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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歧视! 政府官员知法,执法很随意性,他们习惯别人要服从于他们。知法犯法不是中国的专利.政府官员曾到我家找麻烦。说我不能在我家main floor 摆床. 还要我的孩子们向他出示有效证件。 真是岂有此理。我睡我家厨房里或厕所里关你屁事,我愿意!如果我没有犯法,即便你是警察都没有权利在大街上查我的证件.在这里我们的权利是不等同白人.甚至底于黑人. 黑人的权利是他们团结斗争上百年争取来的. 华人更喜欢内斗和大义灭亲. 华人家庭出了问题.能得到一笔慈善捐款已是了不起了. 哪里能从根本上得到帮助. 同胞们,该醒醒了.
jane33a 发表于 2012-7-28 17:21
如果是公寓,可能会有这样的问题。公寓楼貌似有规定只能居住卧室数目X2的人数。也许是自己买的房子也要遵守这个规定。
如果是house,那随你怎么住,肯定没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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