几张便条中夹着的一张也被用来当稿纸的台历判定,写作时间为1979年3月8日。后来听说,陈云同志在1979年初曾在小范围里讲过他这份提纲的意思,当时的中央办公厅研究室还内部作过传达。

这份提纲是我所知道的最早的以文字形式论述要在计划经济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文献,发表以后,果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注意和强烈反响。一位经济学家在文章中写道: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讨论的最初的重要文献。这篇重要文献,从一个重要方面,剖析了原有经济体制的弊端,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

最近几年,我又从一些书刊中得知,李先念同志早在1979年2月22日听取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汇报时就说,他同陈云同志谈过在计划经济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为补充的问题。他们的意见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个补充,不是小补充,而是大补充。”显然,这比陈云同志写那份提纲又早了一些时间。另外,李先念在1978年9月国务院务虚会上作总结讲话时说了一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句话虽然在会后印发的文件中没有写上,但当时在场的人听到了,而且记了下来,作了传达。有人写文章说:这个话“显然是从陈云1956年的三为主、三为辅脱胎而来的”。据我分析,这个话本身就是由陈云同志提出、通过李先念同志讲出来的。由此判断,陈云同志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一概念的时间,比他写那份提纲至少要早6个月。

当然,正如前面所说,陈云同志对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考,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例如,他曾在1954年一次各大区负责人会议上讲到中国工业化特点时说:“资本主义在盲目中依靠自然调节,能够相当地按比例发展;我们说按比例发展,是从长时间来算的;从短期看,只是力求建设与消费,重工业与轻工业之间脱节不要太远而已。”1956年,他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后出现的新情况,在党的八大上提出了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个体经营为辅,计划生产为主、自由生产为辅,国家市场为主、自由市场为辅的经济体制改革构想。这一构想虽然当时未能付诸实施,但却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发挥了作用。正如198I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陈云同志这个意见对于当前的改革仍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所不同的是,陈云同志在 50年代用的是“自由生产”、“自由市场”这样的概念,而在70年代末用的是“市场调节”的概念。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市场调节”和“市场经济”这两个词,陈云同志过去是混用的,都是指在计划经济下的市场调节。在前面提过的陈云同志那份提纲手稿中,这两个词都出现过。但提纲在发表前,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已经开过,十二大报告正在起草。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中用的是“市场调节”,十二大报告稿根据陈云同志后来的提法,也明确写上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所以,编辑部门为了统一提法,在征得他本人同意后,将手稿中的“市场经济”一词都改成了“市场调节”。以后,《陈云文选》(1956—1985年)在收入这份提纲时,也用的是“市场调节”。但提纲手稿的影印件却在1991年出版的《老一辈革命家手迹选》上发表了,那上面仍是“市场经济”。1995年《陈云文选》再版时,将改为“市场调节”的地方索性按手稿又改回了“市场经济”。为了说明这两个词在当时是混用的,还可举邓小平同志1979年11月26日与美国人吉布尼谈话的例子。在那次谈话中,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显然,邓小平同志在这里所说的市场经济,也是指在计划经济下的市场调节。它与我们现在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联系,但并不是一个意思。

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含义


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经济学界通常将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各种观点分为“板块说”和“渗透说”,而且一般倾向于把陈云同志的观点归于“板块说”。所谓“板块说”,是指把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视为整个经济中两个按照不同方式运行的部分,彼此之间像“板块”一样相互隔绝。所谓“渗透说”,是指把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视为经济运行中的两种调节手段,作经济计划时要运用市场经济中一些通行的原则,搞市场调节时也要依靠国家总的计划指导,彼此之间像水和土混在一起似的相互“渗透”。我认为,把陈云同志的观点理解为“板块说”是不错的,但只当作“板块说”也是片面的。应当说,在陈云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想中,既有“板块”的意思,也有“渗透”的意思;而且越往后,“渗透”的成份越多。

1956年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陈云同志提出:在公私合营进入高潮的日子里,有些不该合营的合营了,不该合并的合并了,有些可以合并的也合并得太大了。小商店、摊贩、挑贩、修理服务行业中的个体户合营后,积极性会大为降低,给消费者造成很大不便,因此要让他们长期单独经营。工业、商业、服务业中的大厂大店,合营后没有了竞争,没有了利润刺激,只顾自己方便,不顾消费者需要,愿意生产大路货,不愿生产数量少而质量高的东西,因此,它们原有的生产经营方式要照旧维持不变。他还提出,对有些商品,要将过去的统购统销改为选购代销,工厂超产的部分允许自销,并且实行优质优价。他说:“既要实行计划经济,管好市场,反对投机倒把,又不要把市场搞死。不走这条路,我们又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路。”什么是好的出路呢?他在一次会上说过:“苏联的生产无论大小一律纳入计划,我们可否来个大计划小自由,即在主要产品方面有计划,对次要产品搞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国家市场的补充,不是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下的自由市场。总之,要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到了党的八大,陈云同志将他的思考进一步系统化,完整地提出了超越苏联模式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构想。上述可以看出,在陈云同志当初的设想中,按计划的生产经营和按市场需求的生产经营虽然是两个部分,但按计划生产经营的部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完全按市场需求生产经营的部分也不能离开国家总的计划,因为它“不是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下的自由市场”。

“文化大革命”中,陈云同志在下放江西和在家赋闲期间,重新阅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斯大林文集》、《毛泽东选集》,特别是逐字逐句通读了《列宁全集》中自1917年二月革命后至列宁逝世前的10卷,对社会主义社会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这一思考的结晶便是1979年3月的那份提纲。从那份提纲中可以看出,陈云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想中,“板块说”的意思是非常明显的。例如,提纲中说:“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1)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2)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只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盲目性调节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这段话后面又写道:“问题的关键是,直到现在我们还不是有意识地认识到这两种经济同时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还没有弄清这两种经济在不同部门应占的不同比例。”但是,看过全文,计划与市场指两种手段的意思也是十分明显的。例如,他指出:“六十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他举例说,解放初期,为了发展棉花,把1斤皮棉价定为8斤米价,结果棉花大发展。显然,这里讲的计划(发展棉花)就是通过价值规律的调节(1斤皮棉价定为8斤米价)来实现的。他还指出:不认识到社会主义时期存在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这两种经济的后果是:计划权力太集中;计划太死,包括的东西太多;计划时常脱节,计划机构忙于日常调度;地方对建设太热心,真正机动的财力太少;同志们对价值规律忽视,思想上没有“利润”概念,“是大少爷办经济,不是企业家办经济”。这些论述表明,陈云同志所讲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同时含有“渗透说”的意思。

记得在陈云同志那份提纲发表前,一位领导同志给我打电话,说中央正组织一些人草拟新宪法,其中对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是这样描述的:国家计划要自觉利用价值规律,市场调节要在国家总的计划指导下进行。因此,他建议陈云同志将那份提纲中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应当有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这两部分经济的提法修改一下。我向陈云同志报告后,陈云同志说他同意新宪法草案中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提法,如何把提法搞得更准确还可以继续研究,但是他那份提纲就不改了,因为提纲中虽然讲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是两个部分,但市场调节要在总的计划指导下进行,制定和落实计划也要运用价值规律的意思是明确的。以后,新宪法草案对这个问题的描述改为:“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党的十二大报告在谈到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时,也使用了这一提法。此外,这个报告对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关系问题还有以下一些表述,即市场调节是“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决不能忽视和放松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无论是实行指令性计划还是指导性计划,都要力求符合客观实际,经常研究市场供需状况的变化,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计划的要求。”很清楚,这些表述既有“板块说”,也有“渗透说”。对此,陈云同志在事先审阅报告稿时都是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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