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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olden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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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抱怨:警察为啥爱管两口子打架?

16#
发表于 2016-4-10 13:22:41 | 只看该作者
老虎667 发表于 2016-4-10 12:26
不是家暴有理,而是有些事算不算家暴,所以说要有度的概念。
比如这条新闻 http://www.cbc.ca/beta/news/ ...

公诉,不是Civil。侵犯了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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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4-10 14:13:33 | 只看该作者
jjamesw 发表于 2016-4-10 13:21
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一旦警察出警,程序走到Crown的公诉,都有法律责任。中国更厉害。 ...

警察出警也犯错误,主观的,客观的。换句话说,也有违法的时候。警察最容易犯的法就是侵犯人权,警察比普通人有更多的机会和特权去侵犯人权。程序走到Crown的公诉,也仍旧有可能是警察和Crown没有理。警察和Crown是由人组成的,是人都可能犯错误和违法。
我本来就是一心一意地要与警察和Crown来一次真正的对薄公堂,不怕他们威胁说的坐监的危险。开庭日期都排好了,也快等到日子了,  在所谓最后一次confirm开庭日期的时候,他们又换了人来说,撤诉了。要知道我是我自己的律师。补充,我这不是所谓家暴的情况。诬告者另有其人。总而言之,是他们在那极不严肃的玩来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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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4-10 14:48:18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老虎667 发表于 2016-4-10 12:26
不是家暴有理,而是有些事算不算家暴,所以说要有度的概念。
比如这条新闻 http://www.cbc.ca/beta/news/ ...

公平。每个人对度的感觉不一样,所以才需要法律这东西来规定度。不然是打一个耳光还是打断腿才能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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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4-10 14:57:07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Queer 发表于 2016-4-10 14:48
公平。每个人对度的感觉不一样,所以才需要法律这东西来规定度。不然是打一个耳光还是打断腿才能算家暴? ...

你有没有看清楚报警的是其他人,他女朋友是谴责报警者的,还公开说无须他人代劳?要是这你都觉得公平我对你们无语了。这是干涉人家家事,在我看来是捣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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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4-10 17:11:24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老虎667 发表于 2016-4-10 14:57
你有没有看清楚报警的是其他人,他女朋友是谴责报警者的,还公开说无须他人代劳?要是这你都觉得公平我对 ...

所以法律对你来说是nothing,只要受害者自己觉得还能承受就不算犯法?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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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4-10 17:37:20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4-10 12:40
骂人也要注意内容,如死亡威胁(你等着,我早晚整死你),那就是大麻烦。 ...

那我说,我早晚被你气死,谁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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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4-10 17:42:25 | 只看该作者
Tomm008 发表于 2016-4-10 17:37
那我说,我早晚被你气死,谁会有麻烦?

孟婆和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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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4-10 17:47:26 | 只看该作者
Queer 发表于 2016-4-10 17:11
所以法律对你来说是nothing,只要受害者自己觉得还能承受就不算犯法?神逻辑。 ...

神逻辑的是你,你根本没看明白内容。也许你不大懂得英语,新闻里到什么程度写得很清楚了。

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而臆断事实,也是你们这些人的讨论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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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4-10 18:01:15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老虎667 发表于 2016-4-10 17:47
神逻辑的是你,你根本没看明白内容。也许你不大懂得英语,新闻里到什么程度写得很清楚了。

为了支持自己 ...

呵呵。这么处心积虑为家暴辩护也是醉了。我不用看你给的链接,法律在你眼里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要受害者觉得没事,法律就不该介入不是你的逻辑?还assume“不懂英语”不是你胡乱推断?又把这些帽子扣给别人,法盲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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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4-10 18:37:26 | 只看该作者
goldeneyes 发表于 2016-4-10 10:08
奴隶是不能让它们团结的,哪怕是以家庭为单位,找到借口就拆散,不管是真是假,真的也不给改过机会,同时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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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4-10 18:40:45 | 只看该作者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6-4-10 11:40
在商业化的社会,Nothing is free. Everything is money. 所以法律系统也不例外。因为这是一个商业化的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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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4-10 19:03:58 | 只看该作者
Queer 发表于 2016-4-10 18:01
呵呵。这么处心积虑为家暴辩护也是醉了。我不用看你给的链接,法律在你眼里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要受害 ...

我怎么为家暴辩护了?我是质疑什么程度需要警察介入,既然生活在这个社会当然要求公平,不但是对女性的公平,还有对男性的公平。

我再劝你一句:我们自己能想象到的事情,无论程度多么严重,都是我们所能理解的。只有想象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们才会不解,才会反驳和愤怒。所以,如果争论的话,还是看看详细的内容为好,否则只能是为争论而争论,何况话题本身还是“程度”的问题。

重申一下,我反对家暴。但是怎么介定肯定基于程度,比如,不是男人接触女人就算骚扰,夫妻之间很可能就不是。这种第三人报警就把男的抓走(交保释金又放了)显然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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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4-10 19:11:46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老虎667 发表于 2016-4-10 19:03
我怎么为家暴辩护了?我是质疑什么程度需要警察介入,既然生活在这个社会当然要求公平,不但是对女性的公 ...

三观不同,如果一方触犯法律,不论是谁都有权报案警察都可以介入,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我的观点不难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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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4-10 19:16:24 | 只看该作者
Queer 发表于 2016-4-10 19:11
三观不同,如果一方触犯法律,不论是谁都有权报案警察都可以介入,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我的观点不难懂 ...

我明白你的观点。但是我对这个例子里是否触犯法律有异议。如果看见一个男的把女的往死里打肯定要报警的,但这里不是。我质疑警察这么就把男人抓走的做法,何况他女朋友也不满报警的人。

我不和你辩论了,弄得象我爱欺负女生似的。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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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4-10 19:29:32 | 只看该作者
夫妻吵架不一定是坏事, 有些多管闲事的是一类“宪民”, 无论在中国还是加拿大,都存在这样一些人,遇到这种人做邻居, 真的会很不爽的。。。。这通常是一些素质不高还想装B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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