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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公寓大厦的物业管理很有意思。那种体制、运做模式,跟他们政府的体制、模式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只是更“迷你”而已。
首先,他们有普选制,公寓内的每户业主一家一票,定期举行“大选”。
第二,选出来的那几位业主代表,头衔就是“议员”,英文写法是Councillor,与当地市议员的称呼完全相同。
第三,公寓“议会”投票表决,制定并颁布有自己的“法规”。这个“法规”的英文写法是Bylaw,也与市政府颁布的法规是同一个词。
第四,公寓“议会”会聘请物业公司来管理公寓。物业公司派驻公寓的“工作班子”,就是厦里的“政府”了。“政府”在“议会”的监督下工作。
第五,物业向业主们收取管理费。这个管理费就相当于政府的税收,是物业管理班子的主要收入来源。物业方面会定期公布管理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议员”和业主们的质询。这个又与他们政府中的财政公开制度如出一辙。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2-9-18 15:26
一般居民有三级政府提供服务, 交三次税; 糠抖居民有四级政府提供服务, 交四次税, 幸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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