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通告》恨怒指责弟子们的“侵权”行为。李洪志清理弟子的决心令人佩服,但明白就理的人看过这篇“贼喊捉贼”的“通告”,不禁让人暗自失笑。 “通告”“乱法”的行为:其一是“有人把李洪志师父写的短文与明慧网发表的学员文章摘抄打印、合订在一起,冠以‘新经文’书名,甚至销售牟利”;其二是“有人在学员中推销乱法的电子产品,以‘全球退党服务中心’的‘真相小广播’之名销售牟利”;其三是“有人私自把明慧网和法轮大法网站上的大法书籍制作成电子书,盗用法轮大法网站的名义,放到常人网站上,以‘法轮大法洪传’之名,让人免费下载”;其四是“有人把法轮制作成项链,在学员中销售牟利”。 事实上不难看出,为什么会“通告”“乱法”行为了。法轮功组织牟利的重要工具被弟子利用谋取私利,李洪志还怎能坐享其成?自己都是靠贩卖《转法轮》等资料起家,才有今朝的荣华富贵,这无疑是断了他的财路,又怎能坐以待毙? 其实,细细想来,只能说明李洪志也不过是个无能之辈,连弟子都管不好,还想一手遮天!“下马威”的算盘打错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