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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真实的中日东海石油之争(附图文)
【倍可亲网讯】 作者:森林与大海
最近一段时间,中日两国围绕东海石油开采的主权问题,发生了严重的对立。上到政府首脑、阁僚议员,下到草民百姓、知识精英,各抒己见,纷纷表达了严重的关注。
在俺看来,可惜双方情绪化的议论都太多了些,事实真相每每被掩藏到幕后去了.....
所以俺不自量力,先来把事情前前后后的相关知识点列举出来,
让有缘看到俺这点雕虫小技的朋友,也有机会总揽全局地重新审视一下此争执的核心。
1) 事情起因: 中国对东海石油的开发,引发了日方的恐惧。
中国勘测东海石油,要从70年代开始。随后在浙江以东海域的东海大陆架盆地中部发现了“西湖凹陷”。
自1980年在东海首次钻探成功龙井一号井以来,中国已在西湖凹陷钻井30口,其中20口获高产工业油气流。
经过最近20多年的勘探,中国目前已在西湖凹陷,开发出了平湖、春晓、天外天、断桥、残雪、宝云亭、武云亭、和孔雀亭等8个油气田。
此外,还发现了玉泉、龙井、孤山等若干大型含油气构造。
2)日方的主张:两国平分东海资源,当然油气资源也不例外。
如何“平分”呢?
中日两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按理来说,按照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专属经济区(EEZ)”以及“大陆架”相关条款,就该可以划分东海了;
但问题是东海的最大宽度只有330海里,而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每个国家可以最大享有的专属经济区(以下简称EEZ)可以达到200海里;
这样一来,中日两国在东海的EEZ肯定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发生。那又如何是好呢?
日本方面提出了“重叠部分的EEZ,按照两国中线来划分,谁也不吃亏”的原则;
如下图所示:
http://tinypic.com/dfw13n.jpg
最左面一条粉红色的线,就是站在日本角度所画的200海里EEZ边界线;
深蓝色的线则是站在中国以及台湾立场上画出的200海里EEZ边界线;
既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就从中取平,得到了红色的线。
这就是日本主张的划分中日两国EEZ的“中间线”方案;
我们可以看到,已经建成的平湖油气田明显在这条中间线中国一端;
而这次导致日本方面抓狂的春晓油气田,也在这条线中国一端(据中间线5km);
按理来说日本方面没有资格说三道四的,因为中国方面的做法没有任何出界的地方。
但一部分日本媒体又抛出了下面的奇谈怪论,用以蛊惑本国民心。
如下图所示:
http://tinypic.com/dfw18g.jpg
日方认为,储藏在东海海底的油气资源,按照他们所定的“中间线”方案,
大部分石油都储藏在中间线日本一侧;
而中国方面抢先进行开采,会像吸管一样,不仅吸干中间线中国一侧储藏的石油,
还会顺势把日本一侧储藏的资源也一并吸走,从而造成日本国家利益的损失.......云云
据此要求日本官方尽快采取措施,与中国争抢这块“海底石油蛋糕”;
3)中国的主张:不存在什么“中间线原则”。东海海底石油资源的划分,
要依据联合国海洋法第六部分“大陆架”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全是中国的。 ;)
要想搞明白中国政府的主张合理与否,首先就需要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如上面所述,海洋法公约里第五部分讲述的是专属经济区EEZ的划分及其主权权利;
第六部分定义的是大陆架的划分及其主权权利;
日方再三强调的都是EEZ如何划分,这个姑且不去跟它计较;
单说海底油气资源,在海洋法公约中第五部分56条(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管辖权和义务)的第三款明确规定:
“本条所载的关于海床和底土的权利,应按照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
也就是说,EEZ的划分,管不到大陆架里面资源的事情。
关于石油这样的蕴藏在大陆架里的资源的界定,要看第六部分(大陆架)说什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六部分76条很明确的规定了大陆架归属方面的问题。
中方主张的也正在于此。特别是第五款规定了
1.大陆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350海里处。
2.如果中间超过2500米深,就不算是大陆架的延伸了。
这两条正好能够把日本对东海油气资源的要求完全扼杀,而且能够从法理上保证中国开采东海石油的合法性。
因为从日本冲绳出发向西的海底,有一个深度超过2900米的冲绳海槽,
因而那海槽的存在,就成为了日本无法延伸其大陆架向西达到350公里上显的致命限制。
中国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中国方面主张的大陆架主权,一直延伸到冲绳海槽(不到350海里的上限),并在这里与日本分界。
海洋法公约77条规定,“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为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而日方反复强调的“EEZ中线划分”,则是与此毫不相干的另外一桩公案了,需要另外讨论;
由此,中国对东海海底石油,拥有无可辩驳的开采权。
至于这次日方提到的“春晓油田”,据西面的浙江宁波只有188海里(据中国国土直线距离150海里),
距离中国主张的大陆架主权边界----冲绳海槽----还有175海里。完全属于中国合理合法开采的区域。
我们来看下面的图示:
http://tinypic.com/dfw1ec.jpg
这是本次讨论的截面图。
海岛所示,是日本冲绳列岛;
大陆所示,是中国海岸;
绿线所示,是中国主张的大陆架延伸原则下的主权范围,直到深达2900米的冲绳海槽;
红线所示,是日本方面主张的日本200海里范围;
褐线所示,是中国200海里范围;
蓝线所示,使日本方面主张的中日中间线;
洋红色方块,则是标志了此次春晓油田的所在位置。
按照日本的提案,A归中国,B+C归日本;
按照中国的提案,A+B+C都是中国的
要注意的是,这里探讨的是海底部分的分配,而不是上面所覆盖水域及其资源的分配;
那才是EEZ划界要讨论的对象。
4)产生纠纷情况下,国际仲裁的预见: 联合国海洋法庭将会作出对中国有利的裁判,这是中日两国知识界的共识。
当相关国家为EEZ、大陆架划界所无法达成共识的时候,经调解无效,将送交联合国海洋法庭裁决。
如上文所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文,完全站在了中国一方。
如果想在大陆架归属方面与中国做对,日本方面完全拿不出相应的理由。
事实上,日本在国内的蛊惑性宣传上,也极力避免提到中国的主张,因为那完全是他们所无法反驳的。
日本知识界当然没有其政府那样遵循鸵鸟政策的余地,对于中国提出的大陆架归属,不得不正面面对。
他们的对策则是:
无视冲绳海槽的存在,尽量把中国和冲绳说成是处于同一大陆架,因此要“共享东海海底这同一块大陆架”。而冲绳海槽,只不过是偶然的凹陷而已,不能作为大陆架延伸中止的标志...... 呵呵
但就算这一狡辩能够得逞,在联合国海洋法庭的斗争上,日本仍旧毫无胜算可言;
联合国海洋法庭,多次就类似的争论,作出对中国这样的大陆国家有利得多的判决。
比如1969年,联邦德国与丹麦荷兰争夺北海EEZ的时候,如果按照所谓的“中间线原则”,联邦德国将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
但联合国海洋法庭以
1)人口比例
2)海岸线长度
等原则出发,将大部分EEZ判给了联邦德国。
所以,了解这些史实的日本知识阶层,深深知道海洋法法庭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下场。
现在日本媒体和政府的叫嚣,只是自己无可奈何的一种表现罢了,呵呵呵呵
附注:联合国海洋公约的中文版文本,可以参看这里,呵呵
http://www.un.org/chinese/law/sea/
日本国内民族主义抬头,对华强硬派将长期控制日本政坛的局面已经形成,而东海蕴藏的可供日本使用百年的巨大资源,足以令日本这个对外能源依赖程度高达95%的资源贫乏国家赌命,这也是日本的民族天性所决定的。
所以,综合两个国家所处的实际情况,笔者对东海的前景如此预测:
在短期内,日本纵然会很快授权民间企业在争议海域进行试开采,但在具体执行方面可能试控性的动作更多一点,进展不会太快。但在中期,也就是三两年后,日本在争议海域正式进行资源开采的势头不可逆转。而中国方面虽然可以做出一些军舰、军机巡航东海的姿态,但因台湾等问题的掣肘也不会以军事手段对日本的开采进行武力干涉。但两国很可能会出现仅限于海上警察部队层面的直接性冲突和对抗(日本海上保安厅和中国东海海警部队)。
日本海上保安厅属于准军事部门,经常代替海上自卫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在前段时间日韩两国的渔船风波中,其快速的反应、彪悍的作风、高超的现场控制能力和准军队的装备水平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根据日本人认真细致的办事风格,肯定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如果日方开采船只在东海与中国军警船只遭遇时,利用保安厅进行强力对抗的具体预案,在这一点上,中国必须有充实的心理和装备上的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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