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提醒各區佔領人士,公民抗命是「哲學原則,而非法律原則」,遭刑事檢控時不能成為答辯理由。公會又指,有迹象顯示佔領者開始對市民帶來過度損害和不便。
大律師公會曾發聲明批評警方使用適當武力,如今對佔中亦提出批評。公會今日在聲明中指,法庭對公民抗命有爭議,即使根據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過去對公民抗命解讀,佔領者必需尊重對見解未必相同認識的權利和自由,也不應對社會造成過度損害或不便,並為行為負上刑責;另一方面,警方和檢控官需要時刻表現體諒和適度可至。
雖然大部分佔領人士表現和平,但公會指交通受阻、未能上學、上班時間等都是實況。
對於學聯曾質疑,政府討論憲制和法律原則是「玩弄學生和市民的花招」、執着「瑣碎的法律細節」,大律師公會不點名反駁說法是「對法治精神公開的詆毀」,「言論十分危險」。
公會指出,選舉制度討論必須在《基本法》框架下進行,原則不容爭議,並引述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和現任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曾分別提及,要根據《基本法》框架探討政改或選舉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