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生物想要做某些事情的事情之前,无论是本能的驱使,还是欲望的驱使,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两个字:利益。 无论你信不信,这基本是从病毒到人类每时每刻大部分活动的基本准则。 这种利益也许是为了获取食物;是为了繁衍后代;或者单纯只是为了精神上的欢愉。总之,你睁开眼睛所能看到的任何生物哪怕是植物也都是如此。 也许你会反驳我说,明明也有一些人总是无私奉献的! 唔,我必须要承认,我们都赞颂这种奉献的精神。但是在这种奉献的背后,奉献着自身也收获了奉献的快乐。 所以,‘利益’并非是一个贬义词,而是一个中性词。 瞧,我还没说“但是”呢。 但是。 对于那个所谓的西藏流亡政府来说,我可不信。 前阵子咱伟大的达赖喇嘛刚刚过了生日,当时美国的几个官员也跟着过去凑了凑热闹。我估计他们在聊天的时候绝对不会讨论当年发生在西藏的这些事情,就好像美国人虽然感恩印第安人,却从来不会到处谈论当年如何剥印第安人头皮的。双方都明白对方要做什么,也都清楚会从对方那里获得什么。 瞧,正如我说的,利益。 什么是利益?达赖的又一次走穴,又一次以为自己赚取了眼球,又一次以为美国能给开工资了。 而那个官员呢?我才不关心他能获取什么呢!哈哈哈!哦,天佑美利坚! 这么多年来,达赖用这种方式也算是筹集到了不少钱。毕竟有美国这个金主在,美元稀里哗啦装进口袋还不是轻松愉快?但是这两年明显感觉到演技跟不上时代的达赖发现美元似乎少了一些,而且这笔钱,似乎还不够内部人贪污的! 于是立刻这位朋友站起来了,你准备大声反驳我:“你这是放屁!这笔钱是用来改善流亡藏民生活的!是用来建立自由和民主新藏区的!怎么可能会被内部人贪污!” 哈哈,这笔钱最初的目的是什么,我不敢揣测,毕竟这钱也不多,还不够买几个导弹的,反攻拉萨推翻土共统治建立自由民主新世界的目标还有些遥远。 但你要说改善流亡藏民生活……这事儿我还真不信。 来来来,让我们翻翻史料。 “热格:本处需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颅四具、肠子十副、净血、污血、废墟土、寡妇经血、麻风病人血、各种肉、各种心、各种血、阴地之水、旋风土、向北生之荆棘、狗粪、人粪、屠夫之靴等物,务于20日送往次曲康。次曲康19日” “致热刀头目: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颗,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束斯基稍夏帕空。” 为了一次普通的佛事活动和给达赖喇嘛过生日,竟然要这些东西,如果我不说,你肯定以为这是某个没开化的原始部落吧。 瞧,不是,这可是当年的西藏。 我不知道你怎么看,反正在我看来,这事儿比土共活体摘去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更加耸人听闻,毕竟咱有史料嘛。 不久之前还在拿人肠子做祭祀的大和尚现在突然就站在自由和民主一边了? 好吧好吧,你可以说这事儿比较远,毕竟当年美国人还在到处剥皮,现在人家不依然是自由和民主的灯塔?那么咱稍微推推时间,看看达赖喇嘛自己是怎么民主的。 唔,如果说到民主,那个西藏流亡政府还真是下了一番苦功啊。 当初刚跑的时候,他肯定是不民主的,毕竟人家号称是菩萨转世嘛,既然是菩萨转世,你什么时候见过菩萨和别人商量的?于是达赖喇嘛也感觉到自己依然能维持自己的统治,让自己高高在上。可是这赶脚不对啊,您当初是怎么跑的?跑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于是,‘民主’这倆字就要被写在脑门上了。 可是光写在脑门上不行啊,再说你是菩萨转世,人家菩萨也是有经文的好么。当年人家唐僧带着猪啊猴啊的,千里迢迢跑到西天带回来可也不是随口那么一说的东西。 于是,1961年3月10号,这日子,达赖喇嘛宣布定制‘基本法’。瞧,如果你想要民主,总要有点法律依据吧,不能说我民主了我就民主了吧。于是等啊等啊,两年之后,也就是1963年的3月10号,咱这充满了奇幻色彩的基本法终于诞生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他明确规定了海外藏人的民主制度是达赖喇嘛基于其神圣地位提供的。 这你敢信么。 当年,美国人在立法的时候,可是顶着至今为止最令人向往的普世价值,这个价值叫做: 天赋人权!天赋人权!天赋人权!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什么叫天赋人权?那是上天赋予人的权利。正是因为天赋人权,所以美国人才敢这样说:God Bless America。 但显然,在达赖喇嘛看来,自己的地位比天高。 根据各种佛经显示,即便是当年菩萨没转世成达赖喇嘛的时候,也没这么自信吧?毕竟头顶上还有很多佛祖呢。 然后,法律的第38条规定,立法机关的作用也仅仅只是赞成达赖喇嘛的神圣性…… 这个我已经无力吐槽了,反正我就是神,我比天高,来来来,快来信仰我,我来给你摸头。 而最扯淡的事情还在后面,虽然法律之中出现了体现民主精神的弹劾条款,但是第29条第三款规定这个所谓的弹劾条款并不能视为以任何方式改变或者影响达赖喇嘛作为精神领袖的神圣权威。 这简直就是在闹着玩吧?这象征性的法律就是小孩子过家家的吧? 虽然咱这有法律了,但是任何事情达赖喇嘛都能够按照心情随便的违反。那还要法律有什么用? 有用!当然有用!至少咱看上去民主了呀。至少那些普通人感觉上民主了呀,虽然没有半点卵用。但是你不民主不行啊,你整天在民主国家到处跑,结果你这边还一直神权至上。一些老人可能习惯了,感觉不到,年轻人可受不了。想想也是,跑到外国看到了满地图的花花世界,再回忆回忆自己过那苦逼日子,这简直就是在胡扯! 于是,咱聪慧的达赖喇嘛立刻就甩出了‘自由、民主、人权’的口号。 是不是立刻感觉逼格高了不止是一倍两倍?是不是立刻有一种来自西方之伟力尽数加持在身的感觉? 于是,带着带着一堆光环,这位伟人立刻就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是的,你没看错也没有听错!就是这个高大上的诺贝尔和平奖!我记得上一个获奖者刚刚拿到这个奖项没几天就发动了一场战争来着,真的是可喜可贺呀。 可是,咱身为诺贝尔奖获得者,顶着这么一个听上去就很不靠谱的基本法很丢人啊。 然后,带着民主光环和诺贝尔奖加持的新基本法出现了。 1991年的新基本法,似乎改良了一些。 首先,明确规定海外藏人的权利是达赖喇嘛提供的。 好吧,看上去似乎达赖喇嘛的神力消失了?但,依然有四个字必须要提出来。 天赋人权!天赋人权!天赋人权!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天赋人权是民主的核心价值啊,这意味着人人平等啊!你这莫名其妙的权利来自你这里是搞什么鬼?莫非你一句话就能剥夺我的权利?那你和奴隶主有什么区别? 然后,基本法里还规定,达赖喇嘛将立法权,行政权和财政权力全部集中在自己一个人身上。 这什么意思?意思是说: 所有法律必须他同意才能生效——参见第三十六条和第五十五条。 所有海外藏人的的行政管理都归他所有——参见第十九条。 所有海外藏人的商业管理必须以他的名义进行,所有财经管理法规都必须经过他的同意——参见第三十条。 这种事,即便是在当年皇帝统治时期也都是极为罕见的。这得往回推多少年才能找到这么扭曲的法律啊。连这种法条都能写出来,你跟我说这是民主? 唔仔细瞧瞧其他法条,还真有了那么一点点民主的成分在里面,例如男女平等……反正这也是伟大的达赖喇嘛赋予你们的平等呗。 不得不说,达赖这老头也是挺聪明的,自从获奖之后,他立刻就摸到了西方人的脾气。你不是喜欢民主么?好好,我给你个民主,咱先别管这民主是真的假的,反正咱民主了对吧。跑到各种地方去大谈民主,西方一看,哟呵?这么民主啊,这简直就照亮红色东方世界的一盏明灯啊!来来来给钱!绿色的钞票往口袋里面一塞,达赖喇嘛顿时就感觉到自己更民主了。 不过,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民主这事儿,你也就自己明白。在海外藏人的社会里,从幼儿园到职业学校,从政治到经济生活方方面面,无时无刻不在向人们灌输着达赖喇嘛精神流行的地位,人们一睁眼就能看到各种想象之中的达赖喇嘛的神圣智慧。人家信仰上帝,可是人家上帝可不管世俗的事情,上帝不管立法,上帝不管选举,上帝也不要你的供奉,上帝需要的只是你的虔诚而已。只要你还总是想把手伸到普通人面前去,你这辈子归根结底也不过就是大奴隶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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