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人: 楼
毛泽东致汪兆铭借道信
汪主席兆铭先生:
近安!
自民国十三年广州一别来,距今已有十八年整矣!
.......
润之 民国21年暮春、于延安拜上!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9-11 14: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先生转帖应客观原封不动转帖,包括标题都应不动,动了,那也要作个说明吧? 原帖题目应当是“[转贴]贺梅回美国了,'中美夺女大战'意外收场”。而酒先生竟以“'中美夺女大战'意外收场终于使正义与邪恶水落石出”作为帖子标题,这是何意? 如此看来,更不知酒先生转帖时是否在内容中也做了手脚? 如果把篡改了的东西拿出来分享,不仅强奸了原作者本意,更是对网友的不负责任。 请酒先生解释! 星汉灿烂 发表于 2013-3-17 10: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为了辨别是非,我刚再把酒先生的原帖再仔细看了一遍,发现酒先生把转帖加入了他个人主观色彩。
星汉灿烂 发表于 2013-3-17 11: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转帖,也不是说万不能动,但原意不能动。更不可悄悄硬塞进强烈感情色彩的论断,如果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观点要表达,也要陈述一下、论述一下吧?全文几千上万字,你就悄悄动了那么几个字,却要求网友去把原文与你解读的东西剔出来,那不是让人大海寻针么?这不是玩弄人又是什么呢?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3-17 12: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你读读猫眼网友一边倒的跟帖,我跟这些网友看法很接近,因此加上了较多感情色彩的标题。
金湖 发表于 2013-3-17 14: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我看老酒还是老老实实认错吧。对别人的帖子你当然可以有自己的解读,也可以把你的解读同网友们分享讨论,但直接把标题也按自己的解读改了则是一个原则错误,对原作者是不尊重,对现读者则有误导嫌疑。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你先谈你的观点看法,再把原帖完整地附在后面,这样读者才能在看过原帖后对你的“解读”作出自己的判断。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