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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凌晨下班从中城走回华埠,口很渴就在公园里找水喝,突然有个西语裔冲上来搜我身,找不到我口袋仅有的四块六毛钱,他的非裔搭档就朝我脸上打了一拳。”少了颗门牙、嘴唇撕裂的38岁纽约华裔翁先生说,他求助警察后反被西语裔诬指跟踪13岁女孩,面临危害未成年人等指控。
根据法院纪录,1996年自福州移民纽约的翁先生被控危害未成A级轻罪,还有公共场所淫秽罪(Public Lewdness)B级轻罪,须于8月3日上午出庭。
翁先生自述,他在曼哈顿42街一家餐馆做炒锅,因身上只有一点零钱,5日凌晨他下班后决定以步行的方式走回华埠住所,2时许走到高云尼医院附近时口渴想喝水,因附近商家都已歇业,他便至旁边小区公园找水喝。
此时一名西语裔男子走向他要烟抽,“正好我回家的路上跟一个路人要烟抽,还剩下一根,我便问他要不要。”翁先生说,没想到对方拒绝后开始搜他身、想抢钱,“我仅有的四块六毛就塞在口袋里,他摸不出来”。之后,“我突然感觉到一阵风”,出现了另一名非裔男子也对他搜身,“搜不到钱后大骂我,接着朝我脸上一拳,把我的牙都打掉了”。
正巧一部巡逻警车驶过,翁先生赶紧上前求救,非裔男子随即逃跑。翁先生回忆,警察听信仍在现场的西语裔男子的证词,指翁先生跟踪13岁女孩,便将他铐上手铐送医处理他的伤势,随后逮捕他入狱,直至6日上午才离开。
针对此案,律师朱益民表示,华人面对警察时务必坚持要翻译,有翻译再慢慢、清楚地描述事发过程。若翁先生描述为真,西语裔男子确实诬告,此案应能撤销。警方既然有西语裔男子的联系方式,他建议翁先生及早报警,倘若西语裔提供假电话,对罪名取消更有利。
若案发当时周边环境根本不可能有13岁女孩,朱益民认为翁先生还可以提告警察,因为警察要合理且理性判断,知道跟踪女孩的可能性不大,不应该逮捕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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