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米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报道,李洪志2008年1月6日因超速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处罚的处理情况,主要内容记录如下; 1、米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法院交通/犯罪案件详细信息。2、违章人姓名:李洪志的汉语拼音。3、违章人居住地址:纽约法拉盛,11355是所在地的邮编。 4、违章人出生日期:虽然隐去了年,但日期正是李洪志修改后的出生日期5月13日。5、违章原因: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6、案件类型:违法。7、违章时间:2008年1月6日。 8、罚款70美元,诉讼费61美元。9、交付罚款日期:2008年2月14日。 常人社会交通违章事是经常发生的。发生在李洪志身上常人有些不解,因为李洪志不是常人而是主佛,主佛怎么会违章呢!“宁停一分,不抢一秒”是所有驾车者都知道的道理,也是安全驾驶的座右铭。由此看来李主佛也是常人,既然是常人怎么不守交通规则?是不是酒驾?是不是在驾驶途中思考大法如何过难关?是不是座驾存在质量问题?交通规则是常人社会管常人的,米国怎么管到了李主佛?好像是不大可能的事,他是传法之人具有无限法力,但是违章确确实实记录了时间地点超速路段罚款等情况真相。奉劝李洪志牛皮不要吹了,静下心来做常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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