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不怕严,就怕不公。这句话是对的。
城管问题的现实层面的根原在于所谓的《城市管理条例》和《综合治理条例》没有顾及小贩的生存权和财产权。这些“规定”是地方政府基出自身利益出发,单方面制定的规则,没有公正性可言,以此为依据“执法”,必然引发冲突。
小贩来源于失业群体,小贩群体的扩大本身是创造就业不足的结果,政府在当中有直接的责任。可是小贩自行谋生,当局仍然不给合理的经营途径,使本来就生活无着落的弱势群体雪上加霜,乃是“至不仁”的恶法。
更深一层的根源在于共产党的制度基因和文化基因没有“同情弱者”这一条。中国社会从上到下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哲学,没有力量的人、基本就可以不被当作人。恶吏、恶警横行霸道、为所欲为是一个普遍现象。 |
|