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同時發起的“全民投票”已經開始投票,並宣稱“全城決意,向假普選說不”。無論如何包裝和粉飾,都改變不了“公投”的無法、無效的事實。從法律上來說,“公投”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可能改變《基本法》相關規定;從公正情理來言,從“公投”發動以來的活動規則,更不可能有效代表真正的民意,與“全民”名不副實,虛掛“全民”之名而無“全民”之實。
一、“佔中公投”從开始就被操縱為“未投先勝”的公投,只需等待公佈結果。
仔細看看投票方案,“公民提名”開始就被“佔中”發起人操作安排為“立於不敗”、“未投先勝”的公投,只需等待公佈結果。
“佔中”發起人表示希望表決得出壹個“政改方案”。但是如何操縱的呢?先由主辦單位聘任的“專家團”選出以泛民為主的15個方案,再由2000-3000個簽署“佔中”同意書的參與者在“全民商討日”(D-Day 3)選出全部含有“公民提名”的3個方案,結果就是“全民投票日”投票者只能限於不同3個“公民提名”方案之中做出取舍。這非但不符合《基本法》有關提名辦法的規定,註定是徒勞無效的,也基本排除了其他反對“公民提名”的市民的選擇。這種做法受到泛民營內其他人的強烈反對,註定是壹場貽笑大方的鬧劇。
搞笑的是投票選項未設“棄權”項,不過“佔中”發起人宣稱,無論棄權、白票、廢票的數量及佔比多少,只會以3個方案中得票最多的方案作為支持及推動方案。簡言之,如果3個“公民提名”方案只獲少數支持,其余絕大多數都不贊同因而投棄權或者白票廢票,得勝方案始終都是3個“公民提名”之壹。有贏無輸的結果早就寫在牆上,壹直都操控在“佔中”組織者的股掌之中,就是壹場政治作秀和鬧劇。
二、“佔中公投”既不能體現真正民意,又違反國際標準。
在投票人數方面,按國際通行標準,真正的“全民投票”投票率壹般要求達到50%,支持率亦要超過50%,兩者缺壹不可,否則就會宣布失效。事實上,壹直配合“佔中”並負責今次“佔中公投”的香港大學民研總監鐘庭耀,也不得不承認國際公投有此兩項標準。但是,制定了10萬人投票目標,如果30萬人投票就是理想結果,即使如此,投票人數也只佔香港全部登記選民3%和10%。本次“佔中公投”兩個標準都不具備,何談“全民公投”,令人恥笑!
在電子投票系統方面,系統存在8大投票漏洞,投票者可重複投票、冒名頂替、自製身份等(具體見電子「公投」八大漏洞任篤數:http://paper.wenweipo.com/2014/06/21/HK1406210011.htm)。盡管提出只供18歲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投票,但電子投票並不能有效核實投票者身份,認證資料僅須壹個身份證號碼和壹個手機號碼,不排除有人擅自取用他人身份證號碼來重覆投票,包括過程中壹直表現狂熱卻又未成年的學界分子。
實體投票站數量極少,例如整個港島區就只有3個票站,主要由大學、教會以及泛民黨團提供,不似官方選舉遍布全港各區每個角落,方便市民特別是長者就近投票。
三、“佔中公投”還存在大量漏洞和問題,就是一場政治鬧劇
1、無論是電腦、手機版本或手機應用程式,「全民公投」都不設IP地址及手機號碼限制,令電腦及手機可無限次重複投票,「佔中」支持者可無時無刻不停投票以擡高投票人數,製造「大多數港人支持『公民提名』及『佔中』」的假民意。
2、電子投票無政府授權人員監管,主辦者及投票者有大量空間造假,包括冒用他人身份。
3、用隨機生成的身份證號碼,利用手機程式投票,可成功騙過系統進入投票頁面。
4、「公投」雖規定投票者須為香港18歲或以上永久性居民,但系統並不能確保坐在電腦前及拿手機的人是否成年。由此,「學民思潮」部分未滿18歲成員,完全可安坐冷氣房內製造民意。
5、投票數據不公開。是次「佔中」搞手發起「全民公投」,交由關系密切的港大民研負責,兩者控制數據,並無第三方監管,為達政治目的,數據要加、要減、要改全由兩者掌握。可能本来只有1000人投票,由于数据不公开,在后面添加3个0,说是10万人投票。
6、隨時誇大投票人數。重複用同壹身份證號碼進入投票頁面,雖然可顯示「重複投票,此投票無效」,但可計入投票人次,製造多人投票的結果。
綜上所述,“全民投票”名不符實,既不能反映真實民意,反而在“佔中”操縱下,制造、歪曲、劫持民意。這就是“佔中”及其“公投”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不可信的真實面目,無論如何包裝和粉飾,都改變不了其鬧劇本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