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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许志永案”与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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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30 12:1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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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扯淡“许志永案”与特务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二千四百二十四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呵!昨天,海外媒体报道、许志永和他的律师团、以沉默抗议法庭,我在《解密“许志永案”》中道、“莫名其妙呵!这是庭审呀,沉默、不是表示默认吗?哪有以默认的方式表示‘抗议’的?”,不曾想今天又有这种傻碧--海外媒体报道:“北大淫棍太多”案开庭 被告方:有证据但不提供。

  其文曰:“曾发微博爆料‘北大淫棍太多’的经济学家邹恒甫,被诉侵犯名誉权案,日前在海淀法院公开审理。针对此前的言论,邹恒甫称是亲眼所见,‘有证据,但是不提供。’”。有意思,“有证据但不提供”、这不跟许志永一样--存心想坐牢、愿意坐牢、渴望坐牢、巴不得进去坐牢吗?

  如今、是不是坐牢的人、就牛碧、就了不起?坐牢已经像品牌服装一样、成为一种时尚了?还是觉得中共的游戏差不多了、一旦中共的游戏结束,坐过牢的、就是本钱,就可以卡位、可以出头?如果是这样,那我现在就说:如果将来、坐过牢的人伸手、要这要那,我认为首先要考察他为什么坐牢、是否合理。比如,小偷坐过牢、强奸犯坐过牢,这就不能算本钱,是不是?其二,就是要看、在庭审过程中,他们申诉不申诉。比如,许志永以默认的方式接受坐牢,同时、还让他的律师团也默认、不抗诉,这就是他要坐牢、愿意坐牢,这就不合理,因此、就不存在他曾遭遇中共迫害。邹恒甫也一样,他“有证据,但是不提供”,是不申诉、不抗诉,是拿自由当儿戏,是与许志永一个性质--是渴望进去坐牢、是巴不得进去坐牢,是以坐牢为目的的行为。

  而于、以坐牢为目的的行为,我以为、不单不能被视作遭到了中共的迫害,且,还必须查一查、他们是否是中共的特务。因,我在昨天的《解密“许志永案”》中已说了,许志永以默认的方式接受审判、至少有三层潜在的含义。(邹恒甫亦然。首先,他既是学者,就该懂得信口开河与质疑是有区别的。不能以信口开河代质疑、给被质疑者留下把柄。以信口开河代质疑、给被质疑留下把柄,就有可能是中共的特务,蓄意让中共抓住把柄、而后重判,以此来恐吓民众、借机给“言论自由”上紧箍咒。)

  2014-1-19,为了拓宽言论自由的边界、我特地写了篇小说《扯淡顾晓军》,可在我的这小说后、“‘公正第一’大论战”的反方之一的征雁一行跟贴道:“说对了,顾晓军的所有‘抓民运特务’故事都是瞎扯淡。2014年好,2014年希望别瞎扯了。”

  在此,我回复一下征雁一行:第一,没有大脑或“不缺乏言论自由”的人,请不要用一棍子打死的方式、否定他人的质疑。因为,中国和整个世界、不是质疑的精神多了,而是质疑的精神太少了。第二,海外的民运、他们自己都认识到、在他们的中间安插着大量的中共的特务。你有什么理由认为“抓特务”是瞎扯淡?最近,一直不太相信我的质疑、“抓特务”的海外媒体,不一致地发现陈光标是特务了吗?

  其实,我顾晓军、早就发现陈光标是特务了。因为,他与茅于轼一样--随便放一个小屁,都能产生巨响--如果没有中共在暗地里操纵,这是绝不可能的。

  以上,我没有公开说,可我的前弟子石三生、一直用文章追打陈光标。石三生追打陈光标、与陈光标的自我爆炸,可以说、与我追打韩寒、迫使他发疯、慌不择路、傻碧样抛出“韩三骗”(《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而使他长期经营的所谓“民主”“公知”等画皮、最终得已脱落掉,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句玩笑话,在“抓特务”、抓出陈光标、抓出陈光标这一中共的特务上,显然、海外媒体们、相当于石三生的徒弟;而石三生,过去是顾门弟子。按理,海外媒体们、理应算我顾晓军的徒孙。不好意思,我没有要占海外媒体们的便宜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论班辈,海外媒体们与我、是同辈、是兄弟;而论学问,海外媒体们则是我的徒孙。

  其实,“抓特务”很好抓,关键、是要熟读《闲话“客观、合理、系统”》、《解密“观察、趋势、预测”》、《解密“立体思维”》和《大脑革命》等等。学好了我的电子书《解密 质疑 预测》,“抓特务”就易如反掌了。

  今天,我再给大家提示一下“合理”。其实,陈光标、许志永、邹恒甫及被我过去抓的刘无敌、艾未未、陈光诚、韩寒、杨恒均等,都是输在“合理”上,都是把不合理当成了“合理”、把整个社会当成了傻瓜。以下,我一一给大家“点到为止”。

  陈光标的漏洞很多,随便捡一条即可破解。搜索“陈光标”,有“陈光标挑担人民币去捐款”、“陈光标16吨人民币助推经济大普查”等。支票上几个世纪就有,如今已改用银行卡了。陈光标捐款,为什么要“挑担人民币”;陈光标助推经济大普查,为什么要以“16吨人民币”计?这不分明是炒作吗?陈光标想炒作,有情可原。可,中共管媒体的人、平时管得是那么的死,而这时、难道是大脑进屎了吗?中共管媒体的人、大脑进屎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陈光标、是特务,跟他们一伙的,他们要把陈光标炒起来、派大用场。

  炒作、另派用场,是中共的特务头子的一贯思路。由此可见,“许志永案”也是这条思路,所不同的是--陈光标,是由中共亲自来正炒;而许志永,于中共而言、则是反炒--中共自己出面做恶人、判许志永的刑,而布置安插在海外民运中的中共的众特务齐声大骂,以达到炒红许志永的目的。

  至于邹恒甫,与许志永是一个意思。而于刘无敌、艾未未、陈光诚、韩寒、杨恒均等,我今天就不说了(过去、已说得很多,且本文又要2000多字了,我得注意越写越长的毛病)。

  有一点是比较蹊跷的。即,我昨天刚说“哪有以默认的方式表示‘抗议’的”,今天就有“有证据但不提供”,这是不是想证明“‘默认’有罪”是合理的?我以为,如此的证明的方式、是极其愚蠢的。

  另,海外有媒体报道:中国黑监狱及劳教所摇身挂牌 河南现“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于此,我就不评论了。我早说过,反腐败与平反冤假错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封建社会,也还让草民上告呢,是不?至于做不做、怎么做,就不是我的事了。而是“政策研究中心”之类的事。海外媒体爱捧什么“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这其实是反民众、是中共的特务行为。

  嗨,其实我是好心。“中国梦”想得诺贝尔和平奖,就不能莫名其妙地判许志永有罪(想坐牢也不行),一判、就与诺贝尔和平奖失之交臂了;也不能让“黑监狱及劳教所摇身”,一摇身、也就与诺贝尔和平奖失之交臂了。信不信,则不是我的事。我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顾晓军 2014-1-22 南京
                           http://www.yadian.cc/blog/12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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