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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看看为什么“传销”是一种经济邪教。
来美很多年后,有一次同事向我兜售传销,我立刻意识到这是“连锁信”的变种游戏。没想到多年不见,“数学小鬼”已摇身一变,成为“经济妖魔”了。连锁信本来就是洋耍,不知是否发源于美国。但美国人的“创造性”确实令我惊讶。记得曾经看到过电视新闻里揭露传销,但美国至今好象仍未有禁止传销的法律。随着技术的进步,传销在美国也不断地变换花样。而且老美都是玩法律的高手,非常善于法律上的自我保护。当你发现上当受骗后,你居然没法起诉这些公司。首先,传销公司事先并没有保证你一定能发财,而是说成功取决于你的能力,特别是你的推销能力;其二,因为不懂上述“连锁信”里的数学游戏,你会以为真的是自己没本事。有人感觉受骗了,却说不出所以然。也有人知道自己上了贼船,又悟到了一点“贼理”,便顺势将错就错地继续骗别的人,完全悟到“贼理”的人甚至自立门户。所以美国的传销公司居然还很“繁荣”。
中国的改革开放使国人能很快的跟进国外的风潮,不论是艾滋病还是数码像机。不难想象,此类传销很快就在中国有了“盗版”。中国人又加进了自己的特色(国内报纸有不少关于传销悲剧的报道)。我知道中国有的市县有专门的传销聚集地,后来发展成为罪恶之所,以至不得不被关闭取消。
我本以为此等并不高明的骗术会久之自灭。但传销象“白骨精”一样会多种变化,而且不断地“与时俱进”,其欺骗性远超过我的想象——我见过有相当层次的中文报刊也正面报到过所谓的“成功的传销人士”,我认识的不少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也卷入进去,美国的一家传销公司居然挂靠在一家大的银行下——许多聪明人居然不识如此简单的游戏,真是令人扼腕浩叹!
——那么,什么是“传销”邪术的秘诀呢?
作者曾硬着头皮看了一些传销录像,亲自听了几场传销报告,发现“传销”在“连锁信”的基础上加的东西并不多。现总结如下——
模式一:几乎完全是无本生意,以会员费、手续费骗取钱财。传销不与销售产品相联系,而只是推出一个所谓的 “卖点”,比如什么新产品的投资一类。传销公司会尽全力让你相信有“无数的人”迟早会加入这个“卖点”,然后给出榜样,说自己或几个朋友已经靠此发了大财。但要加入,就得交会员费。既然你已经相信有“无数的人”会象你一样感兴趣,你以为你也会象“榜样”们一样,不难成功。
这种模式与上述 “连锁信”几乎完全类似。“卖点”只是一个晃子,真正吸引你的是“1张明信片换6张”的把戏。比如,我给你设计这样一个传销公司:说火星移民是迟早的事(前不久从网上看到,Bill Gates已经向联合国提出了关于火星开发的申请),未来三十年内会有成千上万的人移民到火星上去。所以我的传销公司叫“火星移民及投资协会”。再包装一下,我提供有关火星的航天技术进展资料,火星开发的法规更新,火星土地的销售信息和很多关于地球的坏消息——地震、海啸、禽流感等等。加入本会的人可优先取得“火星移民资格”。入会吧,晚了就赶不上了。会员费是多少?100美元吧。
假定估计会上当的总人数是一百万(1,000,000)人。然后我做了几场报告,有一千人上了当,成了我的徒弟。所以我挣了100,000美元(羡慕吧?)。回想一下上面的数学故事三,我已经做了“一传千”的第一步。如果我的“徒儿们”赶不上我这祖师爷,每人只给我发展了100 个“徒孙”——也不错了,空手套白狼,减去交给我的100美元,“徒儿们”每人也净赚了9,900美元不是?那么我现在又有了十万(100,000)“徒孙”了。知道可怜的“徒孙们”还有多少“徒曾孙”可以发展?平均每人不到10人!就算是10人吧,减去交给“上线人”的100美元,“徒孙们”每人也挣了 900美元。现在光是“徒曾孙们”已经是一百万(1,000,000)人了,早已到了金字塔的底层——即市场已经饱和了。在这种情况下,“徒曾孙们”只能是向已经是会员的人推销。但已经入会交了费的人,谁还会傻乎乎地再交一次?还记得前面“连锁信”的故事?第二次收到类似的信的同学,没有人有兴趣再回信。所以“徒曾孙们”全都是亏本的主。这不奇怪,他们不亏,我赚的钱从哪里来?
这个金字塔只有四级,“我—徒儿—徒孙—徒曾孙”。传递了三步,“一传千(我传徒儿)、千传十万(徒儿传徒孙,每人传100人)和十万传一百万(徒孙传徒曾孙,每人传10人)”, 就达到了一百多万人。赚钱的是前三级的人,“我—徒儿—徒孙”,总共骗财是:
1*100,000 + (1,000 * 9,900) + (100,000 *900) = 100,000,000美元,
这个数字正好是金字塔底层的“徒曾孙们”所交的钱的总数。骗子的“级别”越高,骗的钱越多。亏钱的人(徒曾孙们)的总数是1,000,000,而赚钱的人(我—徒儿—徒孙)的总数是:
1+ 1,000+ 100,000 = 101,001人。
我在骗了100,000美元就可以逃之夭夭。如果我想再多骗一点,可以对上面公司的政策略改一下,要求下一级会员发展了新会员后需向“上线人”交纳10% 的提成。这样我就赚得更多一点,“徒儿们”也稍微多赚了一点。但“徒孙们”就少赚了,因为最底层的“徒曾孙们”再没有新的会员可以发展,“徒孙们”只能向上交,向下则拿不到任何提成。如果我再坏一点,给徒儿徒孙们规定一个每月必须完成的定额,否则会员资格取消。那就等于让这个级数增长的每一步的时间缩短,让可能骗到手的钱尽早到手。想想看,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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